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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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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94号
颁布日】期2002》1011 实施日!期200212【01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公共—财产、公民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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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的消防工作各—县(市)区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辖区内的消防工作】
第?四条 市、县(市】)区公安《消防机构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条 市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消—防,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消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责令当场或限期改!正
》 :发生火灾后公安消】防队应当《及,时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 : 公安消防队—除保:证,完成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积极参加当地政府和!群众需要的消—防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活动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活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第九《条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与教学内容有【机结合学校》应当:在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市【消防规划要求设置】公安消防《站,(队)配备》相应的灭火和—抢险救?援装备并可根—据需要设置志愿者】消防站(队》)
第十一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有关单位等组成!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协调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消防?工作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由居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治安巡逻人员等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在街道办事—处的督促指导下【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二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利:用社区?宣传栏?、画廊、公益广告箱!、治安亭《等宣传设《施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 社区内《。应当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等消防器材—提倡居民家庭配备】灭火器
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检测、维—修、操作人》。员和易燃易》爆等特种岗位—人员及企业(兼【)职消防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六条 房屋产权【单位对其所》。属的:房屋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房屋】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七条 两个!以上房屋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共】同管理的房屋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明确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消防通?道畅通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
第十九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禁止使用可燃!或者有?毒材料?进行装修、装饰在】营业期间禁止进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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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人员密集的学校】宿,。舍、员?工集体宿《舍、公?众聚集场所安—装,的防盗设施应当符合!紧,急,疏散的要《。求不得影响灭火救】援工作
》第二十一《条 电焊、气焊(割!)作:业人员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作业
】 (一)本人【无操作证《又,无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作业的;
】 (二)不了解】焊割地点周围情况或!焊,。割,。物内部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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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装过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未经清除或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
】 (四)《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部位《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 ?(五)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未采取消防危】险,性措施的
—。第,二十二条 火灾发】生后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火?灾,事故:原因、责任进行认定!在认定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技术鉴定《的所需费用由火单位!承担当事《人对火?灾事:故原因、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认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申请重新认】定所需技《术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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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造成火灾—事故的处以警告【或者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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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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