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明,挖法和盖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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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支护桩?(墙)?、边坡顶部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设【且监测等级为一【级、二级时布—设间距宜《为10m~20m】;监测等级为—三级时布《设间:距宜:为20m《~30m;
【
2! 基坑《各边中间部位、【阳角部位、深度【变化部位、邻近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等重《要,环境:部位、地质条件复】杂,部,。位等应?布,设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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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对于出入口、风!井等:附属工?程的基坑每侧的监测!点不应少于1个;
!
】 4 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宜为共用点监—测点应?布设在支《护桩(墙《)顶:或基坑坡《顶上
】5,.2.?2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的桩《(墙)体布》设且监测等》级为一级、二级时布!。设间距宜为》2,0m~4《0m监测等级为三级!时,布设间?距宜为40m~【50m;
】
2【 基坑各边—中间部位、》阳角部位《及其他代表性部位的!桩(墙?)体应布设监测【点;
! 3 》 监测点《的布设位置宜与支护!桩,(墙:)顶部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处于同一监测断!面
《
5《.2.3 》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支护桩(墙【)结:构应力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基坑各边【中间部位、》深,。度变化部《位、桩?(墙)?体背后?水土压力较》大部位、地面荷载】较大或其《他变形较大部位、受!。力条件复杂》部位等应布设竖向】监测断面;
【
【。。 2 监测断面】的布:设位置与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共同组成—监,测断面;
【
【3 监《测点的?竖,。向间距应根据桩【(,墙)体的弯》矩,大小及土层分布情】况确定且监测—。点竖向间距不宜【大于5m在》弯矩最大处应布设】监测点
》。
《5.2.4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立柱】结构竖向位移、水】平位移和《结,构应:力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竖向?位移和水平位移【的监测数量不—应少于立柱总数量】的,5%且不应少—于3根;当基—底,受承压水《影响:较大或采用逆作法】施工:时应增?加监:测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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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竖?向位移和水平位移监!。测宜选择基坑—。中部、多根支—撑交:汇处、地质条件复】杂处的立柱;—
?
3】 :竖向:位,移和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布设在?便于:观测和?保,护的立柱侧面上【;
! , 4 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在立柱【结,构顶部、底部上【下对应布设并—可在中部增加监【测点;
《
— 5 结构】应力:监测应选择受力较】大的立柱监测点【宜布设在各》层支撑立柱的中【间部位或立柱下【部的1/3部—位并宜沿立》柱周边均匀布设【4个:监测点
【
5.2.5【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支撑】轴力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支!撑轴:力监测宜选择基【坑中部、阳角—。部位、深度变化部位!、支护结构受力条】件复杂?部位及在支》撑系统中《起控:制作用的支撑;
!
】2 : 支撑?轴力监测应沿竖向布!设监:测断面每层支撑【均应布设监测点;】
》
》3 每层支—撑的监测数量不宜】少于每?层支撑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根;
】
4 】监测断面的布设位置!与,相近的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共同组成监—测断面;
》
:
【5 采用轴—力计监测时监测点应!布设在支《。。撑的端部;》采用钢?筋计或应变计监测】时可布设在》。支撑中部或两支点】间,1,/3部位当支—撑长度?较大时也《可布设?在1/?4点处?。并应避开节点位置】
》
5.?2.6 《 盖挖法顶板应【力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断!面进行顶板应力监测!;
:
— , 2 监—测点宜布设在立柱】或边桩与顶板的刚】性连:接部:位和两根立柱或边】桩与立?柱的跨中部位每个监!测点的纵横两—个方向均应进行监】测
《
5《.2.7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锚,杆,拉力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锚?杆,拉力监测《宜选择基坑各边中间!部位:、阳角部《位,、,深度变化《部位、地质条件【复杂部?位及周边存在高【大建(构)》筑物部位《的锚杆;
】
》 2 锚杆—拉力监测应沿竖向布!设监测断《。面每层锚杆均应【布设监测点;—
【 3 》 ,每层锚杆的》监测:数量不应少于3根】;,
,。
,
:
? 4《。 每根锚杆上的】监测点宜设置在锚】头,附近或受力》有代表性的》位置;
—。
— 5 监测—点的布设位置—与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共?同组成?监测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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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土钉【拉力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土,钉拉力?。监测:宜选择基坑各边【中,间部位、《阳角:。部位、深度变化【部位、地质条件【复杂部位及周边【存在高大建(构)】筑物部位的土钉;】
》。
2—。 土钉拉力监测应!沿竖向布《设监测断面每层土】钉均应布设》监测点;
》
】 3 每根土【钉杆体?上的监测点应设【。置在受力有》代表性的位置;【
》
4 监!。测点的?布设位置《与,土钉墙顶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共【同组成监测断面
!
《5.:2.9 《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周《边地表沉降》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沿【。平行基坑《周边边线布设的地表!沉降监?测点不应少于2排】且排距宜为》3m~8m第一排】监测:点距基坑边》缘不宜?大于2m《每排监?测点间距宜为—10:m~:20m;
【
【2 应根》据基坑规《模和周?边环境?条件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布设《垂直:于基坑?边线的横向监测断】。面每:个,横向监测断面—监,测点的?数量和布设位置【应满足对基坑—工,程主要影响区和次要!影响区的控制—每侧监测点》数量不宜少于5个】;
?
《 , 3 —。监测点及监测断面】的布设位置宜与【周边环境《监测:点布设相结合
】
5.2.】10: ,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竖井井《壁支护结构》净,空收敛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沿竖向—每3:。m~5m应布设一个!监测断面;》。
【 , 2 每个监测!断面在竖井》。结构的长、短边中部!应布设监测点每【个监测断《面不应?少于2?条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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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坑底《。。隆起(?回弹)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坑底《隆起(回弹)监【测应根据基坑的平面!形状和尺寸布设【纵向、横向监测断】面;
】 2 监】测点:。宜布设在基坑的【中央:、距坑底边》缘的:1/4坑底》宽度处?。以,及其他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当基】底,土,质软弱、基底—。以下:存在:承压水时宜适当增加!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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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回—弹监测标志埋入基坑!底面以?下宜为20c—m~30《cm
5!.2.1《2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地下水位观【测孔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地下水位观测孔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降水【深度:、降水的影响—范围:。和周边?环境保护要求在降】水区域及影响—范围内分别布设【地下水位观》测孔观测孔数量应】满足:掌握降水区域和【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位动态变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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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当降水深》度内存在2个—及以上含《。水层时应分》层布设地下水—位观:测孔;
》。
】3, 降水区靠近地】表水体时应在地表水!体附近增设地—。。下水位观测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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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3 —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支护桩(墙》)侧向土压》力、土体深层水平】位移、土体分—层竖向位移》和孔隙水《压力监测点布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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