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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消防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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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消防救援队并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装备和》相关设施
— 下》列,未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的地—方,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
《 :(一)?建成区面积》超过五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五,万以上的镇;
! (《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镇;—
《。 , ,(,。三)全国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
】 《。(四)省级以上的】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水上消防队》(站)、森》林消防队(站)、】。高速公路《消防队(《站):的建设和管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二条 中心城【区的下列区域—应当设置小》型消防站
— , (一》)应当设置城市消】防,。。站但受土地资源限】制或其他因》素暂无法建设的【区域;
— (二》。)城市消防》站或者小型消防站】五分钟内无法到场】。的区域具体》条件由消防救援机构!确定
—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城乡居民社区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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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责任区—。灭火、应急救援【工作需要配备—装备和器材》
化【。工园区、集中区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备特种】消防车?(,艇,)等装备和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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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街?区旅游景点等区域】内的消防组织应当配!。备轻便型消》防,。车等:装备:和,器材
【 高层建筑集中【。。区,。域内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或者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应当配备举高消】防车、?高层供液车、A类】压缩空气泡沫车等特!种装备和器》材
》 :地下公共建》筑、隧道、轨道交通!等区域内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或者—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应当配备照!明、通风、》强制排烟等装备
!第三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应当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统一指挥、统一纪】律、统一《训练、统一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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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人【民政府应当为消防队!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应当为—消,防,队,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十五条 本【市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以下统称消防救!援人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有职?业荣:誉、:生,活待遇、社会—优待等职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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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人,。员因战因公牺牲、】致残或者病》故的对其家属在【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提供照顾和帮助】。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设【立,消防公益资金用于开!展消防?。。公益活?动补助因《参加灭火、应急救援!而受伤、患病、致】残的人员和死亡【人,。员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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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公益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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