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市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建筑工程管—理,提高城?市公共建筑质量及】住宅:的居住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吉林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区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及】公共建筑2000年!(含2?000年)》以后:竣工的项目均—执行本办法
【
》。 第三条 成—立吉林市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城建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建委、计委—。、财政局、规划局】、房产局、土地【局、城建局、公【用,。局、:人防办、《。环保局?、电业局、电信局、!广电局、公安局、】消防支队、邮—政局、各区政府【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综合?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的领导】研究有关《政策规定,解决在综!合验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
第四条 !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单】项验收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设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综合验】收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各责任?。部门单项《验收工?作的:督促、检查;—有权组织专》家对各责任部门单项!验收结?论予以复核和纠【正;负责发放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合格证?(,以下简称综合—验收:合格证)《吉林市?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与吉林—市城: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中心联合】办公
《
—第五条 建设单位对!所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的完善程度承担!最终:责任在有关部门【单项验收合格后【申请办理综合验收】合格:证
? ,
第—六条 综合验收【内容如下
【 , ,
(一【)建:筑,工程规划;
】
《
?(二)建设工程【质量;
《。。。
—
(三)配套】设施(包括道路、】路灯、上水》、下水、供热、【煤气管网、电力、电!信、消防、》建筑:物防雷、有线电视、!绿化、物业管—理等设施)是否齐全!;
! (四)竣工资料!(文字、图表—、声:像等文件《材料建设前期手续】建设:前期费用缴纳凭【证)是否齐全
【
,
》 ,第七条 综合验【收合格证办理—程序
?
】 (一)《建设单位《在联审中心领—取开工许可证之【前到市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签?订综合验收承诺书】领取综合《验收手册;向—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缴纳《工程质量保修金和】配套:抵,押金:
:
(!二)建设项目在各单!项,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主动向!各,专项管理部门申【请,单项验收各单项验】收合格后《向,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综合验收合格证
!。
【 (?三)对分期》建,。。成或因季节原因未】。完成全部配》套工程但已具—备使用?功能的项目可—申请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并签署《",整改及完善项—目,落实承诺《?quot;后【可交付使用》待全部建《成并通过各单项验收!后办理综合验—收合格证
!
?第八:条 申请办理综合验!收合格证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
(一)各责!任部门单项》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及综《合验收手册;
】
— , (二)建设前期】手续及费用缴纳凭】证
?
?
第九条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对建设单》位所报综合验收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符合条件的发—放综合验收合格证】对有异议的单—项验收30日—内由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验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后》申请复核
!
?。第,十条 综合验收职责!分工如?下
!。 市建委核—查有关证件、文件】、前:。期,手续及?费,用,缴纳情况组织综合验!收工作办理》综合验收手续发【放综合验收合格证
!。
?
?
,。 质监站》验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
!
:
市开!发办验收房地产【开发项目《批准书等证书及住】宅小:区配套?完成情况《。。
《
市拆迁!办验收是否》在红线图范围内实】施拆迁
—
【市,城建档案馆验—收竣工档案
【 ?
《 市计委验收—计划执行情况
】
》
, 财政局审—核配套费《用缴纳情况
—。
!。规划局验《收,建筑规划的执行情况!
】 房产局验—。收房屋拆迁评估【、灭:籍、集资房手续办】理情况
!
市土地【局,验收土地利用情况
!
,
【 市城?建局:、区城建局根—据管辖范围验—收道路质量、排水管!网、环卫《设施、路灯、绿化】、施工现场清理及残!土清除等情》况
》。 :
? ,公用局验收给水【、燃气、供热等【公用设?。。。施建设情况
】
》。。 人防办验—收人防地《下室工?程或不建地下室项】目的审?批手续
—
《
环保局验收排!污、防?尘、噪?音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电业》局验收供电》方案:执行情况《及供:电工程质量》
【
?。。电信:局验收通《信,线路安装质量、标】准,和使用功能等
!
【广,电局验收有线—。电视安装情》况,。
》
公安局验!收,防,盗、安全设施(停车!场建设)
!
消防支队!审核消防设》计验收消防设施【
! ,邮政局验《收信报箱《的建设情况
—
,
【 防雷办《审核防雷工程设计】。验收:防雷工程设施
【
, :
?。
: 地名办《验收地名《。、门牌设《施
《
? 第十《一条未经综》合验收或综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未取得】综合验?收,合格证的项》目产权部门》不得办理《产权手续
!
