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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区《。建设:。项目日照影响—分析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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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2【〕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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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规划局常州市市区建!设项目日《照影响分析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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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规划局制定!的常州市市区—建设:项目日照影响分析】管理规定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2年—。12月31》日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日照影响分析—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以:下简称省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建设项目日照影【响,分析适用本》规定 ?
—。 本规定所称日照影!响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采【用经鉴定通过的软】件就拟建建筑模拟】其在日照标准日在】规,定的范围内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分析计算—有关量化指标的行为!
第三条 】市规划部门是—建设项目日照影【。响,分析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 ?。。 监察、《发改:、教育、民》政,、国土、建设—、卫生、房》管、物价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建设项目日照【影响:分析:的相关工作 —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日照影响分析】
— (一)》拟建高层建筑对周边!现状、?在建或规划的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可能产?生日照遮《挡影响的;
! (二)【拟建的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可能受》到周:边地区现状》、在建?或规划的高层—建筑日照遮》挡影响?的;
! (三)依法—。应当进?行日照影响分析的其!他,情形 ?
》 按?规定需要进行日照】间距控制的从其规定!日照间?距,控,制要求应《当在制定详细规划】、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时》予以明确《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包括
【
—(一)住宅(含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
(!二)宿舍;
! 《(三)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
》 (四)【医院、休(》疗)养院的》病房和疗养室—;
》 (五)【中,小学教室《;
?。
: (》六)依法有日照要】求的其他建》筑
第六条 !住宅应满《足大寒日有效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自—身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应满足—大寒日有《效日照?不少:于1.5《小时的?日照标准
—
旧区】范围为北起沪蓉高】速公路、南至长【。虹路、西起龙—江,。路、东至青洋—路以及戚墅堰老【。城区其中《戚墅堰老《城区范围为北起【。沪宁铁路、南至中吴!大道:、西起丁塘港及京杭!大运河、《。。东至常合高速—公路
第七】条, 现状住《宅日照标准应从严控!制宿舍按《住宅日照间距控【制
】 ,拟建:高层建筑《北侧为现状低层【。、多层和小高层【住宅:建筑的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日照间距控】制
】 新建住宅每套至】少应有?1个:卧室或起居室(【以下简?称居:住,空间)满足》日照要求有4个【或4个以上居—住,空间的?住宅必须保证2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要求
第八!条 下列建筑应当同!时满足相应的—日照分?。析,标准和?日照:间距要求具》体为
》 》(一)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同—时其日照《。间距系数按大寒日】2小:时标准系数增加0】.25计算;
!。 , (二)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休(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教室应】满足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同时》其,日照间距系数按【大寒:日2小时标准系数】增加0.2》计算
【 幼儿》。园,的室外地面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第九条 】。日照:影响:分析:。的计算范围》划分如下
【 (一)被!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拟建:高层建筑《以北、建筑高—度,1.5?倍的扇形阴影范围】最大不超过》150米范》围内的现状、—在建或规划的建筑】(详见省规定附录五!图示1)当拟—。建高层?。建筑超过一幢时其计!算范围?应叠加; 》
?。。 : (二《。)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以已《经确定?。的,被遮挡建《筑为中心南侧半径1!5,0,米的扇?形范围内的现—状、在建《或规划的建》。筑(详见《省规定附录五—图,示2)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已《经,审定、或已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建》筑物:位于或部分》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应!整体纳入计算遮挡构!筑物仅计算上—述范围之内的部【分
【 拟建《超高:层建筑的《日照影响《分析范?。围应当在《制定详细规划、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时予以明确
】 第十条 》对可能产生日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含个!人下同?)应当委《托,具备乙级以上规划编!制或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和具有相应能!力的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日照影?响分析单位)进行日!照影响分析》并编制?日照影响分析—报告因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发生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影响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影响分】析报告
【 对》可能产生《日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丙级】以上测绘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测绘》单位)对《日照影响分析范围】内的建筑《进行实测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日照影响分析—单位和测绘》单位提?供真实、全面—的日照影响分析【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二条】。 日:。照影响分析单位【和测绘?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等规定—的要求?开展分析《、测绘工作》客观、公《正地出具相关—。日照影响分析报告和!测绘报告对相关数】据,和结论负《责
第十三条! 日照影响分析【。报告:是市:规划部门依法对拟】建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审批的依据之一】日照:影响分析报告结论应!依法作为批前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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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日照影响分】析结果表明拟建建】筑未造?成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日照时【。数减少;或造成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日照时数减少但】。。仍符合规定的—。日照标准的》市规划部《门可依法进行规【划审批
— ,。 《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项目的】规划审批市规划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充分予?以论证?全面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或者不?全面的?日照影响《分,析资料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违反相关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日照影响分析!单位和测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出具虚?假的分析《结论、测绘结果【或,。者分析结论、测绘结!果失实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违反相关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六《条 市规划部—门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日照影响分析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金坛市】、溧阳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20】1,1年1月24日发布!的常州市《市区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管理暂行规!定(常政办发〔20!。11〕?5号)同时废止今后!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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