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电动机通风冷却设备安装
Ⅰ 主控项目
5.5.1 通风机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4章的有关规定。
Ⅱ 一般项目
5.5.2 风道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图纸或设备技术文件要求,位置允许偏差应为±5.0mm,风道内应清洁无杂物,固定牢靠,连接紧密不漏风。风道不应漏渗水,风道内不应有积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5.5.3 风道悬吊装置制作、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检查和观察检查。
5.5.4 通风过滤装置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设备技术文件要求,操作灵活。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操作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