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