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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推广节能【建筑实施办法 ! ,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 常政发(1【999)161号】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广节能—建筑节约能源根据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建筑系!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采取各《种措施达《到节能标准的建筑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和使用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与—此相关的工程—、,规划、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民用建《筑必须参《照国家建筑热环【境,及节能标准》凡建筑节能》设计应执行》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32/T122】-95) 【 第五条 新建康居!。住宅:必须按节《能建筑设计建设;】新建住宅《工程原?则上按节能建筑设计!建设;经济适用房及!其功能相近》的民用?建筑节能建》筑比例不少于3【0%-50%;鼓励!。。。建设(开发)单位】在,。成片开发《中建设节《能示范区;规划【新建:、改建?小,城镇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不少》于,50%其中节—能建筑不少于—20%;鼓励建【造节能示范村镇【   全市】推,广节能建筑的基本目!。标列: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并实行—年度考核《 《第六条 由》市,、所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市、所辖》市墙改办《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工作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我】市建筑?节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建筑节能工作!。的组织实施 — 第》七条 节能建筑【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确定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共同配合【落实好节能建筑的】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技术措施建设单位填!写新型墙体材料【节能建?筑工程计《划申报书连》同有关附件一式五份!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墙改办》审查对批准》的节:能建筑?项目由?项,目审批部门和墙【改办行?文下达计划 — 第八条 【各设计单位必须按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的:要求设计节能建筑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上加盖“节—能设:计”专?用,章并附?热工设计指标 ! 第九条 节【能建:筑工程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   (《一)经?验收合?格的节能建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报经有权地方税【务机:关,批准比照北方—。节能住宅实行零税率!; :   (二)】经验收合格的节能】建筑:墙改:专项用费按7—0%返退; !  (三)》经验收?合格的?节能建筑设计部门】每平方?米奖励0.5—元(:由墙改?办负责奖励); !  ? (四)建》设单位凡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建造节能建筑优先申!报市优秀设计及优质!工程 ? 第十》条 :申报节能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填写【节能建筑工》程验收申《报书(附件2—。。)向市、所辖—市墙:。改办:提出申请验》收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墙改办按》照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 !。   节》。能建筑工程的验收】与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验同时》进行 第【十一条 对工程【。中使:用的节能建》筑材:。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相?应,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十二条 建—设(开?发,),单位必须《按照节能建筑—。标准的?要求委托工程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节能:建,筑报:批手续  】 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保证《节能:建筑设计质量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节能:建筑中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没有产品】标准或虽有》产品标准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或—者配套?应用技术措施—不完善?的不得进入建筑市场! 《  :以上规定的》执行情况《作为开发、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年检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进行节能建】筑设计而未》进行节能建筑设计的!或者擅自更改节能】建筑设计的》由市、所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墙改【。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 第十五条 各【。所,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规定并!报市政府备案 【。 :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 》  :  : 1999【年12月23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