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