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泗阳县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定(试行《)
:。
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结合:。泗阳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分析软件根据国家】标准在指定日期模】拟计算指定高—。层建筑对周边—受其日照《影响的规划》或现状居住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进行技术分—析并形成日照分析报!告的行为
【 日照【分析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规【划设计?、民:用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使用建】设部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进行:。分析
》 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复【核复核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另一设计—单位进行但应使用】建设部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
! 经复核审》定的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依《据之一
》
《 第三条 【拟建高层建筑与基】地内建筑的》日照间?距应采用日》。照,分析法确定
! 拟建【高,层建筑与基》地,外被遮挡建》筑的日照间》距应满足日照—。。分析和技术规定【日,照,。间距系?数两项控《制要求
【 《拟建低层、》多层建筑与基—地内、外建》筑日照间距按技术】规定中规定》的日照间距》系数计算确》。定建筑?间距
! 第:四条 ?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形成:日照分析报告
!
? 第?五条 日《照分析应《参照以?下规范和规定作为】依据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 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2011年版【);
【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20?05年版);—
: 4、—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
第《六条 日》照分析范《围的:确,定
受遮!挡的居住《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最大不超过1—50米半径扇形【阴影范围(见附件1!)
?
第七条 — 对于有条件—获,得,日照分析窗户计【算数:据的:建筑应采用》满窗分析法
】 对于无条件获!得窗户分析的建【筑应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法》
:
,
第八条 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
? 1、》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分析
》 2、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朝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
?
? 3、《现状住宅一般以【主要卧室《朝向或有利》日照:的朝向?为,建筑主要《朝,向
?
: 4、一个居】住建筑户型有—。几个朝向居室的其】主要朝?向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的—要,求即可?
5、】休(疗)养院住宿】楼,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以及:大中小学《的教室保证日照【时间的窗户》是指主要朝向的窗户!日,照的有效时》间是指累《计日照?时间
第九条! :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标准
!
,
?
—
! 受影响建筑 【
》 日《照标准
】
— ,
】 一般住宅
! 》旧区
— 》。。新区
《
—
】 可酌情降!低项目?自身日照标准但不】少于:一小时(大寒)【。
— 不少》于3小时《(大寒?) :
【
?
!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
】
】
特】殊,建筑
】 中小学普通】教,室、老年公寓、老年!人住宅、残疾人【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病房和疗养室(】含活动场地)
! 《 :不少于2小时(冬至!),
—
—
!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疗养用》房、幼儿《园、托?。儿所的?生活:用房(含活》动,场地)
— 不少于!3小时(冬至) 】
—
—
:第十条? 日照分析技术】参,数要求
!
】
《 ? ?技术:参数 ?
地!理位:置
! 泗阳?县城东经118°4!1′北纬3》3°44《′
】
: 《
— 计算《标准日 《。
— 大寒日》
】 冬:至日
—
】。
:
【。计算起止时》间
?
《 北京时—。间,。8,:,。0,。0-:1,6,:,00
《 北京时!间
《 , 》 9:00-15!:00?
,
: ?
》 ,
【 时间统《计方式?
— 有《效日照时间可以分段!累积计算日照实数】不小于3小时—。但其中必须有一【个时段不低于连【。续1小时《其余时段《不得:低于连续《30分钟
】
》 :
【。 计算》间隔时?。间
】 1分钟 —
《
》
! 计?算受影面《
【 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位置!
《
—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计算—要求 ?
? 《。 (一) 满—窗分:析法计?算要求
【。 — 1、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见附件2)
! 《 《。 2、以》经过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个!端点为计算点窗户】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米计算《以窗户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见附件3【)
— 【3、两侧均无隔板】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阳台】顶板对所属窗户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
? : : 4、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及半凸【半凹:阳台以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见《附件4?。)
! ? 5、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
【。 : 6、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距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二): 多点沿线分析法!计算要求《:
? 《 》 ,。1.:采样点间距为1【米
! 2.计【算高度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三) !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 1.附属—物建:模,应将所有可能—造成遮挡的屋—顶突出物(包括楼梯!间、水箱、电梯机房!、设备间、屋顶飘板!、屋顶构《架等等)都》包括在内高度—在6米以内当屋顶突!出物总?截面宽小于建—筑东西面宽八分之】一的遮?挡,阳光:面宽度不超过建筑】物遮:挡阳光?面积总?宽度二分之一且连续!长度不超过》8米的可不建模
】
? 【 2.屋顶》建,模应根据屋顶的形】式对:檐口、女儿墙—或坡屋顶等建模
】。
? , , 3【.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须纳入?计算
?
《。 4.!当屋顶或《。附,属物(如圆壳形)较!为复杂时《可用简单的矩形包络!体代替?(见附件5)—
】 ? 5.?建模时对于现—状建筑的层高按【居住建?筑,3米、?办公建筑4米、【商业建筑5米—控制也?可进行实测
!
,
: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资料要《求
? 》 ,1、日照分析委托书!应包括
!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 , ? :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 — 3)委托项【。目,名称、所在位置;】
,
【 4》)日照分析成果【。用途、委托》要求、基础资料【、相关资《料说明
】 ?2、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
《 《。 1》)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状: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
【 《 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
!
】 3《)委托?项目总平面图—、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图?纸及其电子数—。据;
?
,。 》 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十字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拟分析的窗户位【。置及其宽度》、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
? 3、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 》 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可向泗阳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申报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委托方提供
】 》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
第十三条】 成果要求
! 》1、日照分析结【论
》 : ,。 》1)需做多点沿线】分析的计算》出其主要《朝向的沿《线有效日照时数并】绘制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位置;
】 : :。 : 2)需做窗户】分析的分析并计算出!其每一窗位在申报】建筑建?。成,前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注,明不符合日照—要求的窗户数及户】数
:
》 :。2、附?图,。
— 1)日!照分析范围图(【1:50《。。0或1:1》000);
】 ? 2)多!点日照分析》图;
《 】。 3?。)沿线?日照分析图;
】 】 4)窗》户分布图;
【 】。 5)底层户【型,图
:
《 6)!窗户日照分》析表
! 第十四条 【报送要求
》
— 报送?日照分析《报,告应附送以下材料
!
【1、日照分》析报告全文》1份(含附图)【;
】 2、进行日—。照分:析的主要原始材【料及其清单1份
】
第】十五条 法律责任
!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法律责!任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 日》照分析?编制、?校,核单位应对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准确而产生—法律责?任的:由日照编制、校核】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
, 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日照分析》。。。单位一经查》。实,。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予以处《罚
?
第十六!条、:解释权
! 本?规定由?泗阳县住建局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
?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附件1《 ,日照分析范》围示意?图
?
》
附件2 日照!分析窗户日》照基准面《示意图
! 】。
?
附件》3 :日照分析窗户日【照基准面示》意图
】。 :
《。附件:4 日?照分析阳台基—准面示意图
—
【 — 《
附件—5 屋顶局部简化示!意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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