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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济南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健康、!和谐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市内6区—(含高新区)—范围:内需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均适用本规定各!章另有具体规定【的以各章规定的范围!为准 ? 第三条 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环?保、:房管、城管执法【、市:政公用、财政、【监察等部门按各自】。职能负责相关审批】管,理及监督工作 【 第二?章 :旧城改造《项目 第》四条 ?旧城区主要是指【市,区二环路以内和【长清城?区组团范围内的区域! ,。 ,。第五条 旧城区改】造应逐步调整、搬迁!污染工业企业控【制人口和建筑容量】增加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完善服》务,、交通等《设施改善整体环【境提升城市》功能 《第六条 限制零星插!建项目严《格控:制用:地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零散用》地建设高层建筑用地!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多低》层建筑?用地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零散用地不!应单独用于居住用地!开发:用地面积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不妨碍城市规划实】施,的,可予核准建设(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三)已》取得土?地出让手续》的成片用地周—边零星用地确实难以!单独实施招》、拍:、挂:。在,确保:政府土?。地收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可协议!出让给已取得—成片土地使用权【建设单位的 【第七条 对改造【难度大的地段和【项目可?与其他?商业、旅《游、娱乐《、经营性房》地产等项目捆绑整】体实施招、》拍、挂 《 第八条 城市规】划确定搬迁和限制发!展的单位《。应严格?限制在原地进行【新的建设 》 第九?条 经十路、历山路!、胶济铁路、—纬十二路围合区域】内需改造的》地段和项目其—建设容量在满足有】关容积率核定—标准的前提》下可按“拆一建【。二”原则控制并应结!合院落改造整—合周边?环境 第十条 】征地范围《内代征?、代拆城市》道路、公共绿地【。或,其它:城市公共用》。地比例?较大的以及拆迁【量大、改造》成本高?的危旧?住宅、棚户区的改】。造项目其容积率可适!当增加但《累计增加的》指标应符合》有关容积率核—。定标准 第十一条! 旧:城,改造应坚持》合理配套、同步【建设的原则用地规】模超过3公顷的【改造项目《须编制详细规划较大!范围用地进行详细】规,划时应优化、整合区!域内中小《。学用地完《善社区体育》设施和卫生保—健服务系《统,并设置老《年、青少年活—动场所等《配套设施   】。  居住用》地内应?按不低于居住—户数50%的—。标准配建《停,车位条件具备时【应适:当增加?且以建设《地下停?车场为主尽量—减少地上停》车 第《三章 ?旧村(居)改造【项目 第》十二条 《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确定?的城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及其外】缘地带范围》内的旧村《(居)改造适用【。本规定因《城市:发展需要《市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收《涉及:。特定区?域的旧村《(居)改造由政【府按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三条 旧村(居)】改造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规划、土地【。和建:。设管理等各项审批手!。续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 第十四《条 旧村(居)改造!。必须以村(居)【全,。部,土地资源统筹编制】总体策划方案—     总【体策:划方案?由镇(办)》政府负责会同—。相关村(居)—编制;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审《查并报市《有关部?门;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会审后报市旧!村(居)《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 总体策划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旧村(居)改造【需迁:村并点的意》见;:旧村:(居)土地使—。用、变迁和现状【情况;旧村(居)户!籍在册人口状况;旧!村(居)全部土地按!“三类用地”分【配使用以及是否【合并重组使》用的意见;规划【策划方案;资—金筹集、村(居【),民,拆迁补偿安置、旧宅!基地整理、政—府统征储《备用地补偿》等具体事宜》的处置意《见;:旧村(居)改—。造的实施进度—计划等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的单一居《住社区居住规—模不宜小于800户!其选址要《在符合城市规—划,、具:备基础设施配套条件!的前提下遵循宜改则!改、宜迁则迁、宜】并则并的原》则确定不《符合城市《规划或单独改—造达不到规》模的:可,采取迁村并点或按】规,划要求重《新选址集中》新建    【 对单独改造—达不:到规模的、有—实施特定规划要求的!或村(居)有自愿】要求的旧村(居)改!。。。造,在能够?与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开发建设用—地相:结合的前提下可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捆绑整体实施招、拍!、,。挂村(居)民安【置住宅建设应作为】。。招、拍、挂供地【的附加条件之—一 ?    居住社区】住宅建筑以多层为】主严格控制低—。层建筑在满足规【划条件的情况下【。鼓励建设小高—层和高层;配套设】施及规划各项指【标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居住区规范要求 !第十六条 旧村(】居)全部《。土地划分为用于安置!村(居?)民住宅《建设的居住用—地(以下简称居住用!地)、用于村(居】)民生产经》营设施建设》的生活?保障用地(以—下简称生活保障用地!)和政?府统征储备用—地3类    】。 居住?用地按现户籍—管,理在:册人员以人》均土地?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的标准—。核定;生活保障用地!按现户籍《管理:在册人?员、所在区域—土地:。级别以及经济发展情!况以人均《土地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核定;除前两类【用地外其余土地为政!府统征储备用地 !。    《对居住用《。地,和生活?保,障用地原属于集体】所有:的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为或转为国有土地】划拨使用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暂不具备征为【或,转为国有土地—条件的?也可保留为原—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核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政府统征储—备用地分别采取即时!征收、预约征收或】规划储备征收—的方式征收储—备政府统征》储,备用地在政府尚未实!施征:收时:仍应保持农》业生产活动  】   ?对批准的居住—用地和生活保障用地!可由村(居)—委员:会依法决《。定是否合并重组【。使用:;其法?定使用人在对—其用:。地依法处置后可【以享有转让、出租】。的权利但《不得再?申请新的用地;如】确有必要生活—保障用?地可暂?按,工业用途和》正在执行的》地,价标准用于抵—押贷款 第十【七条: 村(居)》委会负?责实施?旧村(居)改造中】村(居)民的拆【。迁安置工《。作;:拆迁:安,。。置的对象《应为现有本村—(,居)户?