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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市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建筑工程《管理:提高:城市公共建筑质【量及住宅的居—住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吉】林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区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及公共建筑【2000年(—含2000》。年):以后竣工的项目【均,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成立吉林市】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城建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建》委、计委、》财政局、规划局、房!。产局、土地局、城】建局、公用》局、人防办、环保局!、电:。业局、电信局、【广电局、《。公,安局、消《防支队、邮政—局、:各区政府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综?合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的领导研究有【关政策规定》,解决在综》合验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 第】。四条 ?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单项验—收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设,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综合验收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各责?任部门单项验收工】作的督促《、检查;有权组织专!家对各责任部门单项!验收结论予以复核和!纠正;?负,责发放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合—格证(?以下简?。称综合验《收合格证)》吉林市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与吉林市城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中心联合办公 】 》 第五条 建设单位!对所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的完》。善程度承担最终责】任在有关部》门单:项验收合《格后申请办理综合】验收合格证 【 —第六条 《综合验收《内,。容如下 》 :   》 (一)建筑—工程规?划;  【  (二【)建设工程》。质量; —   ? (三)配套!。设施(包括道—路、路灯、上水【、下水、供》热、煤气管》网、:电力、电《信、消防《。、建筑物《防雷:、有线?电视、绿化、物业管!。理,等设施)是》否齐全; 》 ?。 ,  (四)】竣,工资料?(文字、图表、【声像等文件材料建设!前期:手续:建设:前期费用缴纳—凭证)?是否齐全 》 《 第《七条 综合》验收:合格证办理程序【。 : , ,   (一)!建设单位在联—审中心领取开工许可!证,。之前:到市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签订综合验收承!诺书领取综合—验收手册;向—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缴纳】工程质?。量保修金和配—套抵:。押金:    【 (二)建【设项目在各单项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主动向各专】项管理?部门申请单项验收】各单项验《收合格后《向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综合:验,收合格证 —    【 (三)对》分期建成或因季节原!因未完成全部—配套工?程但已?具备使用功能的项】目可申请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并《签署"?整改及完《善项目落实承诺?q!uot;后可—交付使用待全部建成!并,通过各单项验收【后办理综合验收合】格证: : , 《 第:八条 申《请,办理综合验收合格】证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    【 , (一)各责任部门!单项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及综合验收手册】;   【。 (》二)建?设前期?手续及费用缴纳凭证!。 — 第九条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对建设单位所报【综合:验收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符合条件的发放综!合验收合格证对有】异议的单项》验收3?0日:内由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验【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后申请复核》 — :第十条 综》合验收职责分工【如下:。 ,  《  市建委】核查:。有关证件、文件【、前期?。手续:及费用?缴纳情况组织综合验!收工作?。办理综合验收—手续发放综合—验收合格证 — ?   质监】站验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 》。    市】开发办验收房—地产开发项目—批,准书等证书》及住宅?小区配套完成情【况  —  市拆迁】。办验收是否在红线图!范围内实施拆迁【 ?    市】。城建档案馆》验收竣工《档案 》    市计!委验收计《划执:行,情况  【  财政局审!核配套费用缴纳情况! ?    规划!局验收建筑规划的执!行情况   ! 房产局【验,收房屋拆迁评估、】灭籍、集《。资房手续办理—情况:   — 市土地局验!收土:地利用情况 !  : 市》城建局、《区城建局根据管辖范!围验收?道路质?量、排?水管网、环卫设【施、路灯、》绿化、施工现场【清理及残《。土清除等《情,况   【 公用—局验收给水、燃气】、供热等公用设【施,建,设情况 《    【 人防办验收【人,防地下室工程或不】建,地下:室项:目的:审批手续 】   环保局!验收排污《、防:尘、噪音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电业局验收供电方】案执行情况及—供电工程质量—    ! ,电信局?验收:通信线?。路安装?质量、?标准:和使用功能等 !   ? 广电局验】收有线电视安装【。情况 《   《 公安局验】收防盗?。、,。安,全设施(停》车场建设) 【    【 消防支队审核消防!设计验收消防设【施 《    邮政!。。。。局验收信报》箱,的建设?情况 《    》 防雷办审核】防雷工程设计验【收防雷工程设施 】    !。地名:办验收地《。名、门牌设施 【 : 》第十一条未经综【合验收或综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未取《得综合验收》合格证的项目产权】部门不得办》理产权手续 — 《 第《十二条? 对未经综合验收】或综合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项目!建设单?位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新项目! ,。 : 》第十:三条 ?综,合,验收实?行动:态管理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工程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 : 第十四条 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已?完成综合《。验收的建《设项目以便社会【监督 ? , : 《第十:五条 ?新建(包括在—建)的住宅项—目未做到建设、【管理、服《务,一体化未《按物业管理标准【达到:质量合?格、设施配套、【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不予综合验收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的按】吉林: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六条! 各单项验收责【任部门应《配合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做好综》合验收工《作对:在,单项验收和综合【验,收 : —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吉林:市民用?建筑工程《综合验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吉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补充规—定    】 ,根据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近几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提出以下补充!