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吉林市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建筑工程管!理提高城市公共建筑!质量及住宅的居住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吉林【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区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及公共建筑】200?0年(含2000年!)以:后竣工?的,项目均执《行本办法 】 ? 第三条 》成,立吉林市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城建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建?委、计委、》财政局?。、,规划局、房产—局、土地局、城建】局、公用局、人防办!、环保局、电业局、!电信局?、广电?局,、公安局、消—防支队、邮政局【、各区?政府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综合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的领?导研究有《关政策规定,解决】在综合验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 ? : 第四条 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单《项验收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设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综!合验收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各责】任部门单项验收工】作的督促、检查;有!权组织专家对各【责任部门单》项验:。收结论予以》复核和纠正》;负责发放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合《格证:(以下简称综—合验收合格证)吉】林市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与吉—林市:城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中心联【合,办,公 — 第《五条 建设单位对】所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的】。完善:程度:承担最终责任—在有关部门单项验收!合格后?申请办理综合验收】合格:证 — 第六条 综合!验收内容如下 ! , ,  《 (一)建》筑工程规划》;, :    》 : (二)《建设工程《质量;? :    —。 (三)配套设】。施(包括道路、路】灯、上水、下水、供!热,、煤气管网、电力】、电信?、消:防、建筑物》防雷、有线电视、】绿,化、物业管理—等设施)是否—齐全; 《    !(四)竣工资料(】文字、图《表、声像等》文件材料建设—前,期手续建《设前期?费用缴纳凭证—)是否齐全》 《 , : 第七条 》综合验收《合格证办理程—序    】。 (一)建设单!位在联审中心领取】开工许可证》之前到市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签订综合验收【承,诺书领取综合验收】手册;向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缴纳工程质!量保修金和配—套抵押?金 》   —。(二)?建设项目在》各单项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主【动向各专项》管理部门申》请单项验收各—单项验收《合格后向《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综合验!收合格证 —    【 (三)对分期建】成或因季节原因未】。完,成全部配套工—程但已具备使用【功能的项目可申请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并签署"整改【及完善项目落实【承诺?qu》ot:;后可交付》使用待全《部建成并通过各单项!验,收后办理综合验收合!格证 》 , : 第八条 申请】办理综合验收—。合格证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  :  (一)】各责任部门》。。。单项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及综合验收】手册;  】 , ,。 : (二)建设前期手!。续及:。。费用缴纳凭》证, 》 第《九条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对建设单位所报!综合验收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符合】条件的发放综合【验收合格《证对有异《议的单项验收30日!。内由: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验】。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后申请!。复核 】 第十《条, 综合验收》职责:分工:如,下    】 市建委核查有!关证件、文件、【前期手续《。及费用缴纳》情,况组织综合验收工】作办理综合验收【手续发放综合—验收合格证 【  ?  ? 质监《站验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 【。。。   》 市开—发办:验收:房地产开发》项目批准书等证【书及住宅小》区配套完《。成情况  】  市拆【。迁办验收是否在红线!图范:围内实施拆迁 【    !市城建档案》馆验收竣工档案【  》  市计委验!收计划执行情—况 ?    — 财政局》审,核配套?费用缴?纳情况 —    — 规划?局验收建筑规—。划的执行情》况 :    — 房《产局验收房屋—拆迁评估、灭—籍、:集资房手续办理【情况 《 ,。    市土!地局验收土地利用情!况  —  市城【。建局、区城建—局根据管辖》范围验收道路质量、!。排水管网、》。环卫设?施,。、路灯、绿化—。、,施工现?场清理及残土清除等!情况   】 公用局【验,收给水、燃气—、供热等公》用设施建设情况【   — : :人防办验收人防地】下室工程或》不建地下室项目【的审批手续》 《   ? 环保局—验收排污、》防尘、噪音》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电业?局验收供电》方案执行情》况及供电工》程质量  】  》电信局验《收通信线路安装质量!、标准和使用—。功能等?  》  ? :广电局验收有线【电视:安,。装情况 《  《  : , 公安局》验收防盗、安全【设施(停《车场建设) !   消防】支队审?。核消防设《计验收消防设—。施    ! 邮政局验—收信报箱《的建设情况 — ,。    防!雷,办审核防雷工程【设计:验收:防雷工程《设施 《    地!名,办,验收地名、门牌设】施 ? 《 第十一》条未经综合验收或】综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未取得综合验】。收合格证的项目产权!部门不得办理—产,权手续 ! , 第十?二条: 对未经综》合验收或综合—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项目:建设单位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新项目 !。 : 第》十三条 综合验【收实行动态管理【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工,程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 ?。。第,十四条? 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已—完,成综合?验收的建《设项目以便》社会监督 】 第十五条】 新建?。(包括在建》)的住宅项》目,未做到建设、管理、!服务一体化》未,按,物业管?理,标准:达到质量合格、设】施配套、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不予综合验】。。收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的!按,吉,林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六条 各单】项验收责任》部门应配合综合【验收管理办》公室做好综合验收】工作对在《。单项:验收和综合验收 】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吉《林市民?用建筑工程综合验】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吉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补充【规定 》     根据【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近几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提出以下补充规【定 一、年】度计划?规模 ? ,  1.