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普通紧固件连接
Ⅰ 主控项目
6.2.1 普通螺栓作为永久性连接螺栓时,当设计有要求或对其质量有疑义时,应进行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载荷复验,试验方法可按本标准附录B执行,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1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螺栓应抽查8个。
检验方法:检查螺栓实物复验报告。
6.2.2 连接薄钢板采用的自攻钉、拉铆钉、射钉等规格尺寸应与被连接钢板相匹配,并满足设计要求,其间距、边距等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应按连接节点数抽查1%,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Ⅱ 一般项目
6.2.3 永久性普通螺栓紧固应牢固、可靠,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扣。
检查数量:应按连接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敲击检查。
6.2.4 自攻螺钉、拉铆钉、射钉等与连接钢板应紧固密贴,外观排列整齐。
检查数量:按连接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小锤敲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