籍在册人口;—拆迁安置的标准和】实施办?法参照济南市统一征!用土地暂行办法【(济政令[200】3]第204—号):。有关:规定执行   】。  旧村(居)【改造:中按规?划应腾空收回的原宅!基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由村(居—。)委会?负责组织《即时:拆除 第十—八条 居《住用地和生活保障用!地上:的,建筑凭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手续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  村(居)—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产在补交》国有土地出让金后可!以上市交易》集体土地上的房产不!得上市交易可在本】。村(:居)村(居)民【之间转让 —第十九条 旧村(】居)改造新建居住社!区住宅?建,设的适用、安全、耐!久、环境、经济等性!能必须达到》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规定的1!A级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向2A、【3A级?提升 ? 第四章 土地【集约利用 》 第二十条 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应严格控制建—设用地量和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最大限度地集约利】用土地 第二十】。一条 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用地《。预,审并将用地预审列】入建设项《目审:批,的重要程序 【第二十二条》 新增?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27号)精神严格控!制限制供地项目对】禁止供地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用地【申请: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 第二十三条— 国家级开发区【土地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3600万—元/公顷省级开发区!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400万元—/公顷?在开发区内固—定资产投资小于【5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可通过建设》标准厂房解决经营】场所: , 第二十四条 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05]2《7号:文件:中确定的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执行—其中一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投资强》度根据行业》分类:和,地区类?别分别确定 第五!章, 集资、合作建房项!目 ?第,二,十五条 职》工住房条《件较差的《企业可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利?用本单?位存量土地》采取职工集资建房】或合:作建房的方式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第二十六!条 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不减:。免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     企业!1999年1月1】日以后征用》的,使,。用性质为非住宅【。的土地?不,得用于?集资、合作建房【;之前征用的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后?。可用于集资、合【作,。。建房 第二十七】条, 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按照《企业职工集资—建房项目审批管理规!定的程?序报批由企业自行组!织建设已审》批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自审批】之,。日起1年《内不:能开工建设的需重新!办理报?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 集资、合作建】房的户?型面积标准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标!准确定? 第六章 —批后管理 第【二十九条 建设项】目批:后管理?是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已经审批的】项目建设实施的【全程监督管理—。 :    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环保【、,。房管:、市:政公用、城管—执法、财政、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各负其责对审【批后:的建设项目加强【监督:检查每年至少集中检!查1-2次切实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审批【的内容进行建设【 第三十条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城管执法部》门应加强衔》接及时互通审批【事项:、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建:立高效顺畅的互【动机制 第三【十一条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审批】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时,发现:违法行为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等强制—性措施的应当—告知或移送》城管执法部》门处理?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及时依】法,采取措施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处:罚和制止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第:。三,十二:条 对未经》审批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城》管执法部门正—在查处的违法行为未!结案的或违法行为】未按要求《改正的?以及违法当事—人未完全履行处罚】决定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暂:。缓,为其办理《新的建设手》续 : 第:七章 居住区配套】设,施验收备案 【。。第三十三条 为【加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新建:居住区实行》配套设施验收—备案制度 第【三十四条 居住区配!套设施验收备案是】指对经?规划批准《的、为新《建居住区服务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进行配—套设:施验收及备》案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配套设?施是否按《规划实施并建设完】毕;:(二)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三)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是否落实;】。。。(四)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五)前【期物业管《理是否?落实;(《六)法律、法规【规定需要验收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居住区?建设开发单位负责】组织:居住区配《套设施验《收工作?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未经配套设施验!收及备案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