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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泗阳—县,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定(试行) ! 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结合泗阳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分析软件】根据国?家标:准在指定日期模拟】计,算指定高层建筑对】周边受其日照影【响的规?划或现状《居,住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进行技术分析!。并形成日照》分析报告《的行:为     !日照分?析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规划设计、民】用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使用建设部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进—行分析  】   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复核:复核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另一》设计单位进行—但应使用建设—部,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 》  ? ,  经复核审定的】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依?据之一? 《 《第三条 拟—建高层建筑与—。基地内建筑的日照间!距应采用日照分【析法:确定 ?。 :    》。 ,拟建高层建》筑与基地《外被遮挡建筑—的日照间距》应满:足日照分析和技【术规定日照间距系数!两项控?。制要求? 《。  :  拟建低层、【多层建筑与基地内】、,外建筑日照间距按技!术规定中规定的【日照:间,距系数计算确定建】筑间:距 !。第四条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形【成日照分析报—告 》 《第,五条 日《照分:析,应参照以下规范和规!定作为依据 —。    《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201《1年:版):;,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2005年版);】     —4、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 第六条 】日,照分析?范围的确定  】   受遮挡—的居住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最大不超过150米!半径扇?形阴影范围(见附件!1) 第【七条 对于有条】件获得日照分析窗】户计算数据》的建筑?应采用满窗分析【法 ?   ? 对于无条件获得窗!户分析?的建筑应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法》 《第八条 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 ?    《1、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分析 ?     2—、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朝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    】 3、现状》住,宅一般以《主要卧室朝向—或有利日照的朝【向,为建筑主要朝向【   》  4、一个居【住建筑户型有几个】朝向居室的其—主要朝向《。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的—。要求即可  【   5、休(【疗)养?院住宿楼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以及大中小学【的教:室保证日照时间的窗!户,是指:主要朝?向的窗?户日照?的有效时《间是指累计日照时】间 》第九:条 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标准 !。 《 《 《 【 受影—响建筑 《 【 日照标《。准 — 《 《 》 , 一?般住宅 】 ,。 旧区 ! 新区 ! 】 ? 《 《可酌:。情降低项目》自身日照标准但【不,少于一小时(大寒】。) 【 不《少于3小时(大寒】) : 【 【 》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 】 ? 《 —。 特殊【。建筑 ! :中,小学普通教室、老年!公寓、老年人住宅、!残疾人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病房和疗养室(!含活:动,场地) — —不少于2小时(冬至!) 【 ! —。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疗》养用房、《幼儿:园、:托儿所的生活用房】(含活动场》地): : : : 不《少于3小时(冬【至) ? — 《 第》十,条 日照分析技】术参数要求 】。 : 》 》 : 技术!参数 ! :地理位置 !。 《泗阳县城东经11】8°41′》北纬33《°44′ 》 《 》 ! 计算标准日 】。 《 , 大《寒日 — 冬—至日 】 《 ?。 》 , 计算起止时【间 【 : 北京时间》8:00-16:0!。0 】。 北京?时间 ! : :9,:00-15:【00 《 ! ? 时【间,统计方式 】 》有效:日照时间可以分【段累积?计算日照实数不小于!3小时但其中必须】有一个时段不低于连!续1小时其余时段】不得低于《连续30分》钟 》 , 《 】 计算—。间隔时?间 ! 1分钟 — 《 — !计算受影面》 , , 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位置: !。 》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计算要—求 —    《。(一) 满窗分析】法计算要求》。 ,。   》      1、】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见》附件2) 》  《。  :     2、以】经过: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个?端点为计算》点窗:户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米计算以窗】户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见附件3) —  《      — 3、两侧》均无隔板《。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阳台顶板对!。所属窗户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 》    《    4》、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及半凸半!凹阳台以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见附【件4) 》。   《  :    5》、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 ? : ,       6】、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距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二》) 多《点沿线分析》法计算要求: 】     —    1.采【样点间距为1米 】     【    2.计【算高度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   (三) 】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 1.附属物建模】应将所有可》能造成遮挡的屋顶突!出物(包括楼梯间】、水箱、电梯机房】、设备间、》屋,。。顶飘板、屋顶构【架等等)《都包括在内》高度在6《米以内当屋顶突出物!。总截面?宽小:于建:筑东西面《宽八分之《一的遮挡《阳光面宽度》不超过建筑》物遮挡阳光》面积总宽度二—分之一且连续长度不!超过8米《的可不建模 【       】  2.《屋顶建?模应根?据屋顶的形》式对檐口、女儿墙】或坡屋顶等建—模     !    3》.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须纳入—计算   】      —。4.当?屋顶或附属物(如圆!壳形)较《为复杂时《可用简单的矩形【包络体代替(见附件!5)    !  :   5.建模时】对于现状建筑的层高!按居住建《筑3米?。、办公?建筑:4米、商业建筑5】米,控制也可《进,行实测 》 ?。。 第十》二条: , 日照分析资料【要求 》  :   ?1、日照分析委【托书应包括 —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 ,       3)!委,托项目名称、—。所在位置; 【  ?       4】)日照分析成果用】途、:委托要求、基—础,资料、?相关资料说明 !    《 ,2、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 》 :     》   ? 1:)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状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   — ,。    《 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  】      — 3)委托项目【总平面?图、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图纸及其》电子数据; 】   ?  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十字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拟《分析的窗户位置及其!宽度、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 ?   ?  3、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   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可向泗阳》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申报:。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委托方提供 】    — 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第十三》条 成果要求 】 ?    1、日照分!析结:论    】   ?  :1)需做多点沿线分!析的计算出其—主,要朝向的沿》线有效日照时—数并:绘,制,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位置;!    【     2—)需:做,窗户:分析的分《析并计算出其每一】窗位在申报建筑建成!前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注明不】符,合,日照:要,求的窗户《。数,及户数   !  2、附图 !   ?。。 ,     1—)日照分《析范围图(》1:500或1:】1000《); ? :       【 , 2)多点》日照分?析图;   !      3【。)沿线日《照分析?图;:      !  : ,4)窗?户分布图; !   ?     5)【底层户型图 【 :      — , 6:)窗户?日,照分析表 】 第十四条】 报送《要求 》。     报送【。日照:。分析报告应附送以】。。下材料 —     1、日】照分:析报告全文1—份(含附图); !     2【、进行日照》分析的主要原—始材料及《其清单1份 【 第十五!条 法律责任 【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法律》责任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  :   ?日照:分析编制、校核单位!应对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准确而产—生法律责《任的由日照编—制、校核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     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日照】分析单位一经查实】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予以:处罚: ? : ?第十六条《、解释?权     !本规定由《泗阳县住建局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日照分析】。范围示意图 【 ? , 附》件2 日照分—析窗户日照》基准面示意图 【  《     —      !附件3 日照—分析窗户日照基【准面示意图 — ? 《 : , ,。附件4 日照分【析阳:台基准面示意图 !     —   ?  : ,  : 附件】5, 屋顶局《部简:化示意图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