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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建设项目【审计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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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建设项目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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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本》市范围内《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国家》计划安排的银行【贷款和利用经国家】批准:的外资等进行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的?建设项?目均:应实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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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须,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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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审【计的分工按》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划分的暂—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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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审:计机关主管全—市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具体:负责市本级》及,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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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本—级及所属各》单位的建设项目审计!
【 第四条 审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按照审计工作程序!对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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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建设!项目实行开工—前,审计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在向有关部【门提出开工报告前必!须按规定接受审计机!关开工前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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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对资金》。来源:符合国家规定手续】完备资金按时到【位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出具同意】开工的审计意见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出具:同意开工《的审:计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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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计划和概算—组织实施《项目建设不得在计划!外搞其他的》开发建设或非法进行!房地:产交易;也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筑装修【及设备购置》的投资
!。 :第七: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规模【标准或者《合同规定的范围【进行设计不得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增加概【算,投资设计费用—收,取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认真组织施工!不,得有非法转包工程】行为取费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报冒领工程》款项
】 第九条 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在正式验《收前两个《月内编?制出竣工决算—报审计机《关审计经审计机关竣!工决算审计》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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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审计机关在》实施竣工决》算审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和时限!要求将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委【托给:有工程审计》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审核!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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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计机关视情节进行!。处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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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违反第五条规定【未取得审计》机关出具的同意【。开工的审《计意见书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可建议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并履行有关手续【不按规定《时限:履行手续《的可视情节处以总投!资额1?%以下的罚》。款罚款由建》设单位以《自有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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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反第六?条规:定建设单位超—。出批:准计划和批准概算】进行项目建设—审计机关可要求【。其暂停、《缓建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原审?批部:门不予批准的计划】外工程由《建设单位筹措符合】规定的资金》归垫并处以》投资额5%以下的罚!款由建设单》位以自有资金支付】建设单位擅自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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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和提】高装修及设备购【置标准的投资视同计!划外投资处》理,对,项目建?设中:。违反规?定搞其他《开发建设或非法【。进,行房地产交易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还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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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第七—条规定设计单位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或者违反合同规】定范围进行设计而】增加概算投资的对】设计单位处以超出】部分设?计费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建议有关!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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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反第!八条:规定施工单位擅自】提高取费《标准或偷工减料【虚报冒领工程款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除—。。。按违纪金额处以【20%?以,下的罚款外并—对质量低劣的工程项!目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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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和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建设】项目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依法行政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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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当事人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审】计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执行?审计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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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吉林:市审计局组织—实施
】 ,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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