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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常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试《行) ? ?。 常建〔200!6〕245》号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拆》迁实施单《。位各有关单位—。 《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房【屋拆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常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附件?常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试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城市房屋拆》迁(以下简称房【屋拆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拆迁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拆迁?实施单位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 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下列房屋拆迁项目】。需要委托拆迁的应当!进行招标 】    (一【。)拆迁房《屋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项工程;《 《  :  (《二)拆迁补》偿款总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  : , :    《 (三)其他按照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 ! 第三条 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房》屋,拆,迁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部门对本》市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具—体负责房屋》拆迁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    房屋【拆迁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 ,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符合—。条件:的拆迁实施单—位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 第二章 招 【标 第六》条 房屋《拆迁项?目的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拆迁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建设单位 !。 ? 第?七条 ?依本办法《进行招标的房屋拆迁!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   《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红线图!;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符合规定的》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 ,(五)?对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产权、】产籍资料已调查【摸底并?拟,定补偿安置可行性方!案; ?  》。  (六)—其他相关材料 】 , 第》八条 ?房屋拆迁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由3个以上具有拆迁!资质的拆迁实施单】位参加拆迁投标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性—质、范?围、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实行!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招标项目实【施能力、资信良好的!拆迁:实施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在发出投》标邀请书之前招标】人应当将投标邀请】书报:市,拆迁办备《案 《 第九条 房!屋拆迁?招标:。的组织形式分为自】行组织招标和—委托招?标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和组织评【标的能力不具有【自行组织招标能【力的应当委托相应的!咨询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 ,第十条? ,一个:立项批文的拆迁项】目一般作为一个标】段因情况《特殊需要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应《。向,市拆迁办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核准 【 , 》。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房屋拆迁!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 , (一《)投标须知包括房屋!拆迁项目概况—。、拆迁范围、—资格审查条件—、拆迁?补偿资金落》实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现场踏勘【、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办《法和标准等》事项:。;   】 (?二):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 (三)拟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 (四《)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 : : 第十?二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第十三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载明:资格审查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 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招【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 ,    (一)!招标人向市拆—迁办提出书面招标】。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招标人简》况,。、,招,标项目概况(—。含,调查摸底汇总资料)!、已准备《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情况!、招标方式、—对拆迁投标单位的】要求、拟实施拆迁时!间,等情况; 【    —(二)招《标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招标!人发布房屋拆迁招】标公:。告或向拟确定的投标!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申请截止之日【应当不少于3—个工作日;》 ,    (!三)市拆迁办—会同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企—业资:质、信誉、业绩【、项目经理》等方面的情况; ! ?   《(,四)招标人向—审核确认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标《文,件说明招《标文件有关》情况:;   】 , (: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达投标》地点; 《    】(六)招标人—编,制标底?并经市拆迁办审核;! :    (七!)招标?人与市拆迁办共同】确定具体评标—办,法; —。    (—八):招标人主持开标【、评标活动确定【中标单?位; 》 ,    《 (九)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按【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房屋拆?迁委托合同; 】。    (十!)招标?。。人将签订《的房屋拆《迁委托合同报送市】拆迁办备案 ! : 第十五条 编【。制房屋拆迁》招标标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一)严格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不得侵—害,拆迁招?标投标当事人及被拆!迁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   (二)一个!房屋拆迁项目或一】。个标:段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    — (三)标底—编,制完成?后应当密封保存至】开标凡是《接触过标底》的人员均不》得泄露标底 — 第三—。章 投 标》 第?十六条 房屋—拆迁项目的投标人是!依本办法规定响【应,房屋拆迁招标、【参加房屋拆迁投标竞!争的拆迁实施—单位 】 第十七条— 凡符合房》屋拆:迁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投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与条件作出响—应 【 第十?八,条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 (一)投标函; !  》。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 【    (—三)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 ,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第十九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1%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函或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给招?标人 — 第二》十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投标文件修改和】补充的也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招标》人应当拒收 【 ,    —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 ,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中标 】 :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三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 【第二十四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并邀!请公正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前招标人应当!宣读评?标办法 》 《 第二十五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    》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 ,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  ?  (一)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  :  : (二)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    (三)逾!期送达的; 】    (【四)关键内容—的,。字迹、数《。据模糊、辨认不【清的:; 《    (五)!在同一房《屋拆迁?项目:中一个投标书—。中有两?个以上报价的;【  —  (六)—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    (七)】其他不符合规定的 !。 《 第二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本办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成员人数为7!人以上单数参加【评标小组的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其中专业—人员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参加评标 】 :。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 第二《十八:。条 拆迁评》标采用?综合百分《。制评标?记分方法根据评标中!的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评标《办法由评标小组在开!。标前制定 】 : 第:二,十九:条 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招标》。人应当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并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评,标结:果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 : 第三十条【 公示期间未发现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订立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并自订!立合同之日起15】日内报?市拆:迁办备案《 : ?   招标人应当!自订:立房屋拆迁委托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中标人、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第:五章 相关责任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四条】 中标后中标人【擅自将拆迁项目分包!、转包的分》包、转包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投标!后,由于招标人的原因】而,中止招标或》者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应当负责赔】偿投标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 ? 第三十六【条 定?标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房屋拆迁—。委托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房,屋,拆迁:。委托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保证金;!。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投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第三十七条 【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人员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 ,第三十八条 使用】非,国有资金的房—屋,拆迁项?目可参照本》办法通过《。招标选择《拆迁实施单位 ! , 第三十九条! 金坛市、》溧阳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