?第十二条 对未【经综:合验收或综合—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项》目建设单位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新【项目
【。
第十三条【 综合验收》实行动态《管理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工程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
第十—四条 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已完成综合!验收的建设项—目,以,便社会监督
—
【第十五?条 新建(包—括在建)的》住宅:项目未做到建设、】管理、服务一—体化:未按:物业管理标准达到】质量合格、》设施:配套:、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不予综?合,验收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的按吉林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六条? 各:单项:验收责任部》门应配合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做好综合验收工作!对在单项验》收和综合验收—
【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吉林市?民用建筑工程综【合验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吉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补充规定
!。 根据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近!几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提出以下补充【规,定
》一,、年度计划》规模
—1.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及建设规模由!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水平以!及市场需求情况【分年度确定》并纳入?。每,年度的房地》产开发总量中
! , 2.?。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位置】由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各:个区域?的建设情况提出【方案并报领导小【组批准 《
,。
3.》在建设位置、项目】规模确定的基础上采!取招标或《政府:指定等?。方式确定承建单位承!建经济适《用住房?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开发资质》和,。较高的社《。会信誉度《。并且具有一定的资金!能力
二】。、建:筑面积?标准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单户最大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由设计审查【及规划部《门,进行审?定
?
:
三、销售》价格 ?
1.—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按吉林】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吉》省价房涉字》[1999》。]4:4号)的规定—执行
【2.: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应由承《建单:位申报由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物价局结合》实际情况《统一测?。算,审核按规定利润标准!确,定解放路两侧—收,取路径建设费范围的!经济适用住》。房每平方《米售价增加120元! ,。
3.每个】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所确定—的销售价格由市物】价局和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向》社会公?布,
》四、:销售对?象
1.】。经济:适用:住房必须面向具有本!。市户口的中、低收】入家庭(《或相当于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个!体,、私营经营》者)出?售(家庭成员年总收!入人民币叁万元以下!)
?
, 2.现住房【面积已达到有关规】定标准?的家庭不得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
:3.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需—到房地产管理局【填写统一的认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购!房者凭申请表—、户口簿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认购【书
4.】。申请表由购房—者所在?单,位对其?。工作性质、收入【状况、家《庭成员情况审查确】认加盖公章》。
》5.下岗职工、停产!、破产企业职工由】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查确认;—个体、私营经营者】由驻地街道办事【处审查?确认工商、税—务部门协助办理
!
6.》购房者?凭认购书《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企业》认购
7.!经济适用《房售房企业应建立】购房户档案》。(经济适用住房认】购书、售房合—同书)并将其档【案转给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
8.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再次转让【销售时需补交—。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城市园林绿化!费、土地出》让金、重点城市【结建人防费等—项费用所缴费用由财!政部门收取否则房】产部门不予办理产权!产籍手续《
《
五、审批管理【
1.【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负责核定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项目及!建设:位置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经:济适用住房承建单位!的资质情况、资金能!。力(资本金验—资)、社《会信誉程度
【
: 2.规划局—和建筑设计审查部门!负责管理《。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性质!和建:筑标准商业网—点和:。公建项目不得改建】为经济?适用住房已》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改建为商—业用房和其》他建设?项目如确需改建须向!。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根据批—。复意见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补交各《项,费用之后规划部门】方可办理规划手续】
3.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由土地局负责【控制:。。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审批】意见办理《土地:手续
【4,。.市财政局》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前期费?用的收缴工作—依据优惠政策办【理应交费《用凡是未经领导小组!批准列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项?目不享受《 "经济房—"的优惠政》策,
5.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由市物价《局监督检查承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单位在》房屋预(销》。)售前要《向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销售价格由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测算《审,核,后会同市物价部门】共同确定凡超出规定!。价格进行预(销)】售的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6】.市房产局负责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的审核?。工作建立审》。核程序严格销售对】象严控转《卖行为
【
六、建立联合监】察制度
— :在,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销售过程中建【立有建委、规划、】房产、?土地、财《政、物价等》部门参?加的联?合监察?组,由领导小组组织对建!设项目和承建—单位检查内》容建筑面积标—准是否符合要求;】销售价格执行情【况;销售对象是否】正,确档案建立》是否完备;违反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应,补交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要!向社:会明确公布有关【。规定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承建单位必须在所】建项目公众位—置设立?明示牌并公开—监,。察组的?举报电?话
?
七、违规处罚!
1.对超!。规划:面,积建设的补交应交】费用并由市》规,划局根据有》。关法规对开发建设企!业进行处《罚
2【.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提高单》户建筑面积》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重新收取该—项目的相关》。。费用:所建项目转为正常开!发项目否则有关【部门不予办理预【(销)售许》可证和产权产籍手】续 :
3.购房手!续,不完备或售房企业】没有向产权部门移交! :"经济适用住—房认购书《。",的房产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 ,4,.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停,止开发企《业该项目的》销售行?为按正常开发—。项目补交前期费用】并由:市,物价局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吊销其—销售许可《证 :
《5.当年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在—下,年度三?月,末,前必须办《理完立?项、财政缴费、开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否则计划自!行废止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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