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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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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促进本《市,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加强对节《能技术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的管理确保【科学合理《、,。高效:公正地开《展项:目节能量审核工【作依据?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2: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和市质量技】监局(以下简称【市节能?量审核监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选用、管理节能量审!核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节《能量审核机构—是指依据本办法选用!的能够为申请本市政!府,性资金扶持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改项目?以及其?他申请政《府性:资金支持的》。项,目开展节能》。量审核工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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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市,。节能:。量审核监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市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工作委托上海】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负—责本市节能量审核机!构的登?记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 第?五条本市节能量审核!机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 (一)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事业单位开》办费用不少于—1,00万元《
(二—)具有一定规—。模的业务活动固定】场所和开展节能量】审核所需的设施及办!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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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与节能量审核工!作相适?应,的计量认证资质、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资质、【国家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综—合经济专业)有【效证书至少一项能】够开展能源计—量和检测工》作编制节能量审核报!告近三年开展—的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能源监测以及节!。能评估项《目不低?于10项
】(四)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节能【技术管理《工作:。经验从事节》能技术?。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机电!、暖通、热》工、建筑《。等相关专业)—或者从事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能源监—测以及节能评估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五)具!有,开展能源计量—和检测等工作所需】的设备和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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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组织》。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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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由机构?自愿:申请经专家评审市】节能量审核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定网上公示
! 第七条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对通《。过公示?的节能量审核—机构颁发《。相关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节能量审核机构应!于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复审?合格后重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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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市》节能量?审核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应加】强对节能量审—核机构的监》督管理实行》动态管理、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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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节能:量审核机构法定代表!人、工作场所等【内容发生变更—或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发—生变化?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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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节【能量审?核,机构每年一季—度,应向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报送《上年度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上—年度完成审核项目基!本情况、节能量【监测方法、技—术和工?作建议?等
《 第十一条节能量】审核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经市》节,。。能量:审,核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属实的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应】及时撤消或》收回:其证书?并网上公布》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 ,(一:)明显违《反国家?和本市?关于项目节能—量审核的规定—和要求;
— (二)节能【量审核报《告有重大失误—或质量低《劣或者审核意—见失实的;
!(三)收受项—目单位的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与项《目单位?或节:能服务公司相互串】通在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 (五?)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节!能,量,审核:任务或不《能完成审核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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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对承担项目!或为项目提供—有偿咨询服务—的机构和专家不得】再委托其承》担,同一项目或关—联项目的节能量审核!
? 第十三条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应切实】履行对节能量—审核机构日》常,管理职责结合节【能量审核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平时检查情况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可向市》节,能量审核监》。督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调整本市《节能量审核》机,构,的建议增补机构【需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
【。 第十四条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受理!对节能量审核机构的!举报:、投诉经检》查核实报市节能量】审核监?督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质量:技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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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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