规定 ?。 一、年—度计划规模 —。  : ,1.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及建设规—模由: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水平以及市场【需求情?况分:年度确定并》纳入:每年度的房》地产开发《总量中 》   2.》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位置《由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各个区域】的建设情况提出【方案并报领导—小组批准 【  3.在建设位】置、:。项,。目规模确定》的基础上采取—招,标或政?府指定等方式确定】承建:单位承建经济适【用住房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开发资】质和较?高的社会信誉度并且!具有一定《的,资金:能力 《 二、》建筑面积标准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单户】最大: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由设计审【查及规划部门进行审!定 ?。 三、销售价格!。。  《 1.?。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按吉【林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吉—省价房涉《字[1999—]44号)的规定执!行  》 2.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应由承建【单位申报由》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物价【局结:合实际情况统一测算!审核按规定利润标】准确定解放路两【侧收取路径》建设费?范围的经《济适用住房》每平:方米售价增加12】0元   【3.每个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所确!定的销售价》格由市物《价局和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向社会公布 — 四、销售】对象 《   1.经—济适:用住:房必须?面向具有本》市户口的中、—低收入家庭(—或相当于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个体、私营经营】。者)出售(家庭【成,员,年总收入人》。民币叁?万元以下) 】  2.现住房【面,积已:达到有关规定标【准,的家庭不得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3.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需到房地产管!。理局填写统一—的认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购房者凭申请表、】户口簿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认购书》   》4.:申请表由购房者【所在单位对其工作】性质、收入状况、】家庭成员情况—审,查确认加盖公章 !   5.下—岗,职工、停《产、破?产,企业职工由》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查确认;个体!、私营经营者—由驻:地街道办事处审查确!。认工商、《税务部门协》。助办理   】6.购房者凭—认购书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企】业认购  【 7.经济适用房】售房企?业应建立购房户档】。案(经济《。。适用住房认购书、售!房合:同书)并将》其档案转给》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8】.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再次转让《销,售时需补交》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城市园林绿【化费、土地出让【金、重点城市结建人!防费:等,。。项费用所缴费用由财!政部:门,收取否则《房,。产,部门不?。予办理产《权产籍手续 【 ?五、审批管理 】   ?1.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负责核定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项目及建设】。位置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经济适用住房【承建单位的》资质情况、》资金能?力(资?本金验?资)、社会信誉程度!。 ?  2.规》划,局,和建筑?设计审查部门负责管!。理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性质:和建:筑标准?商业网点和公建【项目不得改建为经】济适用住房已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改建为商业用】房和其他建设项【目如确需改建须向】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根【据批复意见》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补交各项费用之!后规划部门》方可办理规划—手续   【3.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由土地局负责控制】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审批?意,见办理土地》手续 ?。   4.市财政!局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前期费用的收缴!工作依据优》惠政策办理应交费用!凡是未经领》导小组批准》列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项目—不享:受, "?经济房"的》优惠政策  【 5.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由市物价》局监:督检:查承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单位在房屋预!(销)售前要—向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销》。售价格由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测—算审核后《会同市?物价部门共》同,确,定凡超出《规定价格进行预【(销)售的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6.市房【产局负责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的审核工作建立审】核程序严格销售对】象严控转卖行—为 《 六、《建立联?。合监察制度 】  在?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销《售过程中建立—有,建委、规划、—房产、土地、财政、!。。物价等部门参加【的联合监察》组由领导小组—组织对建《设项目和承建单【位检查内《容建筑面积标准【是否符?合要求;《销售价格执》。行情况;《销售:。对象:是否正确档案建【立是:否完备;违反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应!补交:。。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要【向社会明确公布【有关规定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承建单位》必须在所建项—目公众位置设—立明示牌并公开【监察组的《举报电话 》 《七,、违规处《。罚,   1—。.对超规划面积建】设的补交《应交费用并由市规】划局根据有关法规对!开发建设《企业进行处罚 !  :2.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提高单户建筑面积!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重新【收取该项目的相关费!用所建?项目转为正常—。开发项目否则有【关部门不予》办理预(销)售许可!证和产权产籍手续 !   3.购房手!续不完备《或售房企业没有【向产权部门移交 】 "经济《适用住房认购书【"的房产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4.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停止开】发企:业该项目的销售【行为按正常开发项目!补交前期《费用并由市物—价局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吊销其销售】许可证?   5.当】年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在下【年度三月末前必【须办理完立项、财政!缴费、开《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否则!计划自行废》止 ?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