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7 《工程质量验收
! 7.1 一—般,规,定
:
7.1.1 !。光伏系统的验—收规定
—。 , 1 新建【建筑光伏系统工程】为建筑?工程电气分部下【的子:分部其验收》应纳入建筑工程进行!验,收;
》 》2 既有建筑—安装的光《伏系统应作为单【项工程进行》。专项验收
!。
7.1.【2 光伏系统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 】5030《0-2001—的要求
! , ,1 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
2 !光伏系?统,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由技术(质量)人员!。进行竣工质量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 : 3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光伏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系统】主要功能、现场【事务质量组》织竣:工验:收
《
7.1.!3, 光伏?。系统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主控!项目必须符合本【规程:合格质量标》准要求;《
【 2 ?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本规:程质量合格》标,准的要?求且偏差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5倍;?。
【 3 隐蔽验收【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应完整》
,
:
7.【1.4 光伏系【统子分部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符合《本规:程合:格,质,量标准;
》
》 , 2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
3 !系统调试《、检:测和试运行应符【合要求
【
7.1.5! 光伏系统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 1【 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
《 2 材料、!。设备和构件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进场检【验,记录、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 3 后置】埋件、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 : 5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6— ,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 7 系【统检测报告;
! 8 【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
【 7.1.—6 :光伏:系统: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包》括基:座工程、支架工【程、:。光伏组件工程—。、光伏系统电气工】程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检查按附录》A,实施
《。
7.2 光【伏系统?测评
7》.2.?1 :太阳能?光伏系统《的示:范项目应对建筑应用!光伏系?统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及测评》;应: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实施
!
?
7《.2.?2 应按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测评导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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