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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厦建法!〔2:007)3》号
各有关单】位
【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局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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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和厦门—市建筑条《例、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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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造价管理!。机构”)实施—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管!工作具?体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 (《一)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办法—、,计价依据的》执行情?况;:
【 (二?)对:计价办法及》计价依据的》具体应用《进行解释并对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进行调解和裁】决;
】 (三)对建【设工程?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是否另行《订立背离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进行监《。。管,;
》 (四)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是否依《法按期结算工—程价款进行监管【;
》 , ,。 (?五)对造价》咨询单位、造价执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进行监管;
】 (【六,)建立健全价格【信息网络《对价格信息进—。行监:测与分析定期收集】、编制、发布—建,设工程?估算、概算指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人工】、机械台班》、材料等市》场参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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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计】价活动监管工作
】
, 前款所!。称的计价办法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程序、编《制方法所《作的相应规定
【
前】款所称的计价—依据:包括建?。设工:程的消耗量标准、】费用标?准、工期标》准、建设工程估算】概,算指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以及人工、!机,械台班、材料市【场参考价格等
【
【第三条 市造—价管理?机构在?进行建设工程造价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造价的】编制文件和资料(】包括电子文件)【;
》。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个人就其编—制和审核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有关内】容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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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责令有?关,单位或个人》停,止违反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行为;
】 (四)】对,违反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委托执法权限进行处!理;
】 :(五)公布建设工程!造价:监督检查结果
!。
第四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编制招标标底(工!程,控制价)、投标【报价等计《价活动中应当执行国!家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计价!办法
【 造价管理机构!发现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计价办法的行为】。可出具造价管—理监督意见》书对违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应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令)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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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招标标底(工程控!制价)编制》。中应:当执行?国家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依据
— ? 工程结》算审核?和工程造价》鉴定活?动中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进行审核、鉴定;对!计价依据《合同约定不明或【未作约定的》应按照国家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依】据进行审核、鉴定】
】。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计价?活动由市造》价管理机《构出具?修正意见书;对违】反上述规定有意【抬高、压低》价格等?法定:。情形: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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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造价管理—机构对以《下工程造价争—议,进行解释、调解【、审定?或裁定
— ? (一)》。建设工程参》与方对计价》办法:与计价依据的具体】应,。用产生疑问或—歧义时可提》请,市造价管理》机构进行解释;【
《 (》二)建设《工程参与《方在计价活动中对工!。程价:。款产生争议时争【议一方或双方可【提请市造价》管理机构进行调【解;争议双方也【可向市造价管理机】构提出审定申请市造!价管理机构应—依据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四十条的—规定在受理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定结》论;
! (三)对涉及计】价办法?与计价依据的具体】适用发生争议时【市造价管《理机构可《依据双方《或单方申请》按照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作出:裁定
—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发:生计价办法、计价】依据评?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投诉市造价管理】机构接到投》。诉,受理部?。门转办函件后—应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前款规定】处理
! 第七?条 市造价管理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结算备案管理!。工程竣工后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未》及时办清竣工—结算的不得交付使】用
》
,
?第八条? 对未按照厦—门市建筑《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期限】进行竣工结》算的由市造价—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结算对?逾,期仍不结算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厦门市建筑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对未按照法定】期限竣工《。结算并且发包人严重!。拖欠工程款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严重拖欠【工人:工资:的经责令《限期:结算逾期《仍不结算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厦门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暂行规定【(市政府《103号令)—
《第十八条的规—定要求?双方在一定》。限期内提交相关结】算资:料由市?。造价管理机》构,依一定期限内单【方或双方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结《算审核审核结论可作!为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
第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工作
— :
,
: ,第十条 市》造价管理机构在招】投,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对其主要【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法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
第十】一条 市造价管理】机构在参《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或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的执【法检查时负责对下列!施工合同履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 ? (一)施工合同】是否按规定》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者承!发包双方另》行签订背离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
《
, 《 (?二)是?否,存,在订立合同》后再另行签订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 (三)是否履【行,合同约定按》时,。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及工?。人工资现象;
】 : 《(四:)是否?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劳动保险费挪】作他:用;
【 ?(五)支付担保、】履约担保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 (六)》。是否存在任意压【。缩中标工期的行为;!
】。(,七)是否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结算
】 第十二条 市造!价管理机构对以下】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 《 (?。一):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发生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任意压缩工—期的;
《
?。 (二—)承发?包双:方另行签《订压级、压价—、抬价、改》。。变付款方式等严重背!离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
— ? (《。三)建筑业企业【未与建筑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建】筑职工工《资克扣或《者恶意拖《欠的;
《
【(四)?施工单位《挪用安全措》施费:的;
《 —(,五)施工合同双方或!单方未按规》定出具或足额—出具履约《保函:或支付保函》的;:
】(六)不按》规定限期办》理竣工决《算,的
】 ,。第十三条 市造价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予以—调查
》
《 第十四条 —市,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以下市场参考价】格,
【。 (一)市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已—。完工程?的结算编制资料定】。期发布?建设工程估》算指标
— ? (二《)根据市场》收集的资料定—期发布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价参考价目表!。
— (三)根据市】场收集的资》。料发布材料市—场信息综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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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市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动态!管,理工作指导施工单位!编制企业定额工【作
《 (一【),及时编制补》。充本市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补充定额;—
: ? , (二)动态调】。整本市?建设:工程因施工》工艺、施工机械【、施工水平》等因素的变化而导】致定额消《耗量的变化以反【映我市建设》。工程平均先进水【平消:。耗量标准作为—政府宏观调》控价:格的依?据;
《 : (》三) 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编制反《映本市先进水平的】定额消耗量》以指导施工》单,位合理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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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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