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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常州市《推广:节能建?筑实施办《法 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1!9,99)161号【 ,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广:节能建?筑节约能源》根,据,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建】筑系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采取各》种措:施达到节能标准的】建筑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和使用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与此相关的【工程、?规划、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民用:建,筑必须参照国家建】筑热环境及节能【。标准凡建筑》节能设计应执行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32/T12【2-95) !第五条 新建—。康居住宅必》须按节能《建筑设?计建设;新建住【宅工程原则》。上按节能建筑设【计建设;经济适用房!及其功能相》近,的民用建筑》节能建筑比》例不:少于30%-50】%;鼓励建设(开发!),单位在?成片:开发中建《设节能示《范区;规划新建、】改建:小,。城镇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不少于!50%?其中节能《建筑不少《于,20:%;鼓励建造—节,能示范?村镇 ?。   全市推】广节能建《筑的基本目标列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并实行》年,度考核 【第六条 由市、所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市、所辖市墙【。改办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工作》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我市?建筑节?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建筑节能工【作的组?织实施 《 ? 第七条 节能建筑!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确定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共同配合落实】好节能?建筑的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技术措施建设单!位填写新型墙体材】料节能建筑工—程计划申《报书:连同有关附件—一式五份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墙《改办审查对批—准的节能建筑—项目由项目审批【部,门和墙改办行文下达!计,。划 第八【条 各设计》单位必?须按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的要求?设计节能建筑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上加盖“【节能设计”专用章并!附热工?设,计指标 《 第九—条 :节能建筑工》程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一,)经验收合格—的节能建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报经有!权地方税务机关【批准比照北方节【能,住宅实行零税率;】 《  (二)经验【收合格?的,节能建筑墙改专【项用费按《70%返退; 】 ,   (三)—。经,验收:合格的?节能建筑设计部门】每平:方米:奖励:0.:。5元(由《墙改办负责》奖励); —   (四—)建:设单位凡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建造!节能建筑优先申【。报市优秀设》计及优?质工程 第】十条 申报节—能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填写》节能:建,筑工程验收申报书(!。附件2)向市—、,所辖市墙《改办提出《申请验收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墙改【办按照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  — 节能建筑》工程的验收与—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验?同时进行 】。第,十一条 对》工程中使用的节能】建筑材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相应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十【二条 建设》。(开发?)单:位必须按照》节能建筑标准的要】。求,委托工程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节能建筑报批—。手续   】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保证节能!。建筑:设计质?。量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 节能建筑中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没:有产品标《准或虽有产》品,标,准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或者配套应用技术!措施不完善的不得】进入建筑市场— :   以上规定】的执行情况作为开发!、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年检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进行》节能建筑设计而未】进行节能建》筑设计?的或者擅自》更改:节能建筑设计的由市!、所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墙【改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 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各所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规定并报市】政府备案 》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 — ,  《  : 1999年】12月?2,3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