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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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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应严格【按照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桂?林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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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2 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必须从整体【上考虑对旧城核心】保护区?的格局和风貌的【保护具体体现在历】史河:湖水系、传统中轴】线、靖江《王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街区、道路—及街巷、建筑高【度、城市景》观线、街道对景、建!筑色彩、古树名木、!传统:文,化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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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3【 整体保护的古城!格局
》 古—南门府学文庙轴线、!叠彩山靖江王城象】鼻山轴线、中山路解!放路:(十字街)街道格局!、城墙?遗迹水系环境山【、水、城格局—的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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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规划》强,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强化城】市,。特色结?合
6.4】.4.1 保【护体现山、水、城“!天人合一”》古城格局《的城市轴线》和景观视廊
】 6.?4.4.2 — 保护历《。史遗:存风貌?区强化以靖江王城为!中心的历史环境【气氛展?示城市传统文化【
6.4.】4.3 保护文化!民俗风?貌区发展特》色街区与保》护古城文化相—结合同发展旅游经济!相适应
6.!。4.4.4》 保?护自然景观风貌区】注意对叠彩山—、伏波?山、:铁,封山:、伏龙洲、象鼻山、!相,思岛自然与》。人文环境《的整:。体保护与利用发展】郊野山?水与民族风情游览;!注意对古城区—现存的名《木古树?。的保护
【6.4.4.5【 恢复体现古城】格局的重要认知点创!造,强化古城风貌—特色的新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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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 以叠彩、普—陀、穿山《。、西山及《老人山五山》的制高点为端点划定!中,心山水城环境控【。。制区在控制区范围内!按照本规定第—3.3.6条、3】.3.7条、3【.3.?8条严格控制建【筑的:高度、密度保护【历史:名城的山水城格【局重点?留出象鼻山》至叠彩、普陀—、穿山、《西山、老人》。山的几条主要观景】视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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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6 规划—。强调空间结》构及古城《。格局:的控制改善》古城区?功能、?调整用地布局通【过对体现古城区格】局轮廓?的古城?墙,、,城门、河岸驳堤(水!。城墙)、道路—、水系的《保护恢复《。古,城城市?的脉络空间结—。构
【 6.4.—7 控制旧城区建!筑规模和《开,发强度并坚持在旧】城区内的交通—出行必须采取—以公共交通》为主的?方式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和调控手《段(包括经济—手段)?限制私人小汽车在旧!城区的过度使用有效!疏解旧城《核,心保护?区的交?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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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 —在旧城核心区—。内处理好风》貌保护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关系道路路幅!宽度的?确定应?在满足文物和—风貌保护的同—时协调解决好交通】出,行、市政设施、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等各【项功能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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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 在旧城核【心区内对于历史【形成的?。对景建筑及其环境】要加以保护控—制其:周围的建《筑高:度对有可能形成新】的对景的《建筑:要通过城《市设计?对其周?围,建筑的高度、体量和!造型提出控》。制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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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10 ! 在旧城内新建建筑!的形态与色彩应【与旧城整体风貌相协!调对旧城《内新建的低层、【。多层:住宅必须《采用坡屋顶》形式已建的》平屋顶住宅应逐步改!为坡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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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1 在旧】城核:心区:内加强对古树—名木及大《树的保护严禁砍伐】和随意?移植:并应尽量《增加公共集中绿【地、建设街道绿化】、院:落,绿化绿地建设应【采用适合桂林特点】的植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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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2 : 传统地名是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加以】保护对传统街巷【、山体、水》。体及历?史文化建筑的历【史名称?不得随?意,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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