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2 —明挖法和《盖挖法
【
5》.2.1《 ,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支护桩—(墙)、边坡顶部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设且监!测等级为一》级、二级时》布设间距宜为10m!~20m《;监测等级为三级】时布设间距宜为20!m~30m》;
【 《2, 基坑《各边中间部位—。、阳角部位、—深,度变化部位、邻近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等重要环》境部位、地》。质条件复《杂部:位,。等应布设监》测点;
《。
!3, , 对于出入口、风井!等附属工《程的基坑《每侧的监测点—不应少于1个—。;
】 4 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宜为共用点】监测点应布设在支护!桩(墙)顶或基坑坡!顶上:
5.2!.2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的《桩(墙)体布设【且监测?。等级为一级》、二:级时布设间》。距宜为2《0m~40m监测】等级为三级》时布设间距宜为4】。0m~?5,0m;
《
?
2 !。基坑各边中间—。部位、阳角部位【及其他代表性部位】的桩(墙)体应布】设监测点;
】
》。 3 》监测点的布》设位置宜《与支护?桩(墙)《顶部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处于同一监测【。断面
—
5.2.3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支护桩(墙)【结构应?力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基坑各边中【间部位、深度—变化部位、桩(墙)!体背后水土压力较】大部:位、地面荷载—较大或其《他变形较大部—位、受力条件复杂】部位等应布》设,竖向监测断面;
!
,。
《。 2 》。 监测?断,面的布设位》。置与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共同?组成监测断》面;
】 3 —。 监测?点的:竖向间距应根据桩(!墙)体的弯矩大小】及土层分布情况确定!且监测点竖》向间距不宜》大于:5m在弯矩最大处】应布设监测》。点
:。
5.【2.4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立柱?。结构竖向位移、水】平位移和结构应【力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竖】向位移和水》平位移的监》测数量不应少于立柱!总数量?的5%且不应少于3!根;当基底受承压】水影:响较大或《采用逆作法施工时】应增加监测数量【;
:
,
《 《2 竖向位移和水!平位移监测宜选择】基坑中部、》多根支撑交》汇处、地《质条件复杂处的立】柱;
【
3— 竖向《位移和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布设在便于!观测和保护》的立柱侧面上;
!
】4 ?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在立柱结构顶部、底!部上下对应布设并可!在中:部增加监《测点;
—
:。
5— 结构应力监测】。应选择?受,力较大的立》柱监测点《宜布设在各层支【撑立柱的中间部【位或立柱下》部的1/3》。部位并宜沿立柱【周,边均匀布设4个监测!。点,
?
?5.2.5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支撑轴—力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支撑轴!力监:测宜选择基坑中部】、,阳角部位、深度【变化部位《、支护?结构受力条件复杂】部位及在支撑系统中!起控制作用》的,支撑;
—
— 2 《支撑轴?力监测应《。。沿竖向布设监测断】面,每,层支:撑均应?布设监测点;—
》
: ?3 每层》支,撑,的监测数量不宜少于!每层支撑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根;—
】 4 监测断面!。的布:设位置与相近—的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共同组?成监:测断面;《
! ,5 采《用轴力计监测—时监测?点应布设《在,支撑的端《部;采用钢筋计或应!变计监测时可布【设在支撑中部或两支!点,间1/3部》位当支撑《。长度较大时也可布】设在1/4点—处并应避开节点【位置
—
5?.2.6《 :盖挖法顶板应力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断】面进行顶板应力监测!;
《。
:
: , 2 》监测点宜布设在立】柱或边桩《与顶板的刚》性连接部位和两【根立柱或边》桩与立柱的跨中部】位每个监测点的纵横!两个方向均应进【行监测
《
5.【2.7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锚!杆拉力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锚杆拉【力监:测宜选择基坑各边中!间,部位、?阳角部位、深—度变化部位、地质】。条件复?杂部位及周边存在高!。大建(构)筑物【部位的锚《杆;:
】 2 锚—杆,拉力监测应沿竖向布!设,监测断面每层锚杆】均应布设监测—点;
—。
》 3 每层锚【杆的监测数》。量不应少于3根【;
《
— ,4, 每根锚》。杆上的监《测点宜设置在锚头附!近,或受力有《代表性的位》置;
】 5 — 监测点的布—设,位置与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共同组成监测断!面
5.!2.8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土钉拉力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土钉拉《力监测宜选择基【坑各边中间》部,位、阳角部位—、深度变化部位【、地质条件复杂【部位及周边存在高】大建:(构)筑《物部位的土钉;【
! 2 土》钉拉力监测应沿【竖向布设《监测断?面,。每层土钉均》应,布设监测点;—
【 3 —每根土钉杆》。体,上的监测点应设置在!受力有代《表性的位置》;
》
4【 监测《点的布设位置—与土钉墙顶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共【同组:成监测断面》。
《。
5.2.9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周边地表》沉降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沿平行!基坑周?边边线布设》的,地表沉降监测点【不应少于2排—且,。。排距宜为3》m~8m第一排【监测:点距基?坑边缘不宜大于【2m每排监测—点间:距宜:为10m~20【m;
【
2— , 应根据基》坑规模和周边环境条!件,。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布设垂直【于基坑?边线的?横向监测断面每个】横向:监测:断面监测点》的数量和《布设位置应满足对基!坑工程主要》影响区和次要影响区!的控制?每侧监测点数—量,不宜少于5》个;
》
— 3 监测点及】监测断面的布—。设位置宜与周边环】境监测点布》设相结合
》。
:
5.》2,.10?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竖井—。井壁支?护结构净空收—敛,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沿?。竖向每3m~5m应!。布设一个《监测断面《;
:。
!2 : 每:个监测断面在竖井】结构的?长、短边中》部应布设监测—。点每:个,监测断面不》应少于2条》测线
】5.2.11 【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坑底隆【起(回弹)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坑底隆起(回弹)!监测应根据基—坑,的平面形状和尺寸】布设:纵向、横向监测断面!;
《
,
? 2 监测】点宜布设在基坑的】中央、距坑底边缘】。的1/4坑底—宽度处以及其他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当基底土质软弱】、基:底以下?存,在承压水时宜适当】增,加监测点;
】
,
3 】 回弹监测标—志埋入基坑》底,面,。以下宜为20c【m~30《cm
—。
5.2.—。12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地下水—位,观测孔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地下水位观测孔【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降水深度、降—水的影响范围和周边!环境保护要》求在降水《区域及?影响:。范围内分《别布设?地下水位观测孔【观测孔?数量:应满足掌握降水区域!和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位动态变化的要【求,;
?
?
2— ,。 当降水深度内存在!2个及以上含水【层时应分层布—设地:下水:位观测孔;
!
3 】 ,降水区靠《。近地表水体时—应在地表水体附【近增设地下》水位:观测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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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3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支护桩【(墙:)侧向土压力—、土体深《层,水平位移、土体分】层竖向位移和孔【隙水压力监》测点布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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