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试行)
【
?常建〔2006〕】。245号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拆,。迁实施单位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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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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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房屋:拆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常—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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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常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试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城市房屋拆!迁(:以下:简称房屋拆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拆迁【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拆迁《实施单位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
:
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下列房屋—拆迁项?目需要委托拆迁【的,应当进行招》。标
】
(一)拆迁房】屋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项工程;《
!(二)?拆迁补偿款》总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 》
【
(三)其他按【照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
—
,第三条 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房屋—拆迁: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部门《对本市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具体负责房屋拆【迁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
《
:
房屋拆迁》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符合条件的》。拆迁实施单位—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 招 —标
第六条 房】屋拆迁项目的—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拆迁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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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依本办法进行招标的!房屋拆迁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红线:图;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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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符合】规定的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
《(五)对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产权、产】籍资料?已调查?摸底并拟定补偿安】置可行性方案—;, ,
—
(六)其他相】关材料 《。
》
,第,八条 房屋拆迁【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由3个】以上具有拆》迁资质的拆迁—实施单位参加—拆迁投标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性:质、范围、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
实行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招标:项目实施能力、【资信良好的拆迁【实施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在发出投标!邀请书之前招—标人应当将投标邀请!书,报市拆迁办》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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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房屋【拆迁招标的》组织形式分为自行组!织招标和《委,托招标?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和】组织评标的能—力不具有自行组织招!标能力?的应当委托相—应的咨询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
?
第十条《 一:个立项?。批文的?拆,迁项目?一般作为一个标【段因:情况特殊需要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应向》市,拆,迁办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核》准
【
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房屋拆迁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一!)投标?须知包?括房屋?拆迁项目概况—、,拆迁范围、》。资格审查条件、拆】迁补偿资金落—实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现场踏《勘、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办法和!标准等事项》;,
—
?(,。二)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
—
(三)拟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
》
(四)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
第十二!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第—十三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载明资》格审查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
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招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
:
?(一)招标人向市】。拆迁办提出》书面招标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招标人?。简况、招标》项目:概,况(含调查》摸底汇总资料)、】已准备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情况、招【标方式、对拆迁【投标单位的要求【、拟实?施拆迁时间等情【况;:
】。
(二)招标—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招标人发布》房屋拆迁招标公告】或向拟确定的投标】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申请截止之—日应当不少于3个工!作日; —。
(三】),市拆迁办《会同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企业资质!、信誉、业绩、【项目:经理等方面的情况;!
》
《(四)招标人—向审核确认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标文件说明》招标文件有》关,情况:;
】
:(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达投》标地点;
】
》(六)招标人编制标!底并经市拆迁办审】核;
【
(七)招标!人与市拆迁办—共同确定《具体: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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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标人主持开标、评】标活动?确定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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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按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房?屋拆迁委托合—同;
!
(十)招标人】将签订的房》屋拆迁委托》合同报送市拆迁办】备案
】
第十五条 编制】。房屋拆迁招标标【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
(一)【严格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不得【侵害拆迁招标—投标当?事人:。及被拆迁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二)一个房屋拆迁!项目或一个标段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
—(三)?标底编?制完成?后应当密封》保,。存至开标凡是接触】过标底的人员均不得!泄露标底 —。
第三》章 投 标》
第?十,六条 ?。房屋拆迁项》目的投?标人是依本办法规定!响,应,房屋拆迁招标、参】加房屋拆迁投标竞】争的:拆迁实?施单位
】
第十七条【 ,凡符合房屋》拆迁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投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与条件作出响应 】
第十八!条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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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
《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 《
》
,
,(三:)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第十九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1%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函或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给招标人 】
第二十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投】标文:件修改和补充的【也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招标!人应当拒收 —。
—
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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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中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三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
第二!十四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并邀请公正】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前招标人应当—宣读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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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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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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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
(三)逾期送达】的;: ,
?。
(四)关!键内:容的字迹《、数据模《糊、辨认不清—的;: :
》
,
(五?)在同?一房屋拆迁项目中一!个投标书中有两【。个,以上报?价的; 》
【(六)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 ,。
(《七)其他不符合【规定的 《
—第二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本办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成员人数为7】人以上?单,。。数参加评标小—组的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其中专业人员—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参加评标 【。
?。 ,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
第二十八》条 拆迁评标—采用综合百分制【评标记分方法根【据评标中《的,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评!标,办法由?评标小组在开标前制!定
【。
第:。二十:九条 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招标人应当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并!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评标结果】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
第三十条 !公示期间未发现【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订【立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并自订立合同之】日起:15日内报市拆【迁办:备案
【
《招标人应当自—。订立房?屋拆迁委托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中标【人、: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第五章【 ,相关责任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四:条 中标后中—标人擅自将拆—。迁项目分包、转【包的分包《、转包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投标后由于招标人】的原因而中止招【。标或者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应当负责赔偿】投,标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六条 定—标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房屋拆迁【委托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房屋拆迁委托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保》证金;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投?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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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人员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使用非国》有,资金的房屋拆迁项】目可参照本办法通】过招标选择》拆迁实施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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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金坛市、溧阳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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