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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泗阳县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定【(试行)
—
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结合泗阳—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分—析软件根据国家标准!在指定日期模拟【计算指定高层建筑对!周边受其日照—影响的规划或现状居!住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进行技术分析并】形成日照分析报【告的:行,为
? 《 日照分析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规划《设计、民《用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使用!。建,设部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进行分】析
:
: 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复核—复核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另《一设计单位进行【但应使用建设—部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
】
: 经复核审!定的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依据之?一
》
第》三,条 拟建高层建筑!与基地内建筑的日】照间距应采用日【。照分析法确定
】
【拟建高层《建筑与基地外被【遮,挡建筑的日照间【距应满足日照分析】和技术规定》日照间距《系数两项控制要【求
【 , 拟建低层、多层】建筑与基地内—、外:建,筑日照间距按—技术规定中》规,定,。的日:照间距系数》计算:确定建筑间》距
:
:。
第—四条: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形成日—照分:析报告
】
?第五条 日照分【析应参照以下规范和!规定作为依据—
: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2011年版);
!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20《05年?版);?
4、】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第六:条 日照分—析范围的确定
【
: 受遮挡的【居住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最》大不超过150米半!径扇:形阴影范《围(见附《件1)
—
,第七条 对于有条!件获得?日,照,分析窗户《计算:。。数据的建筑应采用满!窗分析?法
【对于无条件获—得窗户分《析的建筑应》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法
【第八条 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
? 1《、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分析《
—2、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朝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
《
》3、现状《住宅一?般以主要卧》室朝向或有》利日照的朝向—为建筑?主要朝向
! 4、一个居住】建筑户型有》几个朝向居室—的其主?要朝向?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的》要求即可
】 5、《休(:疗)养院住宿楼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以及大中小学的【教室保证日》照时间的窗户—是指主要《朝向的窗户》日照的有效时—间是指累计日照时】间
第九条】 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标准》
【
《
! 受》影响:建,筑
【。 : 日照标准
! ?
【
【一般住宅《
】 ,旧区
— 》新区
】
《
! 可酌情降—低项目自身》日照标准但不少于】一小时(大寒)
!
不少!于3小时(大寒)】
? :
—
】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
】
?
】 特殊建筑 】。
— 中小学》普通:教室、?老年公寓、老年【人住宅、残疾人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病房和疗养》室(含?活动:场地)?
【 不少于2—小,时(冬至) —
【
! ,。 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疗养用【房、:幼儿:。园、托儿所的生【活用房(《含,。活动场地)
】 —不少于3小时(【冬至) 《
《
!
,第十:条 : 日照分析技术参数!要求
》
【
【
技】术参数
】 地理位置】
!泗阳县城东经1【18°41′北【纬,33°44′
!
】
—。 计算标准】日
! 大寒日
! 冬》至日 ?。。
—
《 :
《 计算—。起止:时间
— 北—京时间8:》00-16:—00
!。 北京时间
】 — 9:00—-15:00
!
《
《 ,。
【。 ,。。时间统计方式—
》 有》。效日照时间》可以分段累积计算】日,照实数不小于3小时!但其中必须有一个】时段:不低于连续》1小时?其,余时段不得低于【连续30分钟 【
,。
》
:
】 计》算,间隔:时间:
!1,分钟
!
! 计算受影!面
! 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位置》
《
—。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计算要求
】 (【一,。) 满窗《。分析法计算》要求:
【 《 1、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见附件2)】
【 《 2、以经过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个端点为》计算点窗《户,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米!计算以?。窗户: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见附件3【)
》 》 3、两侧均无!隔板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阳—台顶板对所属—窗户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
! , 】4、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及半凸半凹》阳台以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见附!件4)
》 【 , 5、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
! 6》、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距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二) 多点沿【线分析法计算—要求:
!。 , 1.采】样点:间距为1米》
】 2》.计算高度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 (三) !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 》 1.附属物建】模应:将所有可能造成遮挡!的屋顶突出物—(包括楼梯间、水】箱、电?梯机房、设备—间、:屋顶飘?板、屋顶构架—等等)都包括在【内高度在6米以内当!屋顶突出物总—截面宽小于建筑东西!面宽八分之一的遮挡!阳光面?宽度不超过建筑【物遮挡阳光面积总】宽度二分《之一:且连续长度不超过8!米的可不建模
】 , 【 2.《屋顶建模《应根据屋顶的形式对!檐口:、女儿墙或坡屋顶等!建模
】 3.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须纳入计算
】 : : 《 4:.当:屋顶或?附属物(如圆—壳形)较为》复杂:时可用简单的矩【形包络体代替(见附!件5)?
! 5.》建模时对于现状【建,筑的层高按居住建筑!3,米、办公建筑—4米、商业建筑5米!。控,制也:可进行?实测
《
《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资【料要求
《
《 1《、日照分析委托【。书,应包括
》 《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 《 》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 3】。),委托项目名称、【所在位置;
】 : 《 4)》日照分析成果用途】、委托要《求、:基础资料、相关【资料说明
【 , 2、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
— 》 1)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状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
!。 : 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
】 — ?。。3)委?托项目总平面图、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图纸—及,其电子数据》;
《 ? 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十字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拟分析的窗户【。位置及其宽》度、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
【 ? 3《。、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可《。向泗阳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申报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委托方《提供
《 ?。 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第十三条 成】果要求?
,
: : 1、日照【分析:结,论
】 ? 1)需做多点沿!。线分析的计算出【其主要朝向》的沿线有效日照【时数并绘制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位置;
》
, ! 2)?需做窗户分析—的,分析并?计算出其《每一:窗,位在申报建筑建成前!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注明《不符合?日,照要求的窗户数及】户数
《 —2,、附图
》 : 《 ? ,1):日照分析范围图(】1:500》或1:100—0);
】 【2)多点日照—分,。析图;
】 《 3《)沿线?日照分析图;
【
! 4)窗户分布图!;
】 5)【底,层户型?图
— — 6)窗户日照分析!表
:
第十!四条 报》。送要求
》。 ? 报送日照分析!报告应附送以下材】料
】 ,1、日照分析—报告:全文1份(》。含附图?);
?
》 2?、进:行日照分析》的主要原始材料及其!清单1份
【
《 第十五条 —法律责任
—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法律责任【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 日照分析编】制、校核单》位应对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准确而产《生法律责任的由日】照编制、校核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
? ? ,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日照分析【单位一经查实—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解释—权
《 , 本规—定由泗阳县住建【局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日照分析范围示!意图
》 :
? , 附件2《。 日照?分析窗户日照基准】面示意图
— —。 《。
》
附《件3: 日照?分,析窗户日照基准【面示意图
—
】 附件4 日照分!析阳台基准面示意图!
】 !
附件5】 屋顶局部简化【示意图?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