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8  水】厂总体设计》 8!.0:.1  水厂—厂址的选择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确定并】应满:足下列条件 !    》。 1  合理—布局给水系统; 】 :     【2  不受洪涝【灾害威?胁; —   《  3?  有较好的排水】和污泥处置条件【; : 》    4  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 —     —5,  有?便于:远,期发展控制用地的】条件; 《  —   6  有良好!的卫生环境并便于设!立防护地带; 】 ,     7 ! 少拆迁《不占或少占农—田; 】。。 ,。   8  有方便!的交通、运输和供】电条件;《 ?    — 9 ? 尽量靠近》主要用水区域—; :     !1,0, , ,有沉:沙,特殊处理要》求的水?厂有条件时设在水】源附近 【 8?.0.2  —水厂应按实现终【期规划目标的用地】需求进行用》地规划控《制并应在总》体规划布局和分期建!设,安排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近期用地《面积 — 8.0.3 】 水厂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结合工程】目标和?建设条件在确定【的工艺?组成和处理构筑物形!式的基础上兼顾【水厂附属建筑—。和设施的实际设【置,需求; 《 ?     —2 : 在满?足水厂工艺流—程顺畅?。的前提下平》面布置应力求功能】分,区明确、交通联络】便捷和建筑》朝向合理;》 ?    — 3  在满—足水厂生《产构:筑物水力高》程布置要《求的前提《下竖向布置》应综合生产排水【。、土方平《衡和建筑景观—等因:素统筹确定; 】 ,     4】  对?已有水厂总体规【划的扩建水厂应【在维持总体规—划布局基本》框架不变的基—础上:结合:现实:需求进?行布置;对没有【水,厂,总体规?。划的改建、扩建【水厂:。应在:。满,足现实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原有设施的【。合理利用、水厂生】产维持和安全运行】、,水平衡等因素统筹考!。。虑布:置 《 8.0.4 ! 水厂生产构筑物】。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高】。程布置应《满,。足水:力流程通畅的要【求并留?有合理?的余量?。减少无谓的水—头和能?耗;:应结合地质》。条件并合理利—用地形条《件力求土方》。平衡; —    — 2  在满足【。各构筑?物和:管线:施工要求《以及方便生产—管,理的前提下》生产构筑物平面上应!紧凑布置且相互之间!通行方便《有条:件,时宜合建; —。   【  3  生产构筑!物间连接管道的布置!宜流向顺直、—避免迂回《构筑物之《间,宜根:据工艺要求设—置连通管、超越管】; —    《 4 ? 并联?运行的净《水构筑物间应配【水,和,集水均?匀; ?    】 5  排泥水处】理系统中的水收集构!筑物:宜设置在排泥水【生产:构筑物附近处理构】。筑物宜集中布置【 8.0!。.5 ? 水厂?附属建筑和设—施的设置应根据【水厂规模、工—艺,。、监:控水:平和管理体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 8.0.6】  :机修间、电修间、】仓,库等附属生》产建:筑物:。应结合生产要求布】置并:宜集:中布置和适当合建 ! 8.0.!7  生产管—理建筑物和生活设施!宜集:中布置力求位—置,和朝向合理》并与生产构筑物【保持一定距离釆【暖地:。区锅炉房宜布—置在水厂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 —8,.0.8  水厂内!。各种管线《应综合安排避—免互:相干扰满足》施工要求《有适当的《维护条件《;管线密集区或【有分期建设》要求可采《用综合管廊综—合管廊的设计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的《。。规定执行 — 8.0.】9  水厂》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市防洪标—准并应留有》安,全,裕度 《 8.—0.10 》 ,。一、二类城市主要】水厂的供电应采【用一级负荷》一、二类城市—非主要水《厂及:三类城市《的水厂可采用二【级负荷当不能满足时!应设置备用》。动,力设施 【 8.0.1【1  生产构筑物】必须:设置栏杆、防滑梯】、检:修,。爬梯、安全护栏等安!全设施 《 8—。.0.1《2  水厂内可设】置滤料、管配件等露!天堆放?场地 ? : 8.0.1】3  水厂建筑物】造型宜简《洁美观材料选择适当!并应考虑建筑—的群体效《果及与周围环境的协!。调, : 8.—0.:14  严寒—地区:的净水构筑》物应建在室内;【寒冷地区的净水构】筑物是否建在室【内或采?取加盖措施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气候条件《确定 《 , , 8?。.0.1《5 : 水厂生产和—附属:生,产及生活《等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8.0.16  水!厂内应?设置通向各构筑【物和建筑物的通【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厂的!主,。要交通车《辆道路应环行—设置;? 《  ?   2  建【设规模?Ⅰ类水?厂可设双车》道建设规模Ⅱ类和】Ⅲ类水厂《可设单车道; !   》  3  主要【车行道的宽度单车道!应为3.《5m~?。4.0m双车道应为!6m~7m支—道和车间引道不应】小于3m;》  【   ?4  车行》道尽头处和材料【装卸处应《根据需要设置—回车道; —     】5  车《行道转弯半径—应,。为6m~10m其中!。主要物?料运输道路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m; 】 ,     6】  人行道路的宽度!应为1.5m—~2.0m; !     7】  通向构筑物的室!外扶梯倾角不宜【大于45°; ! ,     —8  人行天桥宽度!不宜小于1》.,2m 8!.0.17  水】厂雨水管道应单独设!置水厂雨水管道设计!降雨重现期》宜选用?2年~5年雨—水排除应根据—周边城市雨水—管道的排《水标准确定采用【自排或强排水方式】有条件时《雨水宜收集利用 】 8.0】。.18  水—厂生产废水与排【泥水、脱水污泥、】生产与生活污水的】处置与排放应—符合项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要求】 8【.0.19》  水厂应设置大门!和围墙围《墙高度不宜小于2】.5m有排泥—水处理的水厂宜【设置脱水泥渣专【用通道及出入口【 》 8.0.20  !。水厂:宜设置电《视监控系统等安【全保护设施并应【符合当地有关部【门,和水厂管《理,的要求 》 8.0.】2,1  ?水,厂应进行绿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