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水】 《质
》。。
:
3.《0.1?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在任何—工艺步骤中供应【的水的质量必须与最!终产品要求的水的】质量一致《虽然:纯,化水和注《射用水的《质量能达到中国【药典中纯《化水和注射用水的】质量标准但可能质量!还不能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中国药典!规定的纯化水—和注射用水的质【量标:。准只是医药工艺【用水的最低标准是否!需要一?个更:加严格的水的—质量标准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工艺因此【作了本条的》规定:
《
3.0.2 !在,。医药生产过程中【水,是使用?最广泛的物质、原】料或起?始原料不同》给药途径《的药:品,制造和?制造过程中不—同,的,。工艺阶段决》定了医药《工艺用水的不—同质量要《求,饮用水、纯化—水和:注射:用水:都是医药《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工艺》用水分别用》于各:。自适用的场合或生】产工:序医药工艺用水的】水,质应确保符》合预期用途》的要求
】
? 纯化水和注【射用水水质》应符合表3》.0.2规定的【。现行中国药》典所收载的》纯化水?和注射?用水:项,下规定的各》项检查项目和药品生!产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