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泗阳县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结合泗》阳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分析】软件根据国》。家标准在《指定日期模拟—计算:指定高层建》筑对周边《受其日照影响—。的规:划或现状《居住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进—行,技,术,分析并形成》日照分析报》。告的行为
】 《日照:分析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规划设计、民】用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使用建设【部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进行分析
】 ? : 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复核复核《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另一设【计,单位进行但应—使用建设部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
》 经【。复核审定的》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依据之一
【
?
第三条 】。。 拟建?高层建筑与基地【内建筑的日照间距】应采用日照分析法】确定 ?。
拟!建高:层建筑?与基:地外被遮挡建筑的】日照间距应满—。足日照分析和技术规!定日照间距系数两】项控制?要,求
《 , 拟》建,低层、多层》建筑与基《。地内、外建》筑日照间距》按技术规《定中:规定的日照间距系数!计算确定建筑间【距
【 第四条》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形,成,日照分析报告—
《
第》五条 日照分析应参!照以下规范和—规定作为依》据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 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20!11年版);
!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2005年】版,。);:
》 4、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第六条】 日照分析范围的!确,定
:
《 受遮挡的居住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最大【不超过150米半】径扇形阴影范围【(见:。附,件1)
》
第七条 对于!有条件获得日照【。分析窗户计算数据】的建筑应采》用满窗分析法—
对于】无条件获得窗户【。分析:的建筑应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法
第八条】 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
1】、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分析?
: 2》、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朝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
《 3、—现状住?宅,。一般以主要卧室朝向!或有利日《照,的朝向为建筑主要朝!向 :
《 4、《一个:居住建筑户型有【几个朝向居室的其主!要朝向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的要求即可
】 《5、休(疗》)养院住《。宿,。楼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以及大?中小学?的教室保《证日照时间的窗户】是指主要朝》向的窗户《。日照的有效时—间是指累计日照时】间
《
第九条 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标准?
】
《 《
受!影,响建筑 《
— 日照标准—
! ,
《
《 一般》住宅:
【 旧区
—
新】。区
》。
】。。
? : 《可酌情降低》项,目自身日照标准但不!。少于一小时(大【寒)
! 不少于3小【时(大寒)
】 :
!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 》
【
】 : 特《殊建筑
【 ? , 中小学普通—教室、老年公—寓、老年人住宅、残!疾人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病房和疗《养室(含《活动场地)
【
— 不少于2小时(冬!至)
】
】
— 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疗《养用房、幼儿园、托!儿所:的生活用房(—含活动场地) 【
不!少,于3小时(》冬至)
【 ?
】第十条 《 日照分析技术参数!要,求
》
?
》
》
【技术参数《
》 , 地理位—置
! 泗阳县城东—经118°41【′北纬33°44′!
? :
【。
:
计算!标准日
】 ? 大:寒日: ,
》 : 冬至日《。
:
:
】
? 《 计?算,起止:时间
《
: , , ?北京时?间8:?00:。。-16:00
! 北京时】间
?
!9::00-15》:00
》 ,
【 :
,
《 时间统计方式!
《 有效日照!时间可以《分段累积计算日照实!数不小?于,3小:时但其?中必须有一个—时,段不低于连续1小时!其余时?段不得低于连续3】0,分钟
【
《。
! 计算间隔时间! ,
》 ?1分钟
—
【 :
!计算:受影面
】 : 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位置! ,。
:
— ,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计算要求
!
, (【一) 满窗分—析法:计算要求
— ? — 1、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见附件《。。2):
】 ? 2、以经过—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个端点》。为计算点窗户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米计算!以窗户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见附件3)
】 — 3、两【侧均无隔板》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阳台?顶板对?所属窗户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
》 ? 4】、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及半》凸半凹阳台以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见附件4】。)
《 《。 》。5、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
: 】 6、《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距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二) 【 多点?沿线分析法计算要】求:
《 ? 【1.:采样点间《距为1米
— ! 2.计算》高度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 (三】) 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 :1.附属物建模【应,。将所:有可能?造成遮挡的》屋顶突出《物(包括楼梯间、水!箱、:电梯:机房、设备间—、,屋顶:。飘板、屋顶构—架等等)都包括在内!高度在6米》以内当屋顶》。突出:物总:截面宽小于建筑东】西,。面,宽八分之一》的遮挡阳光面宽度】不超过?建筑物遮《挡阳光面积总—宽度二分之一且【连续:长度不超《过8米的可不—建模
【 : 2—。。.,屋顶建模应》根据屋顶的形—式对檐口《。、女:。儿墙或坡屋顶等建模!
【 3.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须纳入计《算
《 《 4—.当屋顶或附属物(!如圆壳形)较为复杂!时可用简单的矩形包!络体代替(见附件5!),
【 5—。.建模时《对于现状建》筑的层高《按居住建《筑3米、办公建【筑4米、商业—建筑5?米控制也《可进:行实测
》
《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资料要求【
— 1?、,日照分析委托书应】包,括
— ,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 —3)委托项目名称】、所:在位置?;
《 ? 》 4)日照分析成果!用途、委托要求、基!础资料、相》关资料说明
】 ? 2、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
!。 《 1)》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状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
! 《 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
!
】 : 3)委托项目【总平:。面,图、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图纸?及其:电子数据《;
— 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十字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拟分析的窗户位置!。。及其宽?度、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
?
, , 3、【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
: 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可向】泗阳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申报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委托方提!供
】 ,。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
第—十三条 成果【要,求
— 1、日照分析!结论:
【 1)【需做:多点:沿线分析的计算【出其主要朝向的沿线!有效日照时数—并,绘制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位置;
】 2)!需,做窗户分析的—分析并计算》出其每?。一窗位在申报建【筑建:。成前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注明不】符合日?照要求的窗户数【及户:数,
,
2】、附图
】。 《 1)》日,照分析范围》图,(1:500或【。。1:100》0);?
《 , — 2:)多点日照分析图;!
《 》 3)沿线【日照分析图》;
【 4)】窗户分布图》;
《 ? —5,)底层户型图
! — ?6)窗户日照—分析表
】
?第十四条 报送】要求
《 报送】日照分析《报告应附送》以下材料
— 1、】日照分析报告全文1!份(含?附图);
】 2、进行】日照分析的主要原】始材料?及,其清:。单1份
】
第十五条 】法律责任
—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法律责任—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
: , 《日照分析《编制、校核单位应】对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准确《。而产生法律责任【的由日照编制—。、校核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
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日照分《。析单位一经查实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予【以处罚
】。
第十六条、解!释,权
!本规定由《泗阳:县住建局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日照分析》范围示意图
】
《
, 附件2 日照分!析窗户日照》基,准面示意图
】。 ! 《
附件3 】日照分析《窗,。户,。日照基准面》示意图
《
! 附件4 日【照,分析阳台基准面【示意图
》 【 , 《
— :附件5 屋顶局部简!化示意图《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