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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 【 (20《01:年9月27》日徐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制?定 20《0,。1年:1,0月2?6,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200】1年11月》4日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权属:登记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市城市—(包括建制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适用本条例 ! 《 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是房!屋权属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 ,     市【房产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产!权监理机构和区房】产,。管理机构负责—房屋权属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四条 房—屋权属的取得、【转移、变更、—注销和?抵押权的设》定等房屋权利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 , 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不—。予房:屋权属登《记, 【 第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确认房屋—权属的法律凭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 — 第六条 【房屋:权属登?记包括以下》几种   】  (一)初始【登记;   !  (二《)转移登记》; 》  : , (三)变更登记】;, ,     【(四)抵《押权登记; 【     (【五)注销登记 【 ? 第七—条 房屋《权属登?记依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登?记申请; 【     (二)房!屋,权属:审,核;  【   (三)发【布公告; — ?   ? (四)《核发:房屋权属证》书   【 ,。 前款第三项适用于!有可能引起》权属异?议的登记申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对房屋权属!无异议的房产管理部!门可以核准登记 】 ? , 第八条 房】屋权属登记由房屋权!利人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况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    — (一)《共,有房屋权属登记【由共有?人共同提出申请; !   》。  (二《)房屋抵押权登记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提《出申请;《 ?。。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     (四)!港、澳?、台或者境外的组织!、个人房屋权属登记!由该组织或者个人】提出申请 【     前款第】四项提供的证件必】须公证或者》认证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第九条 受托人接受!房屋权利人委托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双方的身份!证件 【 第十》条 房屋权》属登记期《间房:屋,权,利人或者受托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下落不明且尚!未确定?代管人的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暂,缓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一条 下》列房屋由房产管理】部门代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    — (一?)依法由房产—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 , , :    《(二)依法没收的】房屋; —     (三)】无主的房屋 【     代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不予核发房【。屋,权属证书 》。。 》 第?十二条 房屋权【属登记期《间房屋?权属利害关系人【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登记异议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一!。)异议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登记异议书》和证明材料; !     (—二)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中止房屋权属【登记决定并通知异议!人和:原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 :     (】三)原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书面答复—房产管理部门;【逾期:不答复?的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不予登记《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异议人【和原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 —  ?  : (四)房》产,管理部门收到原【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的书面?答复后应当调查核实!并在调?查核实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将决定书送达【异,议人和原《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 , 第】十三条 因执—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权利人可以【凭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等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 : 第十四条 】房屋权属登记—应当以房屋的—门,。牌号、幢《、套(间)以—及有:具体权属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 ? 第?十五条 房屋权属登!记期间取得房产【。测绘资格证书的测】绘机: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房产测量规范对申】请权属登记房屋【的座:落,、四至、建筑面积】等自然状况进行【。勘测为审查确认产】权提供依《据 — 第十》六条: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房屋权属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权!登,。记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核发房屋权!属证书   !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注销登?记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核?准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 ?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房屋权属】登记申请房》产管理部门不—予登记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第十!七条 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建,。立房:屋权:属档案并《永久保存 !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撤销其房屋》权属证书  !   (一)—以虚假或者伪造的证!。明文件?等,方,式获取房屋》权属登记《的,。;    】 (二)私自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     (!三)虚报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灭失而《获取补发的; 】   《  (四)房屋权】属证书记载内容有】误的;?    【 (五?)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     (六】)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撤:销房:屋权属证书的— ?。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于十日》内送达当事人 【 , : ,   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情形之】一房屋权属证书被撤!销的当事人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 第三章 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九条 新建【。的房:屋权利人《应当自房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证明文件—申,请初始?登记 —    (一)身】份,证明;?    【 (: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  (三)》土地使用权证书; ! :  :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五)竣】工验收证明;— 《  :  (六)总平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 ,    个》人申请?初始登记的提—交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证《明材料   !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新建成的《商品房?销售前应当》按照第一款的—规定申请初始登【记 《 , 第二十条】 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提《交房屋权属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和身份《证明按照《以,下规:定申请转移登—。记 》。    《(一)房屋买卖 】 ?    l.购买】旧房的提交买卖合】。同和:完税凭证; 【 ,     2.购买!商品房的提交买卖合!。同、付款票据、完税!凭证和房《屋平面图;》 ,。     3】.合资合作》建房的提交》合资合作建房—协议书、投资票据、!完税凭?证和房屋《平面图  】   (二)房屋】。赠与提交赠与证明】、赠与?协议书和《。完税凭证《  》   (三)房【屋继承?提交继?承遗嘱或者继—承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及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   》  (四)房屋交】换提交交换》协议书和评估单属于!拆迁安置交换房屋权!。属,的提交拆迁权属交】换协议书《。、原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或者《注销证明、房屋平】面图、完税凭证 !。。   《  (五《)房屋分割提交【分割协议书 】     》(六)合并》、分:。立和:以房作价《人股的提《交相:应证明文件》    【 (七)《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判房屋权属转移!。的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 :  ?  : (八)处分典当、!抵押的房《屋或:者拍卖所取得的房】屋提交取得房屋权】属的证明文件 】 —第二十一条》 房屋的面积、门牌!、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发生变化》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当事人除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明外还应当—分别提交下》列登记文件 !   ?。 (一)翻建、改】建,、扩建房屋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具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结果; 》 ,    《 (二)房屋—门牌变化的》。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     —(三)权利人姓【名改变的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权?利人名称改变的【提,交,核准该单位设立的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 ,第,二十二条 设—定房屋抵押权—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凭房屋权属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身份证明、抵押合同!书和相关的证明【文件申请抵押—权登记 ! 第二十三条【 权利人《应,自房屋灭失》、土地?使用:权丧失、《抵押权终止等—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下列证明文件】申请注?销登记   !  :(一)房屋因拆【迁而灭失的由拆迁人!提交原房屋权属证书!和,。批准拆迁文件申请】注销登?记; 》     (二【)土地使用权丧失的!提交土地使用—权丧失的证明文件;!   —  :(三)抵押权终【止的提交他项权【。。证书、抵押权—终止提交灭》失证:。明和身份证明— — 第二十》四条 ?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应当登—报声明作废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补发 》 ,。  :  房产管理部【。门对申请补发—房屋权属证书—的,应当作出《补发公告自补发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第二十五《条 申请补发—房屋:权属证书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 (一?)身份证明; !     (二【)申请?书;:  》   (三)—刊登遗?失、灭失房》屋权属证书的证明 !。。。 【第二十六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查验后可以换【发原房?屋权属?证书由房《产,管理部?门收回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 (一)以虚假【或,。者伪造的证明文件】等方式骗取房屋权】属登记的; !   ? (二)《虚报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灭》失而:获取补发房》屋权属证书的—; 》    (》三)私?自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 :。 第?二十八?条 非法印制—、,。伪造:房屋权属证书的由】房产管理《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对:当事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九条 【房产管?理部门超越管—辖范围进行》房屋权属登记—的其发放的》房屋权属证》书无: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第三十》条 房?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本人有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二)在房屋【权属登?记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     】(三)玩《忽职守造成房屋【权属:档案丢?失、:破损影响使用的【。 , 第:五章 附 则— ,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涵义 —     (一】)房屋权属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及抵押权 】    — (二)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房地产抵押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三)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产管理部门对—房屋所有权及抵押】。权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权属的行为 — :     (—四)房?屋权属档案是指房产!管理部门在对房【屋,权属管理过程中【收集的各类证件【、图纸、表卡—、帐册等反映房产】现状及历《史变化的资料—。经过整理而形成【的房产资料 【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