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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水】厂总体设计 】。 《 8.0.1  】。水,厂厂址的《。选择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确《定并应满足下列条】件 》   《  1  》合,理,布局给水系统; ! : :    《2  不受》洪涝灾害威胁;【   】  3  有较【好的排水和污泥处置!条件; 【     4 】 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 !    《 5  有》便,于,远期发展控》制,用地的条《件;  ! ,  6?  有良《好的卫生环境并便于!设立防护地》带;  !   7  少拆】迁,不占或少占农—田; 【     8 【。 ,有方便的交》通、运输和》供电条件;》  【  : 9  尽量—靠近主要用水—区域; 【 ,     10【  :有沉沙特《殊处理要求》的水厂?有条件时设在水源附!近 ? 《8.0.2》  水厂应按实现终!期规划目标》的用:地,。需,求进行用地规划控】制并:应在总体规划布【局,和分期建设》安排: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近期》用地:面积 【 8.0.3  】水厂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结合工程目】标和:建设条件在确定的工!艺组成和处理—构,筑物形式《。的基础上兼顾—水厂附属建筑和设】施的实际设置需求】;, ,    】 2  在》满足水厂工艺流程】顺畅的前《提下平面《布置应力《求功能分区明确、交!通联络便捷和建筑朝!向合理; !     》3,  在满足水厂生产!构,筑物水力高程布【置要:求的前提下竖向【布置应综《。合生产排水、土【方,平衡:和建筑景观》等因素统筹确—。定,; 《。 ?  : , 4:  对已有水—厂,总体规划《的扩建水厂应在【维持总体规划布【局基本框架不变的】基础上结《合现实需《求,进行布置《;对没有《水厂总体《规划的?。。改建、扩《建水厂?应在:满足:现,实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原有设施的合理】利用:、水厂生产维持和】安全运行、水平衡】等因:。素统筹考《虑布置 》 8.—0.4  水厂【生产:构筑物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高程布置应!。满足水力流》程通畅的要求—并留有合理的—余量减少无谓的水】。头和能?。耗,;应结合地质条件并!合理利用地形—条,件力求土方平衡; !     !2  在《满足各构筑物—。和管线施工要—求以及方《便生产管理的前提】。下,生产构筑《物平面上应紧凑【布置且相互之间通】行方便有条件时【宜合建; 【。   》  :3  生产构筑【物间连?接管道的布置宜【流向顺?直,、避:免迂回构《筑物之?。间,宜根据工《艺要求设置连通管】、,。超越管; 【 ?    4 — 并联运行的净水】构筑物间应配水和】集水均匀; 】     【。5  排泥》水处理系统中—的水收集构筑物宜】设置在排泥水生产】构,筑物附近处理构筑】物宜集中布置 【 , ? 8:.0.5《  水厂附属建筑和!设施:的设置?应根据水《厂规模、工艺—、监控水平和管【理,体,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 : ?8.:。0.6?  机修间、电修间!、仓库等《。附属生产建筑物应】结合:生产要求布置—并宜集中《布置和适当合建【 8【.,0.7 《 生产?管,理建筑物和生—活设施宜集》中布置力求位置和朝!向合理并与生产构】筑物:保持一?定,距离釆暖地区锅炉】房宜布置《在水厂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 — 8.0【。.8  《水厂:内各:种管线应综合—安排避免互相干扰】满足施工要求有【适当的维护条件;管!线密:集,区或有分期》。建设要求可采用【综合管廊《综合管廊《的设计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的规定—执行 《 , 8.0.9】  水厂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市防洪标》准并应留有》安全裕度 ! 8.0.10【  一、二》类城市主要水厂的供!电应采用《一级:负荷一、《二类城市非主要水】厂及三类城市的【水厂可采《用二级负《荷当不能满足—时应:设置备用动力设【施 ? , 8.0—.11  生—产构筑?物必须设置栏杆、】防滑梯、检修—爬梯、安全护栏等】安全设施 — 8.0【.1:2  水厂内可设】置滤料、管配件等】露天堆放场地 】。 8.0.】13  水厂建筑物!造,型宜简洁《美观材料选择适【当,并应考虑建筑的【群体效果《及与周围环境的协】。调 : , 《8.0.《14  严寒地区的!净水构筑物》应建在室内;寒冷】地区的净水构筑物】是否建在室内或采】取,加盖措施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气:候条件确定 — 8.0】.,1,5  水厂生产和】附属生产及生—活等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8.0.16—  水厂内》应设置通向各构【筑物和建筑物的【通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水—厂,的主要交《通车辆道路应环行设!置;  !   2  —。建设规模Ⅰ类—水厂可设双车道建】设规模Ⅱ类和Ⅲ类水!厂可设单车道;【    ! 3  主要车行道!的宽度单车》道应为3.5—m,~4.0《m双车道应为6m~!7m支道《和车间引道》不应小于3》m; 《 :    》 4 ? ,车行道尽头》处和:材料装?卸处应根据》需,要设置回车道; !  》   5  车行】道转弯半径》应为6m~1—0m:其中主要物料—运输道路《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m; 【  :   6  —人行道?路的宽度应》为1.5m》~2.0m; 【。 ,  》  : ,7 : 通向构筑物的【室外扶梯倾角不宜】大,于45°; !     8 】 人行天桥》宽度不宜小于1【.,2m 【 8:.0.?17  水厂雨【水管道应单独设【置水厂雨《水,。管道设计降雨重现期!宜选用2年~5年雨!水排除应根据周【边城市雨《水管道的排》水标准确定采用自】排或强?排水方式有条件【时雨水宜收集利用 !。 8.0】.18 《 水厂生产》废,水与排泥水、脱水】污泥:。、生产与生活污【水的处置与排放应】符合项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要求 【 8?。.0.19 — 水厂应设置大门】和围墙围墙高度不宜!小于2.5m有排泥!水处理?的水厂宜设》置脱水泥渣专用【通,道及出入口 —。 , 8.—0.20《  水厂宜设—置电视监控系—统等安全保护设施】并应符合当》地有关?部门和水厂管理的要!求 8】.0.21  【水厂应?进行绿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