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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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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建筑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其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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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建筑—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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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计划、【经,贸、城建、工商【等有关部门应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 ,
第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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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制】度凡建设工程项【。投资计划下达后、发!包前建设单位必须向!建筑行政管理—部门报建未按规定】报建的禁止进行发包!
《
》第六条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按下列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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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单位:到建筑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并如实填写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 》
【
(二)建设】。单位:向建筑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建设—。工程项报建表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文、投资《计划:和建设用《地批文、资金审计部!门出具?的资金审计》证,明等建设前期工作和!施工前准备工—作情:况的有关资料经审查!核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发包的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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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经】核准:的报建项目》投资、建设规模【等有关报建内容【发生变化《时报:建人:必须在lO日内持有!关文:件或证明到原报建核!准部门办理报—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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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应》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
!第,三,章,。 招:标
?第九条 经报—建核准后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发》包须: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邀请议标方式】进行 ?
! (一?。)公开招标招标单位!通,。。过新闻媒介》或招标投标》管理市场公开发布招!标信息?由具有资《质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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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发出邀请函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资质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的:施工企业《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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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邀请议标对不宜】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可与两家》或两家以上》资,质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的施工企业进行】邀请:议标
!
第十条 建设】。工程凡投资额在6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 OOO—平方米以上县(市)!区域内?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施工发?包无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均须?按本:办法:。实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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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抢?。险抗灾?和省人?民政府确《认的科研《实验、保密》等特殊?建,设工程按《有关规定《办理:
【
第?十一条 进行招标】的,建设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
【
(二》)有与招标工程【相应的经济、技术】管理力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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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
(】四)有审查投—标企业资质的能力】; ?。。
【 (五)》。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 ,
】 不具备上》述(二)至》(五)项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代?理招标 》
》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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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项目!列入国家、省、市】。或部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
《
(二)建】设用地、建设规划】已获批准其》它各项审《批手续完备; !
(!三):建设资金、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来】源已落实; 】
【 (四)具有符【合工程造价》计算要求的正式【图纸和设《计文件;
】
?。
(》五)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一并列【入,招标范围 —
:
第十三条! 招标活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由,。招标单位组建招【标工作小组并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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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交招】标申请书;
!。
》 (三《)编制并报审招标】。文件; 》。
?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
《
(五)!招标单位审》。查申请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结《果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批后由招标单位!通知申请《投标的施工企业;】 :
【 , (六)招标—单位组织《召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发布会向经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发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建设工程!资料; 《
】 (七)由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等建设工!程资料进行答疑; !
》
《。 (八)招》标单位?编,制标:底并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定:; ? ,
(!九)招标草位—组建评?标机构制定》评标、定《标办法并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定; —
:
:
(十【)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文,件;
【
?
, (十一)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
《(十二)发出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签证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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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招标文件应详】细说:明招标程序、办法】、建设工程的内容和!各项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具备的《内容、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投标报价的计!。算依据等 【
—招标文件《一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定发出后招标单!位,不准擅?自更改;确需变更】的经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后在投【标截止日前1—0日通知到所有【的投标单位 【
第四章— 标底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必须编?制标底
【
《
招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标准、造价等!方面的规定》。编制标底;》
【
第十六条— 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
, 标底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后开标之前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定;《实行:邀,请议标的工程—其承包价格由承发】包双方?协商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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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标底:的编制和审定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标底一【经审定必须密—封保存至开》标时不得《泄漏标底《如有泄漏招标投标活!动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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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标底 》
第五》章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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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凡,持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均可!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
第十《九条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建?。设工程?资料编制投标文【件, ,
》
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包括综合说》明、投标报价、工期!、,工程:进度计划、质量【。等级、主要材料【用量、施工组织方】案、保修措》施和合同主》要,条,款的确?认等
【
第二十条 !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将【有,。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的: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招标:单位 ?
《 ,
》投标单?位如发现投标文件】有误:(投:标报价除外)用正】式函件?更正未?用正式函件更正【的仍以?原,投标文件为准 】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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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文件有涉及整体!方,案、总报价、总【工期等较大漏项【内容的; —。
》
? (二)投标报价】超出有效报价区间】规定的; —
:。
(三!)未按规定》密封、送达或没有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的《;
】
?。 (四)未按规【定格式填《写主:要图文或《字迹难以辨认的; !
】 (五)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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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其它《较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第六章 开】标、评标、定标 】
第二十二条! 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必须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主持进行开标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均不得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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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非生产性建设工【程,投标报价《在已审定标底+5】%,至5:%区间生产性建设】工程投?标报价?在已审定标》底的+?5%至7%区间视】为有效报价可—以参:加评标
】
》 如果?发,生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有效报价浮动—区间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立,即转为邀请议—标经评标《机构评定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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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评《。标机构由招标—单位与?专家:评委组成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奇数评标机构【中招:标单位参《加,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专:家评委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 :
第二十【五条 开标至—定标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日特殊情况经招【标投标机构批准可】适当延长邀请议标应!在开始议标的—当天定标 【
第二十六条! 招标单位应在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七!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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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转包他人 【
第二】十七条 招标投标】单位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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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单位《内定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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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行业?特殊为理由》实行行业垄断—;
》
》 (四)以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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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故】意抬高或压低—标,底和工?。程造:价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由建筑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视其情《节,除责令停止建筑【经营:活动:、中止招标、补【办有关手《续、没收非》。法所得外并按下列】规定:。对,责任方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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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第五:。条规定建设》工程项目没》履行:报建手续即发包处】三,万,元,至,七,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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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招标的工程—未招标即发包的处】工程造价1%至【3%的罚款; 】。
《
《 (:。三)违反第十七条】规,定泄漏?标底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标底的处五】万元至二十万元罚】款;
【 :
(四—。)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中标单位将中标工】程转包他人的处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罚款;!
【。
《(五)违反》第二十七条规—定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招标单位内定】中标单?位等行为之一者【处以五万元至—二十万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 ?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职权】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敲诈勒》索、营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
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八章》 附:则
: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实施】
》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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