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桂林市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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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文物保护单位应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由各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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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2 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
!。 : 靖?江王府、靖江王陵、!甑皮岩?洞穴遗址、》鹦鹉山静《江府城池《图摩崖石刻、古南】门、东镇门、宋代】和元代?城,墙遗址?、木龙古《塔、木?龙津渡、府学—。文庙石?刻、龙隐《岩,龙隐洞摩崖石刻【。、叠:彩山摩?崖石刻、伏波山摩崖!石刻、西山摩崖石】刻、李宗《仁官邸、李济深故】居、白崇禧》故居:、崇善路清真寺【、广西壮族自治区】立艺术馆、蒋翊【武先生就义纪—。念碑、八路军桂【林办事处旧》址等历?史文物古《迹
6.!2.3 》文物保护单位应划】。定三级界线进行【保护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根据实际—需要划定环境协调】区,按被保护《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要求提出规划【措施
— , 6.2.4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以文物古迹单位现!在的地界或》历,史上原有界线—为界严格保护原有文!物古迹和风貌—环,境拆除非历》史性建筑《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文物修缮—。工程除外)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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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禁止?破坏地形、地貌、】植被、道路、水【。系,等对该控《制,地带内修建新—建筑和构筑物—的控制具《体可分为两类
】 6.2.5.【1 一类地带(非!建筑区)在所有文物!保护单位《周围10米》。以内和靖江王—府沿王府城墙16米!范围:内为:。保护文物环境及【。景观:而设置的非建设地带!在这:个地带内只能进行绿!化和建筑消》防车:。道不得?建设任?何建筑和设》施对现有建》筑应创造条件予以】拆迁
? 6.2》.5.?2, :二类地带(建设控制!地带)指《一类:。地带(非建筑区【)范围外20米【以上区域内新(改)!建建筑高度不—超过10米这类地带!内新(改)建—筑的:性,质、形式《、风格、体量、色】调都:。必须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协调其建【筑,设计:需,。征得市?文物保护《部门同意并》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 6:.2.6 》 在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各类:建设控制地带—内所允许的》。新(改)建》建筑:高度系?指建筑?的最高点包括—电梯间、楼梯—间、水箱、墙、烟】囱,等
6】.2.7 —文物:保护单位所处地【段还可通过》对影响文物古迹【空,间和视野环境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体量】、,高度进行分析控制】从视觉上《保护文?物古迹?的环境在相》应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专项保护规—。划中划定环境协调】区该区?内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设计的规划建—筑风格与色》调应与文物及环【境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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