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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超!限建:筑,。工程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细》。则
》 第一条 —为做:好我省超限》建筑工?程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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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内从事超》限建筑?工程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活动的《必须遵守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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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超限《建筑工程是》指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工程以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0】〕109号)—所规定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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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超,限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超《限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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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省超—限,。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专:家委员会)对—超限:建筑工程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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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属于建》质〔2?010〕109号第!三条规?定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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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省、市专家委员【会委员按有关规定】聘任并对《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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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按下:列程序?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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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审】查审:批,之前向?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先行提出!。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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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申:。请,和相关材料后以正】式文件?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请并转】报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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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设单位申!报超限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资:料时应按照建—质〔201》0〕109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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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申报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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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请表(5份);】
(!二)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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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构工程》初步设计计算书(】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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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步设?。计文件(建筑和【结构工程《。部分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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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省、!市专家委员会应【在接到符合专项审查!要求的申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程序完成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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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市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项目的规模、】技术特点提》出专家组《组长及成员的推荐】名,单专家组《一般由?有关:专业:。的5名以上专家【。组,成以专?家委员会《委员为主遵守审查】回避制?度并兼顾就近聘【请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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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当在召《开审查会的3个工作!。日前将建设单位的】申报材料送至—专家组?成员按审查》技术:。要点审阅《 :
—(三)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会由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的建筑、结构—、勘察等有》关专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议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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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布专》家组成?。员和组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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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家—组组长主《持审查?听取勘察设计—单位的汇报; 】
—3、:专家组研《究讨论并《提出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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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家组向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宣:读并解释审查意见形!成书面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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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市?专家委员会应在专】项审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专家组?的书面?审查意见告知项目】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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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明确【提出“通过”、“】修改”或“复审【”的审查结论并【提出相?应的要?求
【
(一)超限审】查结论为“通过”的!项目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时由超》限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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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限审:查结论为“修改”】的项:目补充修改后提【出的:书面报告需经原专项!审查专家组》确认已达到“—通,过,”的要求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由超?。限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情况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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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审查结论为“】。通过”的项目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时由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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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查结【。论为“复审》”的项目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全面—修改:提出修改内》。容的详细《报告由建设单位按】申报程序重新申【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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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当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对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有重大异》议时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议审查《难度大或者审查意】见难以统一》的应:报请上一级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提出专—项审查?意见
】
》第十二条 当建【。设单位对已审查【通过的工《程项:目做重大《修改时应重新—。向原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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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超限建》筑工程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未经》。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机构不《得对其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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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山东》。省超限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超限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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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超限建筑工程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未,经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建设】单位擅自交付施【工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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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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