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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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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8月30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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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筑市—场是指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场!所以及建筑经营活动!中各种经济》关系的?总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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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建筑经营《活动是指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质《量,。试验检测、》监理、咨《询服务以及》建,筑构配件的生—产、: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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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建筑、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工》程, :
第—四,条, 建筑市场实—行统一?管理从?事建筑?经营活?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一)贯彻执行】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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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进,行资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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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工:。程报建审批》手续; 《
(四!)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以及招【标投标?;
!(五)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订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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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查处】建筑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监督【管理有关《建筑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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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不!得参与建筑经营活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当,主动出示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件
】
第七条 在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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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处并对检【举、揭发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章 资《质管理
第八条! 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投资额【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其】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工程管》理资质等级证—书;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代理】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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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试验检测、监理、咨!。询服务和《建筑:。构配件加工生—产的:应,当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相应的工!程建设资质等级【。证,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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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省外】(含境外)工程建】。。设,单位来?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揽建设工程业—务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申请【。办理:资质验证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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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取得!工程建设《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限期申请】资质验证;》逾期:未验证的资》质,等级:证书自?行失效 》
第十【。二,条 取?得,工程建设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资质升级条件】的可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应当降低资质等级!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予以?降级
!第十三条 取—得工:程建设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分》。立或者合并》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核发资【质等级证书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资质注销登记并重!新申请办理》资质审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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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审查或者《资,。质验证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条件《办理完毕相应—手续 《
第十五【条 资质等》级证书除应由国【。家制发的外由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发 ? ,
》第十六条 禁—止伪造、涂改—、转让设计图签、】图章:和,资质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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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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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符合【发包条件的由建设单!位发包择优》选定:承包单位工程—项,目按照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属:于招标范围的—必须实行招标
! , ,
? ,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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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发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持有工程项【目管理资质等—级证书或《。者,与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
—(二)建设》征地和?工程:报建审?批手续完备; !
(三【)具有地形图、【水文和工程地质、】地下:管,线等工程勘察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 】
—第二十条 工程项目!施工发包《除应当符合第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
》(二)建设资金和主!要,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
(三!)拆迁进度符合【工程施工要求 !
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必—须发包给持》有相应工程建—设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单位 !
禁】。止将具有单独—设计资料、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肢解发》包, : ,
第》二十二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试验检测【。、监理、咨询服【务和建筑构配—件加工生《产的(以下统称【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承包业》务不:得越级、超范—围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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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承包方应当】自行组织《完成其?承包的全部工程业】务但具有分包资格的!。承包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分包部分—工程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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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承《包,方转包?工程业务 【
第二十四】条 禁止《在建筑市场中—进行不?正当竞?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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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利用职《权分割?、垄断、封锁市场;!不得以征地、拆迁】、规划、设》计,、,垫资、提供》建设用地、发—放,证照等为《条件指定承包单位】或者强揽工程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行贿、受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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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发包承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文本签订书】面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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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具有分包资格的【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的部分《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应当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监理?单位代理的应当【与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监理的!权限和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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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四章 建设工】程造价、质量管理】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造价应当以国【家和省规定》的定额、标》准为依据根据当地】市,场,供,求情况?。和建:设单位对工期—、,。质量的特《殊要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定额、标!。准,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及时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文件禁止在编制竣!工决算文件时—弄,虚,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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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勘察、设计、施】工规:范,和,验收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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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前必《须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质《量等级;未核定质】量等级或《者经核定《。质量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第【三十一条 禁止在建!。设工:程上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等级证书可以并!处建:安工程造《价5:%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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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将—单位工程肢》解发:。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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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包建—设工程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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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具备分【包资:格而将?工程业?务分:。包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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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资质等级证书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 :。
(五)!在建:。设,工程上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或者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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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建【安工程造价5%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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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当!报建:而不报建的; !。
》(二:)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承包条件的单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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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取得【工程建设《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分《立或者合并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资质《审查手续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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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业》务的; —
(五)以!。征地:、拆:迁、规划、垫资、提!供建设?用地、发放证—照等为条件指定承】包,单位或者强揽工程业!务的 《。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建安工《程造价5%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
(》一)不具备勘察【、设计、《施,工发包条件》而发包的;》 :
(二】)不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等,级核定手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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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伪造、《涂,改、转让设计图签、!图章或者资质等级证!书的 》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工:程报建审批权限决定!但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上》。的,罚款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处10万元以上【的罚款?须报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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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在建筑经【营活动中《。。违反工商、财—政,、物价、审计—、税务等管理法律】、法规的分别—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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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建《筑市场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敲诈勒?。索、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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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在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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