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 输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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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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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输《配水管(《渠)线路《的选:择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确定并【应,满足下列《条件
】 《1 沿《现有或规划道—路敷设、缩短管线的!长,度,避开毒害物污染【区,以及地质《断层、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构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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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减少》。拆迁、少占良田、少!毁,植被、保护环境【;
】 3 》 施:。工、维护方便—节省造价运》行安全可靠;—
《
》 4 在规划和】。建有城市综合管廊的!区域优?先将输配《水,。管道纳?入管廊
】
7:.1.2 》 从水源至净水厂】的原水?输水管(《渠)的?设计流量应按最高】日平:均时供水量确—定,并计入输水管(渠】)的漏?损水量和净水厂【自,用水:。量从净水厂至—管网的清水输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按最高日最!高时用水条》件下由净水厂—。负担的供水量计【算确定
】
7.1.3 】城镇供?水的事故《水量应为设计水量】的70?%,原水输?水,管道:应采用2条以—上并应按事》故用水量设置连通】管多水源或》设,置了调蓄设施并能】保,证事故?用水量的条件下可】采用单管《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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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在各】种设计工况下运【行时:管道不应出现负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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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 原:水输送宜选用—管道或暗渠》(,隧洞);当》采用明渠输》。送原水时《应有可靠《的防止?水质污染和水量流失!的安全措《施,清水输送《应采用有压》管道(隧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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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原水输水管道系【统,的输水方式可采【用重力式、》加,压式或两种》并用方式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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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 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严禁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连接严【禁擅自与自建供水设!施连接
!。7.1.8 【。配水管网宜》采用环状布置当【允许间断供水时【可采用枝状布置但应!考虑将来连》成环状管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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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 【规模较大的》供,水管网系统的—布,置宜考虑供水分区计!量管理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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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0! 配水管网应按最!高日最高时供水量】及设计水压》进行水力计算—并应按下列3种设】计工况校核
】。
【1 消《防时的流量》和水压要求》;
》
《。 , 2 最大转【输时的流量和水压要!求;:
:。
3! 最不《。利管:段发生故障时—的事故用水》量和水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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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1 配水管】。网,应进行优化设计【。在保证水质安全【和设:。计,水量、水压满—足用户要《求的条件《下应进行不同—。方案的技术、经【济比选优《化
》
7.1.1【2 压《力输水管《应防止水流速—度剧烈变化产生的】水锤危害并应—采取有效的水锤防】。护措施
《
7.【1.:。13:。 负有消防—给,水任务?管道的最小直径【和室外消《火栓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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