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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造价》管理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建设工程!造价监管职能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核结论《性文书或者出具的审!核结论性文书不符】合要求的《;
(二)未!将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以【及审核结果予以公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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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违》法审批、违法处罚】或者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 :。。(四:)未依法编制计价】标准、发布价格信息!。的;:
(五)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六)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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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有关单位】拒绝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由于:工,程量清单误差导致招!标控制?价偏差超过5—%的按照下列标【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人进》行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单—位罚款?。额1:0%的罚款
!。(一)偏差在5%以!上10?%,以下的处3》万元罚?款;
(【二)偏差在10【%以上?15%以下的处5】万元罚款;
】 (:。三)偏差在1—5%以上的》处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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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将相《关造价成《果,文件、建设》工程合?。同,等报送造价管理机构!审核或者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关单位不配!合检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经:。审核:发现造价成果—文,件,有,故意压?低或者?抬高造价情况—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根:据压低或者抬—高造价(《按压低或《者抬:高,造价的绝对》值累计计《。算)占审核造价的】比例按照下列标准对!造价:成果文?件编制单《位,进行处罚并》对造价?执业人?员处以?单位:罚款额?10:%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比例在5—%以:上10%以下的处5!万元罚款;》
(二)【比例:在10%以上—15%以下的—处8万元《罚款;
— ,(三)比例在15%!以上的处1》0万元罚《。款
建设单位!指使造?价成果文件编制【单位或者造价执业人!员压低或者抬—。高造价的对建设单位!按前:款标准3倍处—以,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六)?项、:第三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经审核发】现,有,关,单位和个人采用【虚增工?程量、虚设工程【项目、阴阳合—同等方式出具或者签!署虚假造价成果文】件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根据虚假部分【造,价占审核《造价的比例按照【下列:标准对造价成果文件!编,制单位进行处罚【并对造价执》业人员处以单—位罚款额10—%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一)比例《在15%以下的处】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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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比【例在:15%以上30【%以下?的处:20万?元罚款;
》
(三》。。)比例在30%【以上的?。处30万元》罚款
《 建设单位—指使:造价成果文件编【制单位?或者:造价执业人》员出具?或,者签署虚假》造价成?果文件的对》建设单位按前款标】。准3:倍处以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除依法进行处【罚以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记录和】公示其不良行为【
? 依法应当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撤》销,资质证书《、注销执业》资格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移送资质证—书颁发机《关或者执业资格注】册机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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