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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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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建〔》2,006〕245号】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拆】。迁实施单位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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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房屋拆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常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试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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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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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城市房屋拆迁(】以下简称房屋拆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拆迁?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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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拆迁实施单】位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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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下!列,房屋拆迁项目需【要委托?拆迁的应当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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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房屋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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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拆迁补?偿,款总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
】
(三)》其他按照《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
【第三条 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房屋拆迁—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部门对本【市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具体负责房】屋拆迁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 :
房屋《拆迁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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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符合条件的拆—迁实施单《位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 ,
第二》章 :。招 标?
第六条》 房屋拆迁项目的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拆迁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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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依本办法进行招标!的,房屋拆迁《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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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红线?图;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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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符合规?。定的: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
(五)—对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产权、产籍资料已】调查摸底并拟定【补偿安置可行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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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 房屋拆迁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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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由3个【以,。上具有拆迁》资质的拆迁实施【单,位参加拆迁投—标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性质、《范围、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
实行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招标项—目实施能力、资信】良好的拆迁实—施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在》发出投?标邀请?书,之前招标人应—当将投标邀请书报市!。拆迁办?备案 》
第九条【 房屋拆迁》招标的组织形式【分为自行组织—招标和委《。托招:标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和组织评—标的能力《不具有自行组织招】标能力的《应,当委托相应的咨询】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第十条 一个—立项批文的拆—迁项目一般作为【一,个,。标段因?情况:特殊需要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应《向市拆迁办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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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房屋拆迁—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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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须知包!括房:屋,拆迁项目概况、【拆迁:范围、资格》审查条件《、拆迁补偿资金落实!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现场踏勘】、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办法—和标准等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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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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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四)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
第【十二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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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载《明资格审查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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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招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
《 ,
(一)招标人向!市拆迁办提》出书:面招标?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招标人简况、招!标项目概况》(含调查摸底汇【总,资料)、已准备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情况、招标】方式、对拆迁投【标单:位的:要求、拟实施—拆,迁时间等情况—;
】
(二)招标【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招,标,人发布房《屋拆迁招标公—。告或向拟确定的投】标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申请截止之日!应当不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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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拆迁办会同》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企业资质、信誉!、业:绩、项目《经理等方面的情况;!
【
(?四)招标人》向审核确《。认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标《。文件说明招》标文件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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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达投标地点; !
》
(六)》招标人?编制:标底并经市》拆迁办审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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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标人与市拆迁—办共同确定具—体评:标办法;《
!(八)招标人主【持开:标、评标活动—确定中标单位—;,
!(九)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按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房屋拆迁委托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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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招标人】将签订的房屋—拆迁:委托合同报》送市:拆迁办备案
!
第十五条 】编制房屋《拆迁招标标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 :
(一)严格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不!得侵:害拆迁?招标投标当事人及被!拆迁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 :。
—(二)一个房—屋拆:迁项目或一个标段】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
(三)标底编!制完成后应当—密封保存至开标凡】是接触过标》底的:人员均?不得泄露《标底 ?
第三章 】投,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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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房屋拆迁《项目的投标人是【依本:办法规定响应房屋拆!迁招标、参加房屋】拆迁:投标竞争的拆迁实施!单位
!。
第十七《条 :凡符合房《屋拆:迁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投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与条件作出》响应
【。。
第?十八:条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
(一》)投标函; 【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
【
, :。
(三)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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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1!%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函》或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给?招标人
!
第二十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投?标文件修《改和补?充的也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招标人应》当拒收 《
》 ,
: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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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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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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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三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四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并》邀请公正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前:招标人应当》。宣读评标办法 !
第二十五】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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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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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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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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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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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逾:期送达的;
!
》(四)关键内容的字!迹、数?。据模糊、辨认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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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同一房屋《拆迁项目《中一个?投标书中有两—个以上报价的; 】
》
(六)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
(七!)其他?。不符合规定》的
【
第二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本办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成员!人数为7人》以上单数参》加评标小组》的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其中专】业人员?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参?。加,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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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
第二【十八条 拆迁评标采!用综合百分制评标】记分方法根据评标中!的,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评标办法由评标小】组在开标前》制定
】
第二十九条 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招标人应当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并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评标结果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第三十条 》公示期间《未发现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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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订立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并》自订立合同之日起】。。15日内报市拆迁】办备:案
》
招标人应!当自订?立房:。屋拆迁?委托: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中标】人、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五章 相关》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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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四条? 中标后中标—。人擅自?将拆迁项目分包、】转包的分包、转【包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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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投标后由于】招标:人的原?。因而中止招标或者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应当负《责赔偿投标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
第三【十六条 《定标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房!屋拆迁委托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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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房屋拆【迁委托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保证【金;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投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人员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使用非》国有:资金的房屋拆—迁项目可参照本办法!。。。通过:招标选择拆》迁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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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金:坛,。市、溧阳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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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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