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及建—设规模由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水】平以及市《场需求情况分—年度确?。定并纳入每》年度的房《地产开发总量中【   2.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位】。置由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各【个区域?的建设情况提出方案!并报领?导小组批《准 :   3.在建】设位置、项目规【模确:。定的基础上》采取招标或政—。府,指定:等方式确定承建【单位承建经济适用】住房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开发资质》和较高的社会信【誉度并且具有—。一定的资金》能力 《 二、建筑面】积标准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单户最大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由设计审查】及规划部门进行审定!。 《。 三、销售价—格   —。1.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按吉?林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吉省价房涉—字[1999]【4,4号:)的规?定执行   2!.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应由承建单【位申报由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物价局!结合实际《情,况统一测算审核【按规定利润标准确定!解放路两《侧收取路径》建,设费:范围:的,经济:适用住房每平方米】售价增加120【元  》 3.每个》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所确?定的销?售价格由市》物价局和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向社会公布 】。 :。 四、销售对象】   1—.经济适用住房必须!面向具?有本市户口的—中、:低收入家庭(—或相:当于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个体、私营】经营者)《出售(家庭成员年】总收入人民币叁万元!以下)  【 ,2.现?住房面积已达—到有关规定标准的】家庭不得《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 , :3.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需到房地产管】理局:填,写统一的认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购房者!凭申:请表、户口》簿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认购?书   4.】申请表由购房—者所在单位》。对其工?作性质、收入状【。况、家庭成员情况】审查确认《加盖公章 》。   5.下岗职!工、停产、破产企】业职工?由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查确认;》个体、私营经—营者由驻地街—道办事处审查—确认工?商、:税务部门协助办理】 :  : 6.购房者凭认】。购书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企业认购!   》7.经济适用—房售房企《业应建立《购房户档案》。(经济适用住房【认购:书、售房合同书)】并将其档案》。转给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8!.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再次转!让销售?时需补交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城市园!林绿化?费、土地出》让金、重点城市结】建人防费等项—费用:所,缴费用由财政部门收!取否则?房产部?门不:予办理?。产,权产:籍手续 】。五、审批管》理 ?   1.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负责核定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项,目及建设位置—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经济适》用住:房承建单位的资质】情况、资金能—力(资本金验资)】、社会信誉程度 ! ,。  2.规划—局和建筑设计审查】部门:负责管理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性质和】建筑标准商业网点】和公建项目》不得改?建为经济适用住【房已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改建为【商业用房《和其他建设项—目如确需《改建须?向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根据批复意【。见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补交各项费用—之,后,。规划部门方可办【理规划?手续   【。3.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由土地局负责控制】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审批意见】办理土地手续 【。   4.市【财政局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前期【费用的收缴工作依】据优:惠政:策办理应《交费用凡是未经【领导小组批》准列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项目《。不,享受 "经济房】。"的优惠《。政,策 :   5.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由市物?价局监督检查—承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单位在房屋—预(销?)售前要《向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销售:。价格由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测算》。审核后会同市物价部!门共同?确定凡超出规定价格!进行预(销)售的】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6.市房【产局负责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的审核工》作,建立:审核程序《严格销售《对,象严控转卖行为【 六—、建立联合监察制】度 《 ,。。 在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销售过程中!建,立有建委、规—划、房产、土地、财!政、:物价等部门参加的联!合监察组由领导【小组组织对》建设项目和》承建单位检查内容建!筑面:积标准?是否符?合要求;销售—价格执行情况—;销售对象是否【正确档案《建立是否完备—;违反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应补交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要向社—会,明确公?布有关规定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承】建单位必须在所建项!目公众?。位置设立明示牌并】公开监察组》。的举报电话 【 : 七、违规处罚 !   1《.对超规划面积建】。。设的补交应》交费用?并由:。市规划局根据有【。。。关法规对开发建设企!业进行处《罚,   》2.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提高单户建筑!面积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重》新收取该项目—的,相关费用所》建项目转为正常开】发项目否则》有关部门不予办理预!(销)售许》可证和产权》产籍:。手续 《。   3《.购房?手续不完《备或售房企》业没有?向产:权部门移交 — "经济适用住房】。认购书"的房产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 4.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停止开发企业该【。项目的销售》行为按正常开发项目!补交前期费》。用并由市物》价局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吊销其销》售许可证  】 5.当年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在下年度三月末】前必须办理》完立项、财政缴【费、:开,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否则—计划:自行废止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