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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6】。.4.1 》 应严格按照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桂林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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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必须:从整体上《考虑对?旧城核心保护区的格!局和风貌的》。。保护具体体现在【历史河湖水》。系,、传统中轴线、【靖江王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街区、道路及街】巷、建筑高》度、城市景观—线、街道对景、建】筑,色彩、古树名木、传!统文化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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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整体保护【的古城格局
! ? 古南门府》学文庙轴线、—叠彩山?。靖江王城象鼻山【轴线、中山路—解放路?。(十:字街)街道格局、城!。墙遗迹水系环境山、!水、城格局的大环】。境
【 :6,.4.4 规【划强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强化城市特!色结:合
》6,.4.4.1 【 保护体现山、【水、城“天人—合一”?古城格局的城—市轴:线和景观视》廊
《 6:.4.4.2— 保护历史—遗存风貌《。区强:。化以靖?。江王:城,为中心的历史—环境:气氛展示城市传【统文化
— 6.4.4.【3 保护文化【民俗风?貌区发展特色—街区与保护古城【文,化相结合同发展旅】游经济相适应
!。。 6.4.》4.4 》保护:。自然景?观风貌区注意对【叠彩山、伏波山【、铁封山、伏龙【洲、象鼻《山、相思岛自然与】人文环?境的:整体保护与利—用发展郊野山水【。。与民族?风情游览;注意【对古城区现存的【名,木古树的保护
! 6.4.4.5】。 , 恢复体现古城格】局的重要认知—点创造?强化古城风貌—特色的新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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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5— 以叠彩》、普陀、《穿山、西《山及老人山五—山的制高点为端点】划定中?心山水城环境控【制区在控《制区范?围内按照本规定第3!.3.6条、3.】3.7条、3.3】.8:条严格控制》。建筑的高度》、密度保护》历史名城的山水【城格局重点留出【象,鼻山:至叠彩、普陀、穿山!、,西山、老人山—的几条主要》。观,景视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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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6 规!。划强调空间》结构及古城格—局的控制改善—古城:区功:能、调?整用:。。地布:局通过对体现古【。城区格局轮廓的古城!墙,、城门、河岸驳堤(!水城墙?)、道路、》水系的保护恢复【。。古城城市的》脉络:空间结构《
— 6?.4.7 控【制,旧城区建筑规模和】开发:。强,度并:坚持在旧城区内的交!通出行必须采取【以公共?交通为主的》方式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和调控手】段(包?括,经济手段)》限制私人小汽车【。。在,。旧城区的过度—使用有?效,疏解旧城核心保护】。区的交通压力—。
6!.4.8《 在?旧城:。核心区内处理好风貌!保护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关系道路【路幅宽度的确定应在!满,足文物和风》。貌保:护的同时协调解决】好交通?出行、?市政设施、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等各项功能】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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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 ? 在旧城《核心:区,内对于历史形成【的对景建筑及其【环境要加《。以保护控《制,其周围的建筑高度对!有可能?。形成:新的对景的建筑要通!过城市设计对其周围!建筑的高度、体量】和造型提出控制要求!等,
6!.,4.10 在旧城!内新建建筑》。的形态与《色彩应与旧》城整体风貌相协【调对旧城《内新建?的低:层,、多层住《宅必须采用坡—屋顶:形式已建的平屋顶】住宅应逐步》改为坡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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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11 在—旧城核?心区内加强对古树】名木及大树的—保护严禁《砍,伐和随意移植并应】尽量增加公共集【。中绿地、《建设街道绿化、院】落绿化绿地》建设应采用适合桂林!特点的?植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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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2 传《统地名是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加以!保护对传统街巷、山!体、水体及历史【文化:建筑的历史名称不得!随意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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