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205-2020 建标库

11.5  索杆制作

主控项目

11.5.1  索杆的拉索、拉杆、索头长度、销轴直径、锚头开口深度等的尺寸和偏差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照索杆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查方法:用游标卡尺、钢尺现场实测和观察。

11.5.2  采用铸钢件制作的锚具,进场前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铸钢件  超声检测  第1部分:一般用途铸钢件》GB/T7233.1和《铸钢件  超声检测  第2部分:高承压铸钢件》GB/T7233.2的规定,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进场后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铸钢件的探伤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超声波探伤记录。

11.5.3  进场前成品拉索应进行张拉检验,张拉载荷应为拉索标称破断力的55%和设计拉力值两者的较大值,且张拉持续时间不应少于1h。检验后,拉索应完好无损。进场后应检查产品合格证、拉索的出场张拉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张拉检验记录。

一般项目

11.5.4  锚具表面不应有裂纹、未熔合、气孔、缩孔、夹砂及明显凹坑等外部缺陷。锚具表面的防腐处理和保护措施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1.5.5  拉索、拉杆应按其预拉力设计值控制进行无应力状态下料,拉索、拉杆直径、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1.5.5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游标卡尺、钢尺现场实测。

表11.5.5  拉索尺寸偏差值(mm)

11.5.6  拉索、拉杆表面保护层应光滑平整,无破损,保护层应紧密包覆,锚具与有保护层的拉索、拉杆防水密封处不应有损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