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管道:。布置和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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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输配水管《道,。。线,路位置的选择—应近远期结合—分期建设时预留位置!应确保远期实施过】程中不影响》已建:管道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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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输配水管道【走向与布置应与城】市,现,状及规划《。的地下?铁道、地《下通道、人》防工程?等地下隐蔽工程【协调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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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地》下管道的埋设—深度应根据》冰冻情况、外部荷】载、管材性能—、抗浮要求及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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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架空或】露天管道应设置空气!阀,、调节管道伸缩设施!。、,保证管道整体稳定】的措:施和防止《攀爬(包括警示标识!)等安全措施—并应根?据需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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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5 【 城镇给《水管道的平面布置和!竖向位置《应保证供水安—全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的有关—规定且应符合城【市综合管廊规划【的要:求,
7.】4.6 《 城镇给水》管道与建《(构)?筑物、铁路以—及和其他工程—管道的?。水平净距应根据建(!构)筑物基》。础,、路面?种类、卫生》安全、?管道埋深、管—径、管?材、施工方法、管道!设计压力、管道附属!构筑物的大小等确定!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的有关规定—
》
7.4.7— :给水管?道与:其他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的有关》规定
7!.4.8《 :给水管道遇到有毒污!染区和腐蚀地段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的!有关规定
》
7.4】.9 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或输送有—毒液体管《道交叉?时给水?管道应敷设在上【面且不应有接口重叠!;当给水管道—敷设在下面时应采】用,钢管或钢套管—。。钢套管伸出交—叉管的长度每端不】得小于3m钢套管】。的两端应采》。用防水材料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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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0 给水管道!穿越铁路重要公【路和城市重》要道:路等重要《。公共设施时应采取措!施保:障重要公共设—施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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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1 《管道穿过河道时可采!用管桥或《河,底,穿,越等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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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道?采用管桥穿越河【道时管?桥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 501》39的有关规定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内河交通安全—标志GB 》1385《1的规定在河两岸】设立标志;
】。
2】 穿越河底—的给水管道应避开锚!地管内流《速应:大于不淤流速—管道应有《检修:和防止冲刷破—坏的保护设施管【道的埋?设深度应同时满【足相应防洪标准(】根据管?道等级?确定)洪水冲刷深度!和规划疏浚深度并应!预留不小于》。1m:的安全埋深;河道为!通航河道时管道【埋深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 —5013《9的有关《规,定
7.!4.12 》 管道的地》基、:。基础、?垫,。层、回?填,土,压实度等的要求应】。。根据管材的性质(刚!。性管或柔性管)、】结,合管道埋设处的【具体地质《情况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的有》。。关规:定确定
《
7.4】.13 》管,。道,功能性试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
7.】4.14《 敷设在城市综】合管廊中的给水【管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输配水管道在管廊!中占:用的空间应便于管道!工程的施工和—维护管理与》其他管道的距—。离净距不应小于【0.5m;
】
《 2 管【廊内:管线应进《行抗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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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管廊内金属》管道应进行防腐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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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线引出管廊沟!壁,处应增加适应不均匀!沉降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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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非整体连接型【给水管道的三通【、弯头等部位应【与管:廊主:。体设计结合并—应增加保护管道稳】定的措施;
【。
?
6 】输配:水给:水管:道,宜与热力管道分【舱设置
》
?。
7.4.15【 原有管》道设施的改造与【更新应对现状情况进!行评:估经综合技术经【济分析确《定
【7.4.16 【 管网中设置—。。增,压,泵站或配水池—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增!压泵站的增》压方式应结合市政供!水管网压力、实际】。可利用?的供:。水压力经综合技术】经济分析确定—;
】 2 —应采:取稳:压限:。流措施保证》上游:市政:。供水管网压力不低】。于当地供水》服务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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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必要时应设置补!充消:毒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