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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以下简》称,监理:条例)及《深圳市制止》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规定(市政—府令104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深圳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工?。作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合同包—括  《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 (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分包合同)!;,   (》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以—。。下简称造价咨询【合同) 》第,三条 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管理【。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市、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者行业协会负责!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具体工作 》。 第四条 下列【。合,同,应当备案《   (》一)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的施工合同、!施工分包《合同;   (】二)监?理条例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工:程中总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监理合同】;   (三)】建设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或咨询》费在2万《。元以上的造价—咨询合同 —第五条 《应当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在签订之日起7日!内由发包人或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人按工程项目!管理:。权限送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使用》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对—示范文本《。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不!使用: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其申》请备案的合同—条款应当比》合同示范文本—更为:翔实、具《体且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七条 未按】规,定办:理合:同备案(不含咨【询合同)《手续的建设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和结【算应当?以备案的施》。工合同和施工分包合!同为:依据 《第八条 施工合同】备,案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 (一?)施工合同正式文】本副本一式》8份; 》  (二)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报建信息登记—核准表(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三)银行、保险】公司或者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文书(?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  (四)签订施】工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施工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 ,。  (?五)工?程项目经理名单及证!书(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第九条 《施工分包合同备案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  (一)分包【合同正式文本—副本一式《5份:;   (二)】建设工?程发:包人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文件(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三】)分:包人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   (《四,)银行、保》险公司或者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总包》人的:。支付保函和分包人的!履约保函(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 (五)签》订,分包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分包》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第十《条, 监:理合同备案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  (一)监理合同!正式文本副本6【 份; 《   ?(二)直接发包提】供计划立项批—。文、装饰提供装修】许可证(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   (三)经【招投标发《。包的提供程序完成证!明书(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   (四)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五—),监理执业《。责任保险书(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 (六)《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七)签】。。订监理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分包》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 第十一条 造价咨!询合:同备案应当填—写合同备案表1份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造价咨询合同】正式文本副本5【。份;   —(二)咨询公司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三)项目负》责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四)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责任保《险书(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 ,  (五)》签订咨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咨询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第十二【。条 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机构收齐合同【备案资料《后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建设工程】合同应随到随办【并于当?日完成备案工作【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同备案专用章! ,   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未》使用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机构应?当在收齐合同备【案资料后3日—内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建设工程合同【办理备案手续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同备案专用章 【 ,第,十三条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受《委托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机构负责办—理合同备《案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审》查提请?备案:的,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机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合法》;   (二【)合同?双方当事人未—按规定相《互提供工程担保【或监理?人未按?。规定:。。购买监理执》业保险的;》 :  (三)应当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未招标投!标,的,或者:施工合同价与中标价!。不符的或者结算原】则与中标《原则相背离》的; ?。   (四)低于】规定的监理取—费标准签订合同的;!   (》五)备案材》料不全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情形的 第】十,四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机构提出的合【同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诉受理申【诉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规—定各类合同如有【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的应在签订补】充合同?7日内?到合同备案》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   依《据招标投标条—例进行?招标的工程其补充】合同签订不得违背】该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合同的主要内容变更!、工程?停建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及时到合同备案【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备案:时应提交其》。变更原因的》报告书 第—十七条 受》委托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机构应当定【期,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合】同备案?情况表及有关资【料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备案?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合同【。当事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的通知以及其】他有关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和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受委托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将违法的合》同予以备案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二○○三年四月【一日起施行》本办法实施后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不影响本办—法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