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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超限建—筑,工,程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细则 —   第—。一条 为做好—我省超限建》。筑工程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内从事超限建筑】工程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活—动的必须遵》守本细则 !   ?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超,限建筑工程是指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工程以?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0〕10【9,号)所规定的工程】 ?  》。  第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超限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超限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    — 第五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省超限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专家!委员会)《对超限建筑》工程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 , :   其中属【于建质〔20—1,0〕:109号第三条规定!。。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    第!六条 省、市—专家委员会》委员按有《关,规定聘任并对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第七—条, 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按下】列,程序申报《 《    》(一)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审查审批之前向!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先!行提:出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请    】。 (二)需》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申请和相关材料】后以正式文件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请!并转报相关》材料 【    第八【条,。 建设单《位,申报超限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资】料,时,应按照建质》〔201《0〕109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 : ,。    建设单【位,。申报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   (一)【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请表(5份【);  【 , (二)》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三?)结构工程初步设计!计算书(5》份);   ! (四)》初步设计文件—(建筑和结构工【程部分?5份) 】    第九条】 省、市专》。。家委:员会应?在接到符合专项【审查要?求的申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程序完成审查!工作 《 :    》(一:)省、?市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项目?的规模、技术特点】提出:专家组组长及成员】的,推荐名单《专,家组一般《由有关专《业,的5名?以,上专:家组成以专家—委员会委员为主【遵,守审:查回避制度并兼【顾就近聘请》原则 ?  《 , (二)应—当在召开审查会的3!个工作日前将建【设单位?的申报?材料送至专》家组成?员按审?查技:术要:点审阅  】。  (三》。)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会由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的建筑、结构、勘】察等有关《专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议:程 :。    1】。、宣布专家组—成,。员和组长名单; 】 , : , , 2、专家组【组长主持审查听【。取勘察设计单位的】汇报; 【  : , 3:、专家?组研:究讨论?并,提,出审查意见; 】 : ,  4、专家【组向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宣读并解释审查】意,见,。形成书面审查意【见 《 ,   (四)省】、市专家《委员会应在》专,。。项审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专家组的书—面,审查:意见告知项目申【请单位 !   第十条 】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明确提出“通—过”、“修改—”或“复审”的审查!结论并提出相应的】要求   】 (一)超限审查!结,论为“通过”的【项目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时由超限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落实】情况;  !  (二)—超限审查结论为“】修改”的项目补【充修改后提出的书面!报告需经原专项【审查专家组确认已达!到“通?过”的要求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由超限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情况落实;!, : ,    《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审查结论《为“通过”的项目】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时?由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落实情况; 【 ? ,  :。 (四)审查—结论:为“复审”的项目】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全面修改提出】修改内容的详—细报告由建设单位按!申,报程序重《新申报审查—   】 第十一条 当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对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有重大异议时!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议》审查难度大或者审查!意见难以统》一的应?报请上?一,级,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提出专项审—。查意见 】    第十二!条 当建设单位对】已审查通过的工程】项目做?重大修改时应—重新:。向原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审 【。    第十三!。条 超限建筑工程】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未经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机构不—。。得对其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 , ,  ? , 第十四条— 山东省超限—。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超限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    —第十五?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超《限建:筑工程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未:经,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建】设单位擅自交付【施工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