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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五十一条! 市规?划部门每年对—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告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 市人民政》府每二年对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并报城市总!体规划的上级审【。批机关备案
【
《 :第五十二条 —市,规划部门依照本条例!。对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 ? (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是否经过规—划许可;
【 ,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合法—性及执行情况—;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合,法性及?执行情?况(:包括:建筑容?积率、密度、绿化面!积、建筑《退线、?间,距等执行情》况);?。
【。 (:四)按照规划建成】。和保留地区的规划控!制情况;
! (五)建设】工程放样检查;
!。。 :。 ?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 —(七)?建筑物、构》。筑物交?付使用后的规—划使:用性质;
【 (—八)按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
第五十三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或》者,市规划?部门的?委托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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