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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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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促进?本市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加!强对节能技术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的管理》确保科学合理、【。高效公正地开展项】目节能量审核工作】依据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2!1号)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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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和市质量技监局【(以下简称》市节能量审核监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选用!、管理节能量审核机!构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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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节能】量审核机构》是指依据本》。办法选用的能够为申!请本市政府》性资金扶持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改,项目以及《其他申请政府性资】金支持的项目开展】节能量审核工作的机!构
第四条市!节能量审核监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市!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工:作委托上海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负—。责本:市节:能量审核机构的【。登记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本?市节能量审核机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事业单?位,开办费用《。不少于1《。00万元
】(二)具有》一定规模的业务活动!固定场所和开展节能!量审核所需的设施及!办,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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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与节【能量审核工作—。相适应的《计量认证《资质、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资:质、国家《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综合经济】专业:),有效证书至少—一项能够开展能源】。。计量和检测》工作编制节能量【审核报?告,近三年开展的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能!源监测以及节能评】估项目不低于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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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节能技术!管理工?作经:验从事节能技—术,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机电、暖通—、热工、建筑等相】关,专业)或者从事【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能源监测以及节能评!估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五)具有开展—能源:计量和检测等—工,作所:。需,。的设备和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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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组织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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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由机:构自愿申请经专家评!审,市节能量《审,。核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定网》上公示
第七!条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对通过公》示的节能《量审核机构颁发【相关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节能量审—核机构应于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复审合格【后重新?发证
第八条!市节能量《审核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应加强对》节能量审核》机,构的监督管理实行】。动,态管理、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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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节《能量审核机构法【定代表人、工作场】所等内?。容发生?变,更或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发,生变化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报》告,。
第》十条节能量审—核机构?。。每年一?季度应?向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报送上年度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上年度完成审核项目!。。基本情况《、节能量监》测方法?、技术和工作建议等!。
第十一条节!能,量审核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经市节能量审【。核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属实的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应及时撤消或—收回其证书并—网上公布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 (一)明显违反】国家和本市关于项目!节能量审核的规【定和要求《;
《 (:二,),节能量审《核报:告有重大《失误或质量低劣或者!审核意见失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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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受项目》单位:的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与】项目单位或》节能服务公司相互串!通,在,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五)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节】能量审核任务或【不能完?成审核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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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对承—。担项目或为》项目提供有偿—咨询服务的机构和】专家不得《。再委托?其承担同一项—目或关联项目的【节,。能量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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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应切实履行—对节能量审核机【构日常管理职—责结合节能量审核】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平时检查情况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可向市!节能量审《核监督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调整本?市节能?量审核机《构的建议增补机构需!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
! ,第十四条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受—理对节?能量审核机构—。的举报、投》诉经检查核实报市】节能量审核监—督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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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质量技》监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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