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205-2020 建标库

12.6  金属屋面系统

主控项目

12.6.1  金属屋面系统防雨(雪)水渗漏及排水构造措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雨后检验。

12.6.2  对于下列情况之一,金属屋面系统应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进行抗风揭性能检测,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1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金属屋面;

    2  防水等级Ⅰ、Ⅱ级的大型公共建(构)筑物金属屋面;

    3  采用新材料、新板型或新构造的金属屋面;

    4  设计文件提出检测要求的金属屋面。

    检查数量:每金属屋面系统3组(个)试件。

    检验方法:按本标准附录C执行。

一般项目

12.6.3  装配式金属屋面系统保温隔热、防水等材料及构造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