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2《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柳州市市区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逐步!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
本市市区】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协!调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规?划、财?政、国土资源、民】政、监察、税务、城!区、社?区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五条 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报,政,府审批?后,纳入本?市,经济发展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纳入我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凡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的?划拨用地必》。须全部用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严禁擅自违【法转作其他用途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按规定—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贷款资金—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第八】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的柳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在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共同《购买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也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偿,还其住房《贷款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第十条 市规划!和国土部门根—据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具体落实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用地!
第十一条 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定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至80】平方米为高层建筑的!建筑面积可适当上浮!但上浮后不得超【过90平方米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既满】足住户?的居住需求又—。考虑: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降低成—本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良好诚《信、社会《责任感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实施!机构组织建设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关住房质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经济适用住房】。的施工和监理应【当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良好】诚信、社会责任感强!的建筑企业和监【理公司实施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实—行验收制《度住房建设项目【竣工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采取一户一验!方式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交》付,使用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各】种配套设施建设要按!照小区规《划设计的要》求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凡配—套设施达不》到规划设计要求的不!。能通过验《收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须?采取招标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也可以在【社,区居委会等机构的】指导下?由居民自我管理提】供符合居住区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物业服务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定期】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进度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
第:十九条 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征!地、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由政府直接投资!并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有关—部门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二条 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按公布】的限定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
第二十四条 !我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柳,州,市市区城镇户口或在!柳州市?市,区居住工作三年【(含)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柳—州,市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含)—;
(三)申—。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含);
(四!)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不得【小于25周岁(含】);
承租市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必》。须,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办》理房产证之前退出原!承租的市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第二十五—条, :申购家庭年收—入包括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下列所【得之和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住房【。。公积金;
(三)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股息—红利;
《(六)其《他,所,得
第二十六—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现有住房包括
(一!),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的私—房;
(二)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已购】的,商品房、房改房;
!(三)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待入住的拆!迁安置房《、集资房;》
(四)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住房;
!第二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及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住房】价格、?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 一户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夫妻为一—。户申请家庭其他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除未成年【家庭成员外已作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以后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25— 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视作一户】申请家庭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经核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配售经济适用!住房
(一)7【0岁以上的老人;
!(二)患有重大疾病!(,。医保界定的重大【疾病须有市县级【医院疾病证明书);!
(三)身患残【疾;
?(四:)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第!三十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向经济?适用住?房受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
(二)《。住房:情况证明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住房情《况证:明(非本《市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地房改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三)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实际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上年度收—。入证:明
(四)非—本市市区《城,镇居民户《籍家庭提《交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的?暂住证?。(居住证)缴纳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3年以《上(含)的社保【证,明材料;
(五)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十一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
申购》的家庭按上述规定】向经济适用住房受理!部门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柳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审核!。。
由: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根据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完成对家庭人—口、住房面积、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网站进行公示—
,(三)摇号和轮候】
每季度末》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组织邀请市监察】局、新?闻媒体、申请家庭代!表等进行公开摇号】确定本季度申—购家庭的排队顺序】上季度轮候下来的】申,购家:庭原优先《顺序依旧有效
具】。体轮候办法按柳州市!保障性住《房轮候办法规定执】行
(四《)公示
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将申购顺序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公示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进行公示
!。(五)购房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进行核】实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购房资格通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按,申购顺?序结果根《据我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情况核发柳【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安排申请】人购房
《申购:家庭对选房结果【不满意的第》一次可选《择放弃原顺序号继】续保留再次放弃的】原,顺序号不《再保留申购家庭【须重新提出》申请
第《三十二条 经济适!用,房销售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250?。3号)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销】售前确定销售—价格并向社》会,公,布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不得!擅,自提价?销售不得在审—定价:格,。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准购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其他有关资料—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严!格审核准购证上的购!房人是否与登记申】请人相符《不相符?的不予登《记;办理权属登记】。应,分别在权属证—书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第】三十四条 》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单位依法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应当—办理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购房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持有关材料!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三,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须按—照届时该住房市【场评估?价,与原购经济适用【住房价差价》部,分的3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如市场评估价】低于:原购经?济适用住《。房价的不需补—交同:等条件下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可优先—回购具体计算及【。缴交办法由市住【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以上》应缴纳?的价款统一》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专项用于—我市住房保障工作】
第三?十六条 在限制交!易,期限内?因继承、离婚析【产、法院《。裁,定、判决等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审核》后,。可,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但!。房产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限制上市交易期限从!原房屋所有权证【取,得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七条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三十八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购房时间《按第:三十五条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三十九!条 单位》集资:建房纳入《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第四十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利用单位原有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建房》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户—。及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四十二条 单】位集资建房在满【足本:单位无房户及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保障性住房
!。第四十?三条 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单位【公有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家庭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第四《十,四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第四!十,五条 向职—工收取的单位集资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市财政、审计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六条 【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切实》履行职责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
》第,四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未取得资格或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第三十八的规!定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八条 ?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建房的个人—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一条】 驻柳军队、驻柳!中,直和区直企》事业单位在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参照本办《法管:理,市,辖,六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20日—起实施?柳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柳政发《〔2007〕4【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