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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推广节】能建筑实施办—法 《 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19!99)1《。61号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广?节能建?筑节约能《源根:据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建筑系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采取!各种措施达》到节能标《准的建?筑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和使》用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与此【相关的工程、规划】、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 第?四条 ?民用建筑《必,须参:。照国家建筑热环【境及节能标准凡建筑!节,能设计应执行—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32/T122!-95) 第!五条: 新建康居住宅必须!按节能建筑》设计:建设;新建住宅【工程原则上按节【能建筑设计建设;经!济适用房及其—功能相近的民—用,建筑节能建筑—比,例不少于30—%-50%》;鼓励建设(开发)!单位在?成片:开发中建设节能示】范区;?规划新建《、改建?小,城镇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不》少于50%其中节】能建:筑不少于20%;鼓!励建造?节,能示范村镇 】   全市推广节】。能建筑?的基本?目标列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并—实行年度考核— 《第六条 《由市、所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市、所】辖市墙改办》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工作《。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我》。市建筑节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建筑节能工作!的组织实《施, , 《第七条 节能建【筑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确定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共同》配合落实好节能建筑!的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技术措施【。建设单位填写新型墙!体材料节能建—筑工程计划》申报书连同有关附件!一式五份《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墙《改办审查对》批准:的节:能建筑项目由项目】。审批部?门和墙?改办行文下达计划 ! 第八条 【各设计单位必须按】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的要求设计节】能建筑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上加》盖“节能设》计”专用章并附【热工设计指标— 第九【。。条, 节能?建筑工程《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   (》一)经验《收合格的节能—建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报经有权《。地方税务《机关批准比照北方节!能住宅实《行零税率《;   【(,二)经验收合格的节!。能,建筑墙改专项用【费按70%返退;】   (三】)经验收合格—的节能建《筑设计部门每平方】米奖励0.5元(由!墙改办负责奖励【);  【 (:四):建设单位凡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建造节能建筑优先申!报市优秀设计—及优质工程》 第十条【 申:报节:能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填写节】能建筑工程验—收申报书(附件2】)向市?、所辖市墙改办提出!。申请验收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墙改办按!照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 —  节能《。建筑工程的验—收与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验同时】进行 第十】一条 对工程中使用!的节:能建筑?材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相应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第十二条 —建设(开《发)单?位,。必须按照《节能建筑标准—的要求委《托工:程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节】能建筑?。报批手续 》   》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保,证节能建筑设—计质量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节能】。建筑中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没—有产品标准》或虽:有产品标准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或者配!套应用技《术措施不完善的【不得进入建筑市【场 》  以上规定的【执,行情况作为开发【、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年检考核内容 !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进行】节,能建筑设计而未【进行节能建筑设计的!或,者擅自更改节能建】筑设计的由市、【。所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墙】改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 , 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各所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规【。定并报市政府备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常州:市人民政府》   【 19—99年12》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