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 露天采】场复垦
【
7.10】.1 设计—应根据不同情况【为复垦创造》有利条件有条件的露!天采场应《推广“剥离-排土-!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
,
,
7.10.!2, 露?天采场土地复垦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复垦规?划
》
: 2 应】根据自然条件和土地!类型选择复垦地【的用:途因地制宜、综合治!理条:件允许时应复垦为耕!。地或农用地
【
— 3 复垦【后地形地貌宜与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
》。
4 !应充分利用剥离【废石作为土地—复垦充填物
】
,
7.10.3 ! 终了?露天采场的》永久性坡《面应:进行稳定化处理【。
,。
》。7.:10:.4 ? ,露天采场采》空,区,宜复垦为农、林、牧!业用地;当凹陷露天!采场:存在稳定的补给水源!且无裂缝《、无塌陷、没—有,较好的排泄》条件时也可复垦为渔!业或蓄水用地—
:
7.10】.5 当》复垦:为农用地时》复垦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覆!土厚:度应:有不小于0.5【m的自然沉实土壤耕!层厚:度不应小于0—.2m
《
【 2 《 复垦?后场地应平》整用作水田时地【面坡度不宜》超过2°~3°【;用作旱地时地面坡!度不宜超过5°
】。
】 3 在每台地】之间:修筑排水沟时排【水沟坡度不应小【于0.?5%
! : 4 台地之间的!边坡应采取护坡、】边坡植被等保护【措施
】。 5》 , 台地之间应设联】系道:路
—
7.10.6【 复垦为》林业用地时复垦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覆:土厚度大于0—。.3m;土源奇缺采!取坑栽时《坑内应放客》土或人工土》
:
— 2 》。地面:坡度不应《超过25°坡度1】5°~20°可用】于果园和及其他【经济林?坡度大于20°【可栽种一般林木【
】 3? 应按地形修成】台田、反《坡梯田等
】
?。 : 4 ?。 应有满足场地【要求的排水设施【边坡应采取》保水、保肥措施
】
:。
:
,7.10.7 复!垦为牧?业,用地时?复垦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覆土厚度应大】于0.2m
!
,
2 】地面坡度不应—超过:30°
】
? 3 场地大的!复垦区应有作业通道!
,
《
: , 4 》应根据饮《水半径?合,理布:置饮水点
】
7.10.8】 复垦《为渔业?、蓄:水用地时复垦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有—适宜的水源》补给
》
2 ! 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
《
3! 作?为渔业用途时—塘或池的面积宜【为0.3hm2~0!.7hm《2深度宜为2—.5m~3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