5.7 试 运 转
Ⅰ 主控项目
5.7.1 提升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包括空载运转和负载运转),调试和试运转的要求应符合设备出厂技术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运转记录。
5.7.2 制动力矩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动力矩不应小于最大静力矩的3倍;
2 凿井提升或下放物料时的制动力矩应大于最大静力矩的2倍。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设备性能测试报告。
5.7.3 调试盘式制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动系统中的空气应排除;
2 各闸瓦与制动盘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闸瓦面积的60%;
3 制动手把在全制动位置时,电液调压装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4.4条的规定;
4 制动手把在全松闸位置时,电液调压装置的电流应等于工作压力对应电流值,压力应等于实际使用负荷所确定的工作压力;
5 制动手把在中间位置时,电液调压装置的电流应约为实际使用负荷所确定最大工作压力对应的电流值的1/2,压力应为实际使用负荷所确定的工作压力的1/2;
6 制动手把从松闸到全制动的过程中,电液调压装置的电流应呈线性变化;
7 开始制动到闸瓦接触闸盘行程时间不应大于0.3s。
检验方法:检查调试记录或操作检查。
5.7.4 各种手把和脚踏板应灵活、可靠、准确。
检验方法:操作检查。
5.7.5 绞车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载按照设计速度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8h,正反转各4h;
2 绞车空载应运行良好,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各种保护安全可靠,方可进行负载试运转;
3 负载连续试运转应按绞车设计负荷的25%、50%、75%、100%进行试运转。其中25%、50%、75%负载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4h,变换负载时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满载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4h,每8h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 各部件应运行正常,减速器和主轴轴承不得有漏油现象;
5 紧急制动时开始制动到闸瓦接触闸盘行程时间不应超过0.3s;
6 安全阀的动作应及时、准确,制动器的动作应灵敏;
7 制动器安全制动减速度,下放重物时不应小于1.5m/s2,提升重物时不应大于5.0m/s2,同时减速度不应大于引起钢丝绳滑动的极限值;
8 等速阶段当速度超过规定速度15%时,超速保护装置应起作用;
9 各钢丝绳的张力应均匀一致;
10 各主要零部件应无变形情况;
11 滑动轴承温升不应超过35℃,最高温度不应高于70℃,滚动轴承温升不应超过40℃,最高温度不应高于80℃;
12 导向轮应运行平稳;
13 过卷保护装置应动作可靠;
14 液压站油温升不应超过35℃。
检验方法:检查试运转记录或操作运转检查。
5.7.6 试运转合格后,应对提升机主机及其附属装置重新涂漆(润滑点涂红漆),管路涂漆颜色应按表5.7.6的规定涂漆。
检验方法:观感检查。
表5.7.6 管路涂漆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