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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6—.,4,.1 应》严格按照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桂林【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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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必须从!整体上?考虑对旧城核心保】。护区的格局和—风貌的保护具—体体现在《历史:河湖水系、传统【中轴线、靖》江王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街】区、道路及街巷、建!筑高:度、:城市:景观线、街》道,对景、?建筑色彩、》古树名木、传统文】。化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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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整体保护的古城【格局
【 古南门府学】文庙轴线、叠—彩山靖?江王城象鼻山轴线】。、中山路解放路(十!字街)?街道格?局、城?墙遗迹水《系,环境山、水》、,城格局的大》环境:。
】6.4?.4 规划—强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强化城市特》色,。结合:
《6.4.《4,.1 ? 保护?体现:山、水、城“天人合!一”古城格局的城市!轴线和景观视—廊
《 ,6.:4.4.《2 保护历—史遗存风貌区强化以!靖江王城为》中心的历史环境气氛!展示城市传统文化】
6.4【.4.?3 保护文—化民:。俗风貌区发》展特色街区与保护古!城文化相结合同【发展旅游《经济相适应
!6.4.4.4【 保护《自然景?观风貌区《注意:对叠彩山、伏—波山、铁封山—、伏龙洲《、象:。。鼻,山、:相思岛自然》与人文环《。境,的整体保护与利用】发展郊?野山水与民族风【情游览;注意—对古城?区现存?的名木古树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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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5 》 恢:复体现古《城格局的重》要认知点《创造强化古》城风貌特色的新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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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以叠彩!、普陀、穿山、西】。山及老人山》五山的?制高点为端点划定中!心山水城环境控【制区在控制区—范,围,内按照本规定第【3.3.6条、3.!3.7?。条、3?.3.8条严格【控制建?筑的高?度,、密度保护历—。史名城的山》。水城格?。局重点留出象—鼻山至叠彩、—普陀、穿山》、西山?、,老人:山的几?条主要观景视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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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6 】 规划强调》空间结构及古—城,格局的控制改善古城!区功能、《调整用地布局通过】对体现古城区格【局轮廓的《古城墙、《城门、河岸》驳堤(水城》墙):、道路?、,。水系的保护恢复【古城城市的脉络空间!结构
! 6.4《.7 控制—旧城区建《筑规模和开发强【度并坚持在旧—城区内的交》通出行必须采取【以公:共交:通为主?的方式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和调控】手段(?包括经济手段)限制!私人小汽车在旧城】区,的过度使用有效疏】。解,旧城核?心保护区的交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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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8 在旧城核心】区内处理《好风貌保《护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关系道?路路幅?宽度的确定》应在满足文物和风】貌保护的《同时协调解决好交】。通出行、市政—设施:、,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等《各项功能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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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 :在旧城?。核心区内对》于历史形成》的对:景建筑及其环—境要加?以保护?控制:其周围的建筑高度】。对有可?。能形成新的对景的】。建筑要通《过城市设《。计对其周《。围建筑的高度—、体量和造型提出控!。制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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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10 】在旧城内新》建建筑的形态与色】彩应与旧城整—体风貌相协调对旧城!。。内新建的低层、多层!住宅:必须采用坡屋顶形式!已建的平屋顶住宅】。应逐步改为坡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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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11 在旧—城核心区内加强对】。古树名木及大树【的保护?。严禁:。砍,伐和:随意移植并》应尽量?增加公共集中绿地、!。建设街道《绿化、院落绿—化绿地建设》应采用适《合桂林特点的植【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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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2 传统地名是】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加以保护对》传统街巷、山—体、水体《及历史文《化建筑的历史名称】不得随意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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