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试行)
【。
常建〔2!006〕2》45号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拆迁实施《单位各有关单位
】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房屋拆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常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试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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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城》市房屋拆迁(以下】简称房屋拆》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拆:迁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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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拆迁实施单位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
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下?列房屋拆迁项目【需要委托拆迁的应当!进行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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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房!屋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项】工程:;
【
(二)拆迁补!偿款总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 《
《
(三)其他按!照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 】
第三条【 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房!屋拆迁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部门对本市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具?体负责房屋拆迁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
房屋】拆迁: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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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符合条件!的拆迁实施单位【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 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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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房屋拆迁项目的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拆迁—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建设单位
】 ,
第七条— 依本办法进—行招标?的房屋?拆迁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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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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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 :
:(四)符合规定的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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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产权:、产籍资《料已调查摸底并拟】定,补偿安?置可行性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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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 房屋拆迁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
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由3《个以上具有拆迁资】质的拆?迁实施单位》参加:拆迁投?标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性!质、范围、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
:
》实行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招标项!目实施能力、资信良!好的:拆迁实施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在发出投【标邀请书之前招标】人应当将投标—邀,请书报市拆迁办备案! ?
第九条 房!屋拆迁招标的—组织:形式分为自行组【织招标和委》托,招标: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和!。组织评标的能力不具!有自:行组织?招标能力的应当【委托相应的》咨询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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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一】。个立:项批文?的拆迁项《目一:般作为?一个:标段因情况特殊需要!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应!向,。市拆迁办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核《。准
】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房】屋拆:迁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
(一)》投标须?知包括?房,屋,拆迁项目《概况、拆迁范围、】资格审查条件、拆】迁补偿资金落—实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现场踏勘、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办:法和标准等事项;】 :
? :
:(二)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
(三)!拟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
(四)》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第十三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载明资格审查【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
?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招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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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人向市《拆迁办提出》书面招标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招标人】简况:、招标?项目概况(含调查】摸底汇总资料)、已!准备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情况、招标方—式、对拆迁投标【单位的要《求、拟实施拆迁时间!等情况; —
》
(二)招—标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招标:人发布房《屋拆迁?招标公告或向拟确定!的投标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申【请截止之日应当【不少于?3个工作日;— ?
:
(三—)市拆迁办会同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企—业,资质、信誉、业绩、!项目经理等方面的情!况;:
》
(四—),招标人?向审核确认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标文件说明!招标文件有关情【况;
【 :。
(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达投:标地点?; :。
(!六)招?标人编制标底并【经,市拆迁办审》。核; 》
》
(七?),招标人与市拆迁办】共同:确定具体评标—办法; —
(【八)招标人主持【开标、评标》活动确定中标单位;! , ,。
—
(九)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按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房—屋拆迁?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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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招《标,人将签?订的房屋拆》迁委:托合同报送市—拆,迁办:备案 《
第十五条! 编制房屋拆迁招】标标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
(一)严【格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不得侵害拆迁招标!投标当?事人及被拆》迁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
(二】)一:个房屋拆迁项目或一!个标:。段,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
《
(:三):标底编制完》成后应当密封保存至!开标凡是接触过标】底的人员均不得泄】露标底
【。
第三章 投 标】
第十六条 房屋!拆迁项目的投标人】是,依本:办法规定响应—房屋拆迁招标、参】加房屋拆《迁投标?竞争的拆迁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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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凡符合》房屋拆迁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投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与条?件作出?响应
】
第十八《条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一)》投标函; — ,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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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第十九【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1%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函或—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给】。招标人 《。
》
第二十《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投】标文件修改和—补充的?也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招标人应!当拒收?。
!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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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中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三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
》第二十?四,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并邀》请公正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前!招标人应《当宣读评标办法 】
第二】十五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
》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 :。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
【。(一)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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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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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逾期!送达的;
】
?
(四)关—键内:容的字迹、数据模糊!、辨认?不清的;《
!(五)在同一—房屋:拆迁项目中一个投标!书中有?两个以上报价—的; 》
(【六)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
(七?)其:他不符合规定的 】
《
第二《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本办—。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成】员人数为《7人以上单数参【加评标小组的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其—中专业人员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参加《评标
!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
第二十八!条 拆迁评标采用综!合百:分,制评:标记分方法根据【评标中?的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评标办法》由评标小组在—开标前制定 —
—。第二十九条 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招标人应!当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并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评:标,。结果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
第三?。十条 公示期间【未发现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订立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并自订立【合同之日起15【日内报市拆迁办备案! ,
—
招标《。人应当自订》立房屋?拆迁委托《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中标:人、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第?。五章 ?相关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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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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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中标后中标【人擅自将拆迁—项目:。分包、?转,。包的分包《、转包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投标后由【于招标人的》原因而中止招标【或者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应当负责赔偿投】标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六条》 定标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房屋拆迁委托—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房屋拆迁《委托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保证金;【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投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三十七》条 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人员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使用非》国有:资金的?房屋拆迁《项目可参照本—办法通过《招标选择拆迁—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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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金坛【市、溧阳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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