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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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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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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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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下设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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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内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
—第四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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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就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向建?设、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质询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举报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社会监督
第!。。二章 施工及相关】。单位责任 —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 , ,
【。 (:一)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依法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接受—。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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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落实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
:。
(】四)根据施工—生,产和季节《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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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均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
】 (六)》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专款专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
》。
(七)依法】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 (八)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并告知正确【的使用方法; !
(!九)必须使用合格的!机具、设备已报【废的或未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机具设备!及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
《
《。(十)?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和私自处理事—故
》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 :
】(一)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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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施工单位《提供准确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它必要条件; 【 ,
】 ,(三)优先满—足,施工单?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所需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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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设计单位《应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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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设计文件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要求; !
【 (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时制定!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措施 —
—
,
第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总承】包的建筑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负责:并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所处条件及】不同施工《。阶段的安全》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及建筑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各类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在开工—前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进行安全防护 !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当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由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员会:签,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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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应建立、执【行下列安全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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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交底制度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交?底交底人《、被交底人应当在交!底资料上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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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
《(三:)安全检查制度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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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安全生产管理建】档制度对安全技【术资料及时归档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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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对于下列危险!。作业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按规定报本单】。位,。技术部门等》批准后?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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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施工; 】
?
,
》 (二?)地下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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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脚—。。手架(包括悬—、挑、?挂等:特,。种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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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起重》、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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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防护设《施的架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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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型起重吊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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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模板!工程;
】 ,
(八)】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
(【九)其?它,。危险作业 【。
《。
《前款所?列危险作业项—。目在安装后、使用】。前应实施《严格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
】第十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后须由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有安装质量问题!须进行整改经复【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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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施工!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第十七条 施工作】。业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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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落实:整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查封的】施工现?。场在事故《隐患未消除前未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验收合】格施工现场不得擅】自开工
】。第四章 文明—施工管理 【。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地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并需公开—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消防保卫】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人、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安全警示《布置:图并按标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等: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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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区内主要—街道两侧施工现【场,的建:筑物必须采取—密目网立体全—封闭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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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现场应按《。标准设置《围挡、大门》建立门卫制度设置】专职门卫人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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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现场:应采取硬化处理按标!准设置道路并保【。持道路通《畅;应?有良好?的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排放措—施保证?排水畅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须》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
(四)】施工现场《。须按标准进》行物料堆放堆—放易扬尘物料—。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分类存放;》垃圾须分《类型集中《堆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垃《圾应:及,时封:闭清:运;操作面》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严禁《从楼上直接向—下倾倒建筑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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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工现场须建立防】粉尘、防噪音等措】。。施不得扰民;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当日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
【 (?六)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
— (?。七):施工车?辆,不准带泥离》开现场 《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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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建,立动:火审批制度按标准】配备消防水源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
!(二)施工现场须】设置固定的》吸烟室或吸烟—处吸烟室应远离危】。险区 》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为—作业人员《的生活提供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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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严格划?分不得混用》。。。。并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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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时宿!舍应整洁、卫—生、保暖、》通风;冬季应—制定:防中毒措《施夏季应《制定消暑及防蚊虫】叮咬措施;按标准】搭设床铺《并符合卫生要求【;符合安全》用电标准; — :
,。
,
—(三)食堂、厨房】应符合卫生》要求:按要求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应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
》。
(】四)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并由专!人负:责打扫有条》件的:应设置水冲厕所; !
【
,。(五)应建立保【健急救措施 【
第五》。章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有—关资质、安全施工条!件及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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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对建设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
(一》)进入建《筑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安全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
—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可立即做出!。暂停施工的决定; !。
】。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
(四】)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行,。为,进行:查处: :
: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检查须2人】以上并出《示有:效证件检查人—员,应,将检查及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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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
第【二十六条 》监,督检查结束后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施工现场】的不良?结果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并?给予最?终安全评价作—为考核施《工单位?资质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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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由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
【 (一)违—反第六条规定施【工单位未《履行安?全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处?10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
》
【(二)违《反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承《担安全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处10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对相邻】建筑物和设施造成】损坏的责令赔偿【损失 《
!(三)违《反第八条规定设计单!位未按规定提交【符合安全标准—的设计文件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设计费5》0200《%的罚款 》
》
(四)违!反第十一条规—定施:工现场未按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处10《000元至3000!0元罚?款
【
(五)违!反第:十二条规定施—工现场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未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款 【
【
(六》)违反第十三条规定!。施工:现场未建立、执行】安全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000!元至2?0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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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反第十四—条规定施工》现场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专项安全】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0,元至2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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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违反第十五条规定】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投入使用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并:处10000元至5!00:。00元罚款 【
】 (九)违反第十六!条规定施工作业人员!未,遵守安全《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元至《500元罚款 !
】(十)违《反,第十八条规》定施工现场接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不认真落实】整改或对《已查封的施工现场】擅自开工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0元以下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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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违反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施工现场不符合!环境管理规定、【消防:管理规定未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生活条件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
【。
第》二,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职责存—在玩忽职守及其它】违纪行为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七章《 附 ?。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
! ,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3年10月》1,5日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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