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