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泗阳县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结合泗阳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分析《软件根据国家标【准在:指定日?期模拟计算》。指定高层建》筑对周边受其日照】影响的规划》或现状居住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进行《技,术分析并《形成日照分析—报告的行为
【 ? 日照分析【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规划设计—、民用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使用建设】部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进行:分析
! 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复】核复核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另一设【。。计单:位进:行但应使用建设【。部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
【 经复核审定的!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依据—之一
! 第三条 —拟,建高层建筑与基地内!建筑的日照间距【应采用日照》分析法确定》
:
: 拟建【高层:建筑与基地外被遮挡!建筑的日照》间距应满足日照分析!和技术规定日—照间距系数》两项控制要求—
: 》 拟建低《。层、多层建筑与基】地内:、外建筑《日照间距按技术规】定中规?定的日照间距系数】计算:确定建筑间》距
—
第四条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形成《日照分析报告
【
— 第五?条 日照分析应【参照以下《规范:和规定?。作为依据《
《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 ? 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2?011年版);【
: , :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2005】年版);
—。 4》、,。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
第《六,条 ?日照分?析范围的确定
】 受遮—挡的居住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最大【。不超:过150米半径【扇,形阴影范围(见【。。附,。件,1,)
第七条】 对于《有条件获得日照分】析窗户计算数—据的建筑应采用满窗!。分析法
】 对于无条》件,获得窗户分析—。的建筑应《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法
—
第八条 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
】
1—、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分析
】。。 2、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朝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
,。
3、【现状住宅《一般以主要卧—室,朝,向,或有利日照》的朝向为建》筑主要朝向
】 , : 4:、,。一,个,居住建筑户型有几个!朝向居室的》。其主要朝向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的要求即—可
5、!休,(疗)养院住宿【楼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以及大中小】。学的教室保证—日照时间的窗户【是,指主要朝向的—窗户日照的有效【时间是?指,累计日照时间
【
第九条 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标准
】
:。
— ?
,
》 受影《响,建筑
【 日照标【准,
—。
》
》 ? 一般住》宅
《 —旧区
【 新区
】
《
》。
《 : 可酌情【。降低:项目自身日照—标准:但不少于一小时(大!寒)
《
不】少于3小时(—大,寒,),
《 ?
《
】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
》
》
】 特殊建筑
!
中】小学普?通教室、老年公寓、!老,年人住宅、》残,疾人: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病房《。和疗:养室(?含活动场地)
! —不少于2《。小时(?冬至)
》
】 ?
】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疗养用房《、,幼儿园、托儿所【的生活用房(含活动!场地)
— 》 不少?于3小时(》冬至)
》。
!
第十条【 日照《分析技术参数要求】
】
?
! ? ,技术参数
! ? ,地理位置
!。。。 泗》阳县城东《经11?8°41′北纬33!。°,44′
【
—
【。 计》算标准日
! 大寒—日
—。 《冬至日
【 ?。
! 计算起止!时,间
》 , 北京时间8!。:00-16—:00
《
《 : ,北京时间
—
】 9:00-—。15:00
】 ,
》
! 时间统计方【式
! 有效日照时间可】以,分段累积计算日【照实数不小于3小】时但其中必须有一个!时段不低于连—续1小时其》余时段不得低于连】续30分钟
】 《
—。
,。
? 计算间隔时!间,。
!1分钟
》
? ,
《
】 计算受影面】。
!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位置:
? :
!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计算要求
! ?。 (一) 满—窗分析法计算—要求
】 》 1、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见附件2)
】 ! 2、以经过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个端!点为计算点》窗户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米计算以《窗户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见:附件3)《
? !3、两?侧均无?隔板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阳台顶板对!所属窗户《。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
— ? 4、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及半凸半凹阳台【以,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见附件4)
!
, , 》 5、—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
! —6、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距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二)》 多点沿线—分析法计算》要,求::
】 ? 1.采《样点间?距,为1米
《
【 2》.计算高《度,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 ? :(三) 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 1.附属物—建模应将《所有:可能造成遮挡的【屋顶:突出物(包》括楼:梯间、水箱》、电梯机房、设【备间、?屋顶飘板、屋—。顶构:。架等等?)都包?括在内高度在6米以!内当屋顶突出物总】截面宽小于建筑【东西面宽八分—之一的遮挡》阳光面宽《度,不超过建筑物遮【挡阳光面《积总宽度二分之一】且连续长度不—超,过8:。米的可?不建模
! ? 2.屋顶建模!应根:据屋顶的形式对檐口!、女:儿墙或坡屋顶—等建模
! 3.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须纳入计算!
— 4.】当,屋顶或附属物(如圆!壳形)较为复杂时】可用:简单的矩形包络体】代替(?见附件5)》
《 】5.:建模时对于现状建】筑的:层高:按居住建《筑3:米、办?公建筑4米、商业】。建筑5?米控制也可进行【实测
!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资料—要求
?
【1、日照《。分析委?托书应包括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 ? 3)委》。托项目名《称、所在位》置;
! 4)日】照分析成《果用:途、委托要》求、基础《资料、相《关资:料说:明
《。。 ? 2、《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
】 【 1?)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状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
? 【 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
! 】 3)《委,托项:目总平面《图、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图】纸及其电子》数据;?
《。。 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十字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拟分析的窗户—。位置及其宽度、【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
【 : 3、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 ?。 : 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可向泗阳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申!报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委托方提》供
》 《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 ,。
第十—。三条 《成果要求
】 1、—日照分析《结论
! , : , 1:。)需做多点沿线【分,析的计算出其主要】朝向的?沿线有?效日:照时数并绘制—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位置;
】 , ? 《2)需做窗》。户分析?的分析并计算出其每!一窗位在申报建【筑建成前《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注,明不符合日照要求】的,。。。窗户数?及户数
【 : ,。 2、?附图
》 》 ?。 1)日照分析范围!图(1:5》00或1:1—00:0);
! 《 , 2)多点日照分析!图;:
《 》 3)沿线日】照分析图;
【 ! 4:)窗户分布》图;
?
《 《 5)底层户】型图
?
! 6)窗户日照】。。分析表
【
: 第十四条 】报送:要求
》 , 报送日照分!析报告应《附送:以下材料
! 1、》。日照分析报告—全文:1份(含附图—);
【 : 2、进行日照分】析的主要原》始材料及《其清单1《份
!第十五?条 法律责任
!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法律责任—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 ? 日照》。分析编制、校—核单位应对》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准》确而产生法律—责任的由日照编【制、校核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 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日照分析单】位一经查实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解释权《
》 , :本规定由泗阳县住】。建局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 ,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日照》分析范围《示意:图
?
】。附,件2 日照分析【窗户日照《。基,准面示意图
】 , ? ? :
》
附件》3 日照分析窗户日!。照基准面示意图【
》
?
附件—4 日照分析—阳台基准面示意图
!
《 ? —
》
附件5 屋】顶局部简化示意图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