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205-2020 建标库

10.9  主体钢结构

主控项目

10.9.1  主体钢结构整体立面偏移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9.1的规定。

    检查数量:对主要立面全部检查。对每个所检查的立面,除两列角柱外,尚应至少选取一列中间柱。

    检验方法:采用经纬仪、全站仪、GPS等测量。

表10.9.1  钢结构整体立面偏移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mm)

一般项目

10.9.2  主体钢结构总高度可按相对标高或设计标高进行控制。总高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9.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标准柱列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4列。

    检验方法:采用全站仪、水准仪和钢尺实测。

表10.9.2  主体钢结构总高度的允许偏差(mm)

    注:△h为每节柱子长度的制造允许偏差;△z为每节柱子长度受荷载后的压缩值;△w为每节柱子接头焊缝的收缩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