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能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 ?为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本市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依据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适用:范,围)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依法成】立的节能服务机构】的备案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 本市对】节能评估机》构,、节能量审核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管理—机构)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对本市节《能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 节能服务】机构的?备案:和日常管理工作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委托【的备案管理机构承】担
《第四条(《鼓励:措施)
】 本市鼓》励用能单位根据【节能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经,。备案的?节能服务机构—作为项?目合作?方
经!备案的节能服务机】构在本?市开:展的节能服务项【目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
第五【条(备案《。条件)
! 节能服务机构申请!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 (一)》依法经过工》商,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与节能服务产业相!关;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
】 (《三)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机构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从事:能源审计、》节能检测《、节能技术》咨询等节能服务【的机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
(四】)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节能管理工作【经验从?事节能?管理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机电、暖通!、,热工、建筑等相关专!业)的人员不—少于5人单位—和法人代表无—不良记录;
! , (?五,)从事能《源审计、节能—检测:。等节能服务的机构】具有相关的》。计量认证《证,书;
— (六)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备案材料)
】 节能【服务机构申请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
,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 》(三)公《司章程复《印件;
【。 , , (四)相》关的计?量,认证证?书;
】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前款所列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节能服务机构—的公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应当附带】原,件以备验《证
第》七条(?自愿申请)
【 : 节能服务机】构备:案的申请依照自【。愿的:原则由节能服—务机构向备案管理机!。构提出?
第八》条(备案《受理:与审查)
! 备案管理机构】受理:节能服务《机构的申请》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竞争《的原则组《织专家审核经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联合审《。定后予以备案
】 ? :经备案的节能服务】机构名?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备】案分:类)
?
》 节能?服务机构的备—案根据其服务内容】及所属专业》进行分类管理—服务内容包括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节能检测】。、节能?技术咨询等》所,属专业包括锅炉(窑!炉)、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
第十条(证】书发放)《
? 经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同意由》备案管理机构—对通过?备案公示的节能【服务机构颁发备案】证书:备案证书有效期【为3年
!。。 节能?服务机构应当于备案!。。证,书有效期届满的【3个月前提出—复,。审申请经复》审合格后《重新发?证
第》十一条?(年度报告)—
经】备案的节《能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备案:管理机构报》送上年度的工作【报告
第十二】条(业务考》核)
?
, 备案管理!机构根据节能服务】。项目质量、用能单位!评,价、项目管理水平等!。对,。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成】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内达不到《。要求:的,。收回其备案证书
!。。 第十三条(变【。更,登记的报告)
! 经备案【的节能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办公场所等发生变】更或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发生?。变化应当自发—生变更?、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执!业纪律)
》
经备】。案的节能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执业:纪律
】 (一)承担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服务机构!。。不得:承担同?一项目具有政府资金!专项扶持性》质的节能量审核工作!;
? : (二)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节《能专篇编制工—作的节能服》务机构不得承担同一!项目的节能评估【任务;?
,
《 (三)坚持公正!、独立、客观、【科学、诚《信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不得泄露》被服务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索要?、收受任《何礼金?财物;
】 (四)》从事能源《审,计、:节能检测、节能【技术咨询等节—能服务的机构不【得与项目委》托方相?互串通、弄虚作【假
第十—五条(备案管理)】
》 :经备案的节能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备】案管理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收回》。节能服务机构的备案!证书
】 (一)弄虚作假】。骗取备案《证书的;
— (—二)转让或》者出借?备,案证书的;
】 (三)与用!能单位、节》能量审核机构—。串通虚报《项目节能量和投资】金,额,。进而出具虚假报告】的;:
— (四)在管理、】信誉、质量》、安全等方面出【现较:严,重的问题《的;
】 (五)节能服务机!构考:。核不合格《被,责令限期《整改但逾期未整改】的
第》十六条?(社会监督和举报】)
【 经:备案的?节能服务机构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 : 备案管理机构!接受对节《能服务项《目中违规行为的【举报: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 第十七条(—法律:。责任)
》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备《。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节—能服务机构备案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行为的,由】其所:在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八条《(应用?解释)
【。 , 本办法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实施?日,期)
】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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