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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质量验收的程序!及组:织
3】.4:.1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
3.4—.2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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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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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
3.4.5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按本规范规》定的程序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总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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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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