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