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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 ! , , (2001—年9月27日徐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制定— 2001》年1:0月26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20》01年11月4日】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权【。属登记?。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本市城?市(包?括建:制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适用!本条例 《 《 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是房屋权属》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   市《房,产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产】权,。监理机构和区房【产管理机构负责房屋!权属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房屋权属的取】得、转移、变更【、注销?和抵押权的设定等房!屋权利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    《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不予房屋【权属登记 》 —。 第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确认【房屋权属《的法律凭《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 】 第?六条 房屋权属【登记包括以下几种】     】。(,一)初始登记;【  》   (《二)转移登记;【。 《    (三—)变更登记》;,     】(四)抵押权登【记;    ! (五?)注销?登记 》。 第七条 !房屋权属登记依【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登记申请; !     (【。二)房屋权属审【核; ?     【(,三)发布公告;【   【  (四)》核发房屋权属—证书 》     前款【。第三项适用》。。于有:可能引起权属异议】的登记申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对房屋?权属无异议的房产】。管理部?门可以?核准登记 【。 :。 第八条 房屋!权属登记由房—屋权利人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况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 (一?)共有?。房,屋权属?登记由共有人共同】提出申请;》 《    《(二)房屋抵押权登!记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提?出申请; 》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四)港、澳—、台或?者境外的组》织、个人房》屋,权属登记《由该组织或者个人】提出:申请  【  :。 前款第四》项,提供的证件必须公证!或,。者认证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第】九条 受托人接受房!屋权利人委托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双!方的身份证》。件 — :。 第十?条 房屋权属登【记期间房《屋权利人或》者受托?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下落不?。明且尚未确》定代管人的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暂【缓房屋?。权属:登记 — 第十一条 !下列房屋由房产管】理部门代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 ,  ?   (《一)依法由》。房,产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 —  :   ?(二)依《法没收的房》。屋;  【   (《三)无?主的:房屋  【。   代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不:予核发房屋权—属证书 ! 第十二条 房】屋权属登记期—间房屋权属》。利害关?系人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登】记异议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   ? (:一):异议: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登记!异议书?和证明材料; 【     【(二)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中止房屋】权属登记《决定:并通知异议人和原】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 》     (三)!原,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书面答复房—产管理部门;逾期】不答复的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不予登记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异议人》和原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 【    (》四)房产《管理部门收到原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的书面答复后!应当调?查核:实,。并,在调查核实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将决定书送达异议人!和原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 】。 第?十三条 《因执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权利人》可以凭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等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 第十!四条 房屋权—属登记应《当以房屋《的门牌号《、幢:、套(间《)以及有具》体权属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 , 第?十五条 房屋权【属登记期间取得【房产测绘资》。。格证书的测绘机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房产测量》。规范对申请权属登记!房屋的座落、四至、!建筑:面积等?自然状况进行—勘测:。为审查确认》产权提供依据 】 第十】六条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房屋权?属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权登—记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核发—房屋权属证书 】。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注销:登记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核准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房屋权【属登:记申请房产管理部】门不予登记》。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第十七条 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建》立房屋权属》档,案并永?久保存 》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撤!销其房屋权属—证书 ?    — (一)以虚假或】者伪造的证明文【件等方式获取房屋权!属登记的; 【     (二】)私自?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    《。 ,(三)虚报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灭—失而获取补发的【; 《 ,    (四—)房屋?权属证书记》载内容?有误的; — ,。  :   (《五)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 ?   ? (:六)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撤销【房,屋权属证书的—。    【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于十日—内送达当《事人 》。。。     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情形?之,一房屋权属证书【被,撤,销,的当事人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第三章 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九【条 新建的》房屋权利人》应当自房《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证明文件】申请初始登记—。 ?     (一)身!份证明; —     (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三)土地使用权证书!;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五)竣工—验收证?明; 《     (六】)总平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  个人申》。请初始登记的提交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证!明材料   !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新建成的—商品房?销售前应《当,按照第一款的规定】申请初始登记 】 —第,二十条 《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提》。交房屋权属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和!。身份:证明按照以下规【定申请转移登记 !  ?   (一)房屋买!卖,。 ?  :   l.购买【旧房的提交买卖合同!和完税凭证; 【     2.!购买商品《房的提交《买卖合同、付款【票据、完税凭证和】房屋平面图; 】 ,    《 3.合资合作建房!的提:交合资?合作:建房协?议书、投资票据、】。完税凭证《和房屋平面图— :     (二】),。房屋赠与提交—。赠与证明、赠与【协,议书和完《税凭证   !  (三)》。。房屋继承提交继承遗!嘱或者继承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及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   (《。四)房屋交换提交交!换协议?书和评估单属—。。。于拆迁安置交—换房屋权属的提【。交拆迁权属交换协议!书、原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或—者注:销证明?、房屋平面图、【完税凭证 —  ?   (五)房屋】分割提交分》割协议书《     】(六:)合并、分立和【以房作价人股的提交!相应证明文件 !     (七)】。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判房—屋权属转移》的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 ,  《   (《八)处?分典当、抵押的房屋!或者拍卖所》取得的房《屋提交?取得房屋权属的证明!文件 【 第二》十一条 房屋—的面积、门牌、【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发生变化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当事人除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明外还应!当分:别提交下列登—记文件 》 : , ,  (一)翻建【、改:建、:扩,。建房屋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具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结!果; 《 :。    《(二)房屋门牌变化!。的,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 ?    《(三)权利人姓名】改变的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权利人名称【改变的提交》核,准该单位设立—的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 》。 第?二,十二条 设定房屋】抵押权?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凭房屋权!。属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身份证明、—抵押:合同书和相关的【证,明文件申《请抵押?权登记 — ? 第二十三条 权!利人应自房屋—灭失、土地使—用权丧?失、抵押权终止等】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下:列证明文《件申请注销登记 】     (】一)房屋因拆迁【而灭失的《由,拆迁人提交原房【屋权属证书和批准拆!迁,文件申请注销登记】; :     (】二)土地使用权丧失!的提交土地使—用权丧失《的证明文件;—     (!三):抵押权终止》的提交他项》权证书、抵》押,权终止提交灭失证】。明,和身份证明》 — 第二十四条 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应当登报【声明作废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补发 》 :     房产管】理部门对申请—补,。。发,房屋权?属证书的《应当作?出补发公《。。告,自补发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 , —第二十?。五条 申请补发【房屋权属证书—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     (一】)身份?证明; 》 ,     (—二):申请书; 【。  :   (三)刊【登遗失?、,灭失房屋《权属证书的》证明 《 第【二十六?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查验【后可以换《发原房屋权属—证书由房产管理【部门收回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一)以【虚假或?者伪造的证明文【件,等方:式骗取房屋权属登记!的;   】  (二)虚报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灭失而获》取补:发房屋权属》证书的; —。     (三)!私自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 第二十八!条 非法印》制、伪造房屋权属】证书的由房产管【理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对当事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九条 !房产管理部》门超:越管辖范围进行【房屋权属登记的其】发放的房屋权属证书!无,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第—三十条 房》。。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本》人有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二)【在房屋权属登记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 !  :   (《三)玩忽职》守造成?房屋:权属档案丢失、破损!影,响,使,用,。。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涵义 》 ,    (一)房】屋权属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及抵押权— ?     (二)】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房】地产抵押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  (三)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产管理部门对房屋】所有权及《抵押权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权属的?行为 》。   ? , (:四,)房屋权属档案【是指房产管理—部门在对房》屋,权属管理过程中收集!的各类证《。件、图纸、表—卡、帐册等反—映房产现状及—历史变化的资料经】过,整理:。。而形:成的房产《资料 ? ,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