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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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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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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煤》炭项目?的建设和开采应【节约和?保护土地资源在【建设期、开采期以】及开采结束后应【对因采掘、排—土、排矸、建设【等,活动破坏《的土:地,进行沉陷《区防治和土地—复垦并应采》取场地绿化》和水土保持措施对】受采:煤影响严重的村【。庄居民或其他建(构!)筑:物应实施搬》迁安置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3.1.《2, 土?地复垦和水土保持】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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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土地复垦规划应与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水土保持!规划应与流》域、区域水土保【持规划相统一当复垦!区、治理《区在城市《规划区内时还应【符合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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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应与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相】结合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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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应与开采、剥—。离,、运输?、排土、排矸等【生产环?节工艺统筹》设计:并应纳入煤矿生产】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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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应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并应做—到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人工营造与天然植被!封育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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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土地复垦设计】应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利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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