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起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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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1, ,。 泵房内的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应根据最重吊【运部:件和吊具的总—重量确?定提升高度应—。从最低起吊部件所处!位置:的地坪起算》
?
?6.4.2 起重!设,备吊钩在《平面:上应覆盖所有拟起吊!的部:件及:整个吊运路径吊运】部件在吊运过—程中与周边相—邻固定物的》水平方向净距不应小!于0.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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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起重机型式】。宜,按下列规定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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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起重量小—于0.5t时宜【采,用固定吊钩或移动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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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起重量在0.5【t~:3t时?。宜采用手动或电动起!重设备;
】
3 】 起重量在3t以上!时宜:采用:电动起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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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起吊—高度大、吊运—距离:长或:起吊次数多的泵房宜!。采用:电动起重设备
【
6.4】.4 《电动起重机》及,其制动器与电—气设备?的工作制《、跨度级差以及【轨道阻进《器(车挡)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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