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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泗阳【。县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定(试行) 【 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结合泗阳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分析软件根据国家!标准:在指定日期模拟计算!指定高层《建筑对周边受其日照!影响:的规划或现状居住】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进行技》。术分析并形成日【照分析?报告的行为 !    日照—分析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规划设—计、民用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使用建设部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进行分析 【   《  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复核复核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另一设计单位进行!但应使用建设部【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 ? ?    经复—核审:定的: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依—据之一 ! 第?三条: 拟建高层—建筑与基地》内建筑的日》照间距应采用日【照分析法确定 !  ? ,  拟建《高层建筑与基—地外被遮挡建筑的日!。照间距应满》足日照分析和技【术规:定日照间《距系数?两,项控制要求》 ?     》拟建低层、》多层建?筑与基地内、外建】筑日照间距》按技术规《定中规定的日—。照间距系数计算确定!建筑间距 【 ? :第四条? ,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形成日照分析报!告, 】第五条 日照分【析应参照以下规【范和规定作为依据 !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  :  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20?。1,1年版?);   —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2005年》版);?     4、】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第】六条 ?。 日照分析范围【的确定 《     受遮【挡的居?。住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最大不超过1【50米半径扇形阴】影范围(见》附件1)《 ? 第七条《 对于有条件获】得日照分《析窗户?计算数据的建筑应采!用满窗分析法 【     》对于无条《件获得窗户分析的建!筑应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法 ! 第八条 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     1、】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分析 — ,。  :  2、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朝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     3、!现状住宅一般以主要!卧室:朝向或有利日—照的朝向为建—筑主要朝《向    【 4、一个居住建】。筑户型有《几个朝向《居室的?其主要朝向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的】要求:即可   —  5、《休,(疗)?养院住?宿楼: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以及大!中小学的教室保证日!照时间的《。窗户是指主》要朝向的窗户日【照的有效《时,间是指累《计日照时《间 《 第九条《 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标准 】 : 【 :。 — —受,影,响建筑 【 ? 日照《标,。准 : 【 【 一般】住宅 【 旧》区, 【 新区 】 — 《 可】酌情降低项》目,。自身日?照标准但不少于【一,。小时(?大寒) 《 , 》 不少于3小时(!大寒)? : ? , 】 ,。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 , ?。 】 :。 》 , 特殊建筑 】。 : 《中小学普通教室【、老年公寓》、,老年:人住宅、残疾人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病房和疗养!室(含活动场地) ! 【 不少于2》小时(冬至) 】 《 ! 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疗养用房—、,幼儿园、《托,儿所的生活用—房(含?活动场地) 【 《 , , ,不少于3小时(冬】。至) ! , 第】十,条 日照分—析,。技术:参数要求 】 , : — 【 : 技术参数— 》 地理位置 ! 【 ,泗阳县城东》经118《°,41′北纬33°】44′ 】 :。 , 《 】 计算标准日 【 ? ? 大寒《日 】 冬至日 ! 》 【 计—算起止时间 【 北】京时间8:00-1!6:00《 】北京时间 ! : 9》:00-15:00! ,。 】 , ? 时间!统计方?式 — 有效日【照时:间可以分段累积计算!日照实数不小于3】小时但其中》必须有一个时段不低!于连续1小》时其余时《。段不得低于连续【30分钟 】 , ! : , 计算间隔】时间: !1分钟? 》。 ? ! 计算—受影面 【 ,。 《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位置 》。 ? , : , :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计算要求 !    《。(一) 满窗分【析法:计算要?求 ?        ! 1、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见附件2》) 《      —   2《。、以经过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个端点为计算【点窗户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米计算—以窗户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见附—件3) 【        3!、两侧?均无隔板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阳台》顶板对所属窗户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 【        !。 4、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及半凸》半凹阳台以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见附件4—) 《      —   5、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 ?        ! 6、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距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二【) : ,多点沿线《分析法计算要求【。:    】  :  : 1.采样点间距为!1米  【   ?    2.计算高!度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    》。 (三)《。 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1.附属物】。建模应将《所有可能造》成遮挡的屋顶突【出物(包《。括楼梯?间、水箱、电梯机】房、设备间、屋顶飘!板、屋顶构》架等等)都包括在】内高:。。度在6米《以内当屋顶突—出物总?截面宽小于建筑东】西,面宽八分之一的遮挡!阳光面宽度不超过】建筑物遮挡阳—光面积总宽度二分】之一且连续》长,度不超过8米的【。可不建模  !     》  2?.屋顶建模应—根据屋?顶的形式对》檐口、女儿墙或坡】。屋顶等?建模  【     》  3.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须纳入计算 】         !4.当屋顶或—附属物(如圆壳形】)较为复《杂时可用简单的矩形!包络体代替(见附件!5) ?。     【    5.—建模时对于现状建筑!。的层高?按居住建筑3—米、办公建筑4米、!商业建筑5》米控制也可进行【。实测 ? :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资料要》求   【  :。。1、日照分析委托书!应包括  】  :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        】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       【3)委托项目—名称、所在位置【;   【。      4)】日照分析成果用【途、委托要求—、基础资料、相关】资料说?。明, , :     2、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 :   《  :。    《1)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状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 :       】  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  】    《   3)委托项】目总平面图、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图纸及其电子数【据,; 《    《 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十字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拟分【析,的,窗户位置《及其宽度、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 》 :    《。 3、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     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可向泗—阳,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申报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委托方提!。供 :    — 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第十三条 【 成果要求 】   ?  :1、日照分析结论】     】    1)需做】多点沿线分析的计算!出其主?。要朝向的沿线有【效,日照时?数并绘制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位置; —      】   2)》需做窗户分析的分析!并,。计算出其每一—窗位在申《报建筑?建成前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注》明不符合日照要【求的:窗,户数:。及户数   !  2、附图— :        ! ,1)日照分析范围图!(1:5《00或?。1:1000)【; : ? ,       2)!多,点日照分析图; 】 : , ,    《   3《)沿:线日照分《析图; —       【  4)窗户分【布图; 《 :     》    5)—底层户?型图:     】    6)—窗户日照分析表 】 第十!四条 报送—要求:     报!送日照分析报告【应附送以下材料 !。     —1,、,日照分析报告—全文:1份(含附图); ! :     2、【进行日照分》析,。的主要原始材料及】其清单1份 — 【第,十五条 法》律,责任 《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法律责》任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   日照分析编制!、校核单位应对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准确而《产生:法律责任的由—日照编?制、:校核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   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日照分《析单位一经》查实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予以处罚 ! 第十六条】、解:释权   】  本?规,定由泗阳县住建局】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   【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日《照分析范围示意图 ! 】 附件2 日照【分析窗户日照基准面!示意图?  》   ?   《     — 附件3 日【。照分析窗户日照基】。准面示意图 】 》 ? 附件4《 日照分《析阳台基准面示意】图  —  :     》。     ! 附件5《 屋顶?局部简化《示,意图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