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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节能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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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 ? 为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本—市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依据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依法成—立的节能服务机构的!备案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 本市对节能评估】机构:、节能量《审核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条(管理机构【)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对本】市节能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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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机构的《备案:和日常?管理工作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委托的?备,案管理?机构承担
》
第?四条(鼓《励措施)
! 本市鼓励用能】单位根据节能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经备》案的节能《服务机构作》为项目合作方
! : 经备案的—节能服务机》。构在本市开展的【节能服务项目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
第【五条(备案条—。件)
— 节能服—务机构申请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 :(,一)依法经》过工商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与节能《服务产业《相关:;
【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
《 , (三)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机构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从事能源【。审计、节能检测【。、节:能技术咨询等节【能服务的机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
》 ,(,四)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节能?管理工作经验从事节!能管理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机电、暖通、—热工、建《筑等相关专业)的人!员不少于5》人单位和法》人代表无不》良记:录;
— , (?五)从?事能源审计、—节,能检测等节能服务的!机构具有《相关的计量认证【证书;
》 ? , (六)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备案材【料)
《 节能服务!机,构申请?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 , ,(三)公司》章程复印件;
!。 , : (:四)相关《的计量认证证书;
!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前款:所列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节能服务机构】。的公: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应当附带原件!以备验证
【第,七条(?自愿申请)》
【节能服务机》构备案的申请依照自!愿的原则由节能【服务机构《向备案?管理:机构提出
》
第八条》(备案受理与审【查)
— , 备案《管理机构受理节能服!务机构的申请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竞!争的原则组织专【。家审核经《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联合审定!。后予以备《案
:。
? 经备案的节能!服务机构名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 第九条《(备案分类)
】 》节能服务机构—的备案根《据其:服务内容及所—属专业进行分类管】理服务内容包括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节!能检测、节能技术】咨,询等所属专业包【括锅炉(窑炉)、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
】 第:十条(证书》发放)?
经】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同意:由备案管理》机构对通《过备案公《示,的节能服务》机,构颁发备案证书备】案证书有效期—为3年
! 节能服务机构应当!于备案证书有—效,期届满的3个月前】提出复审申请经【复审:合,格后重?新发证
第十】一条(年度报告)
!
—经备案?的节能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备案?管理机?构报送上年》度的工作报》告
第十—。二条(业务考核)
!
, 》备案管理机》构根据节能服务项】目质量、用》能单位评价、项【目管:理水平等对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成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内《。。达不到要《。求的收回其备案证】书
? ,第十三条(变更登】记的报告)
【 ? ,。 经备案《的节能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办公场?所等发?。。生变更或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发生变化应当【自发生变更》、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执业纪律【)
— 经?备案:的节能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执业【纪律:
(一!。)承担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服务机构不】得,。承担同一项目—具有政府《资金:专项扶持性》质的节能量》审核工?作;
》 《(二)?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节:能专篇编制》工作:的节能?服务:机构不得承担同【一项目?的节能?评估任?务;
】 (三)坚持—公正、独立、客【。观、科学、诚信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不得泄露】被服务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索要、收受任!何礼金财物;
】 ,。 : , (:四)从事能源审【计、节能检测、节】能技术咨询等节能服!。务的机构不》得与项?目委托方相互串【通、弄?。虚作假
《
第十五条(备】案管理)
】 : 经备案的》节能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备案管】理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收回:节能服务机构的备】案证书
— 《(一)弄《虚作:假骗取备案证书的】;
《 (二—)转让或者出借备】案证:书的;?
— ,(,三)与用能单位、】节能量?审核机?构,串通虚报《项目节能量和投【资金:额进:而出具虚假》报告的;
》。
《 :(四)在管理、信】誉,、,质量、安全等—方,面出现?较严重的问题的【;
【 (五)节能服【务机构?考核不合格被责令限!期整改但逾期未整】改的
》第十六条《(社:会监督?和举报?。),
《 经备案—的节能服务》机构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 备案管理机!构接:受对节能服务项目】中违规行为的举报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法律责任)
【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备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节能服》务,机构备?案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行为的,由其所在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八《条(应?用解释)
— 本办法】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实施日期)
!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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