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泗阳?县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定(试行)!。
第一—条 : 为:规范我县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结合【泗阳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分析软件根据【国,家标:准在指定日期模拟】计算指定高层建筑】对周边受其日照影响!的规划或《现状:居住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进,行技术分析并形成】日照分析《报告的行为
【 》 日照?分析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规【划设计?、民用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使用建设部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进行:分析
—。 ? 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复核:复核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另】一设计单位进行【但应使用建》设部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
! : 经复核审定的!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依据之?一
!第三:条, , 拟建高层建筑与基!地内建?筑的日照间距应采】用日照分《析法确定
】 拟建高】层建筑与基地外被遮!挡,建筑的日照间距应】满足日照分析—和技术规定日—照间距系《数两项控制要求
! 拟建低!层、多层建筑与基】。地内、外建筑日【照间:距按技术规定中【规定的日《照间距系《数计算确定建筑【。间距
! 第四?。条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形?成日照分析报—告
】。 ,第,五条 日照分—析应参?照以:下规范和规定作为】依据
《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 , 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2011年版—。);:。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2!005?年版);
》
4、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
,
,第六条? 日照分》析范围的《确,定
— ,。受,遮,挡的居住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最大不超》。过150《米半径?扇形阴影《范围(见附件1【)
第七【条, , 对:于,有条件获得》日照:分析窗?户计算数据》的建筑应采用满窗分!析法:。
对【于无条件获得—窗户分析的建筑应】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法
!
第八》条 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
【。 1、》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分析
! ?2、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朝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
3【、现状住宅一般以主!。。要卧:室朝向或有利—日照的?朝,向为建筑主要朝向 !
? 4、一个【居住建筑户型—有几:。个朝向?居室的其主要朝向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的要求《即可
》 5、休(疗)!。养院住宿楼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以及大?中小学的教室保证日!照时:。间的窗?户是指主要朝向的】窗,户日照的有效时【间是指累计日照时】间
:
第《九条 《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标准
!
】
【 ?受影响建《筑
! 日照标准
! ,
!
? , 一般》住宅
—。 旧—区
】 , 新:区
《。
】。
】 可酌《情,降低项目自身—日照标准但》不少于一小时(【大寒)
》
【不少:于,3小时(《。。大寒)
》
《
—。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
!
—
!。 ?特,殊建筑
】。 ? ,中小学普通教室、】老年公?寓,、老年人住宅—、残:疾,。人,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病?房和疗养《室(:含活动场《。。地)
— : : 不少于2小时【(冬至)
!
— :
— , 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疗!养,用房、幼儿》园,、托儿所的》生,活用房(含》活动场地)
】 , : 不《少,于3小?。时(冬至)
】 《
—
,
第十条 日【照分析技术》参数要?。求
:
】。
《
】 技术参数【
!。。地理位置
! 泗阳县城】东经118°41′!北纬33°4—4′
】
《 ,
!。 计算标准日
! , 大寒日】
《 冬至【日,
《
】
】 计算起止时间【
!北京时间8:00-!16:0《0
— 北京时间【
】 9:00-】15:00
【。 , :
】
时间!统,计,方式
》 : ? 有效日《照时间可以分段累积!计算日照实数不小于!3小时但《其,中必须有一个时【段不低于连续—1小:时,其余时段不得低于】。连续30分钟
】
!。
】 ,。 ,计算间隔时》间 :
: 1【。分钟
【 ,
】
【。计,算受影面
【 : : 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位《置
】
【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计算要求
—
(一!) 满窗分》析法计算要求
【
! 1、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见》附件2)
】 2!、以经过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个端》点为计?算点窗户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米计算—以窗户?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见附件3)
! 》 : 3、两《侧均无隔板》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阳台顶?板对所属窗》。户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
— , 【4、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及半《凸半凹阳台》以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见附件4)】
: — 5、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
?
】 : 6、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距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二)?。 多?点沿线分析法计【算要求:
! 1.!采样点间距为1米】
】 《2,.,计算:高度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三): 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 1.附—属,物建模应将所有可能!造成遮挡的屋顶【突,出物(包括楼—梯间、水箱》、电梯机房、—设备间、屋顶飘【板、屋顶构架—等等)都包括—在内高度在6米【。以内当屋顶》突出物总截面宽小于!建筑东西《面宽八分之》一的遮挡阳光面宽】度不:。超过建?筑物遮挡《阳光面积总》。宽度二?分之一且连续长度】不,。超过8米《的可不建模
【 】 , 2.屋《顶建模应根据—屋顶的形式对—檐口、女儿墙或坡屋!顶等建?。模
】 ? :3.: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须《纳入计算《
》 》 :4.当屋顶或附属物!。(如圆壳形)较【为复杂时可用简单的!矩形包络体》代替(见附件5)】
【 : 5.建—模时对于现状建筑】的层高?按居:住建筑3米》、办公建《筑,。4米、商业建筑5】米控制也《可进行?实测
《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资料要求
! 1【。、日照分析委托书】。应包括
》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 3—)委托项目名—。称、:。所在位?置;
! 4)日照!分析:成果用途、委托要】求、基础资》。料、相关资料—说明
?
》 2?、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
— ? 1)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状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
— 》 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 !。
: ? 》 3)委托—项目:总平面图、》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图纸及》其电:。子数据;
【 , , 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十字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拟分析的!窗户:位置及?其宽度、《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
】3、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 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可向泗阳《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申报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委托方提供
—
》 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第十—三条 《成果:要求
】 1、日照分析结!论
:
】 ?1)需做多点沿线】分析:的计算?出其主?要朝向的《沿线:有效日照时数并绘】制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位置;
】 》 2》)需做?窗户分析的分析并】。计算出其每》一窗位?在申报?建筑建成前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注明不符合日!照要:求的窗户数及户【数,
【 2、?附,图
— , 《 1)《日照分?析范围图(1:【500或1:10】00)?。;,
《 】2)多?点日照分析图;
! 《 《 3)沿线日【。照分析图;
—
】 4)窗户分】布图;
】 5】)底层户《型,图,
《 6!)窗户?日照分析表
【 ,。
第—十四条 《 报送要求
—
, 《 报送日照—分析报告应附送以】。下材料
【 : :1、日照分析报告全!文1份(含附图);!
: 2【、进行?日照分析《的主要原始材料【及其清单1份
! ,。
第》十五:条 法律责任
】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法律责任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 , , 日照分—。析编制、校》核单位应对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准确?。而产生法《律责任的由》日照编制、校核【。。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 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日照分析单位—一经查实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予》以处罚
! 第十六条、解】。释权:
【 本规定由泗阳县】住建局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日?照分析范围》示意图
!
?。 附件2 日照【分析窗户《日照基准《面示意图
》
】 》
附件3! 日:照分:析窗户日照基—准面示意图
!
附!件4 日照分析阳台!基准面示《。意图:
【 !。
》 附件5 屋顶【局部简化《示意图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