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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试】行) !常建〔?2006〕24【5,号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拆迁实施单位各有关!单位 【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房屋:拆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常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附件常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试行) 《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城市《房屋:拆,迁(以下简》称房屋拆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拆《迁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拆迁—实施单位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  ?  ?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下列房【屋拆迁项《目需要委托拆迁的应!当进行招《标 —  : (一)拆—。迁,房屋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项?工程; 《 , ,    —(二:)拆迁补偿》款总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  【 :    》(三:)其他按照》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 — 第三》条, 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房屋拆迁【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部门对本市—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具体负责【房屋拆迁《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房,屋拆迁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符合条!件的拆迁《实施单位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 招 标 第六条! 房屋拆迁项—目的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拆迁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建设单!位 】 第七?条 :依本办法进行招标】的房屋拆迁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红线图】;,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符合规《定的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 , (五)对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产权、产!籍资料已《调查:摸底并?拟定补?。偿安置可行性方案】;    ! (六)其他—相关材料 — 《 第八条 房屋拆迁!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由3个以《。上具有拆迁资质【的拆:迁实施单位参加拆迁!投标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性质、范围、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实,行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招标项【目实:施能力、资信—良,。。好的拆?迁,实施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在?发出投标《邀,请书之前《招标:人应当将投》标邀请书报市拆迁办!备案: 《 第九条— 房屋拆迁招标的】组织形式分为自行组!。。织招标和委托招标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和组织评标的—能力不具有自行组】织,。招标能力的应当委】托相应的咨询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 第十【条 一个立项批【。文的拆迁项目一【般作为一个标段【因情况特殊需要【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应—向,市拆迁办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核准 ! ? 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房屋拆迁【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一)—投,标须知包括房屋拆】迁项目概况》、拆:。迁范围、资》格审查条件》、拆迁补偿资—金,落实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现】。场踏:勘、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办法和标准等事【项; —    》(,二)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   — (三)》拟,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   (》四)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第十三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载明资格审查—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 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招!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 ,    (一!),招标人向市拆迁办提!出书面招标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招标【人简况、招标项【目概况(含调查【摸,底汇总资料)、已】准备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情况【、招标方式、对拆】迁投标单位》的要求、拟实施【拆迁时间等情况; ! : :  : (二)》招标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招标人》发布房屋《拆迁招标公》告或向拟确定的【。。投标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申请截止》之,日,应当不少于》3个工?作日; 》 ,    —(三)市《。拆迁办会同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企业资质、信誉【。、业绩?、项目经理》等方面的情》况;  】  (四)招【标人:向审核确认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标文件说!明招标文件有关【。。情,况; —   ? , ,(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达投《标地点; 【    (六】。)招标人编》制,标底并经市拆迁办】审核; 】   (七)招】。。标人与?市拆迁办共同确定】具体评标办法; !    (】八)招标人主持【开标、评《标活动确定中标单】位;   !。 (九)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按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房屋拆迁委托合!同; 》    (【十)招?标人将签订的房屋拆!。迁,委托合?同,报送市拆迁办备案】。 — 第十五条 —编制房屋《拆迁招?标,标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一)严】格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不得侵害拆迁招【标投标当事人及被】拆迁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   》 , (二)一个房屋拆!迁项:目或一个《标段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    (】三):标底编制《完成后应当密—封保存至开》标凡是接《触过标底的》人员:均,不得泄露标》底 》 第:三章 ?投 标 第十六条! 房屋拆迁项—目的:投标:人是依本办法规定响!。应房屋拆迁招标【、参加房屋》拆迁投标《竞争的拆《迁实施?。。单位 ? 第十!。七条 凡符》合房屋?拆迁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投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与条件作出响应【 第十!八条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一,)投标函; — 《 ,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 !。   (》三)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第十九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1:%,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函》或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给招标人! 《 第《二十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投!标文件?修改:和,补充的也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  《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招标人】应当拒收 ! ,  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 《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中标 !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 第二十三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四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并邀请公正—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前:招,标,人,应当:宣读评标办法 】。。 《 第二?十五: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 :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    (一)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    (二】)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    】(三)逾期送达的;! ,    【 (四)关》键内:。容的字迹、数据模糊!、辨认不清》的;  】  (五)在【同一房?屋拆迁项目》中一个?投标书中有两个【以上报价的;—    】 (六)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    (!七)其他不符—合规定的 》。 —第二: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本办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成员》。人数为7人以上单】数参加评《标小组?的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其中专业人】员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参加评标 ! :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 第二十八条【 拆迁评标采用综合!百分制?评标:。记分方法《根据评标中》。。的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评标办!法,由评标小组在开【标前制定 》 ,。 第二十九!条 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招】。标人应当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并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评标结—果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 第三十条 公!示期间未《发现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订《。立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并自订立合同之日】起15日内》。报市拆迁办备案【 ,    】招标人应当自订【立房屋拆迁委托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中标人、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 第五?章 相关责任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四条 中!标后中标人擅—自将拆迁《项,目分包、转》包的分包、转—包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投标后由】于招:标人的原因而—中止招标或者—。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应当?负责赔?偿,投标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 第三】十六条? 定标?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房屋【拆迁委?托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房,。屋拆:迁委托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保证金;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投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第《三十七条 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人员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使》用非国有资金的【房屋拆迁项目可【参照本?办,。法通:。。过招标选《择拆迁实施单—位, : 第三十!九条: 金坛市、溧阳【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