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4 — 质量验收》的程:序及组织《 ? , 3.4.1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 3.4【.2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4.3 》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3.:4.:4 :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3】.4.5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按本规范《规定:的程序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总?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 ,。 ?3.4.6》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