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煅 : 烧
】。
,
6.3.1】 罐式炉煅烧【车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罐式炉煅烧车—间应:。为单:。层厂房采用屋面自然!通,风
—
: , 2 罐式炉】顶应设煅前料贮【仓和机械化上料系】统
】 , :3 罐式炉下部】冷却水套用》冷,却,水,应设独立的循环【水系统
! 4 厂】房内应设起吊—装,置
【6.3.2》 回转窑煅烧【车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回转窑和冷却筒根】据现场条件》可配置成《“Z”字形》或“一?”字形
【
—。2 ?煅前料?。仓和饲料室应配置在!窑尾仪表控制室应配!置在窑头窑体宜露天!配置:
》
3 【 冷却机用间接【冷却水应设独立的循!环水系?统,
—6.3.3 电】煅,烧车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电】煅烧炉厂《房应采?用屋面自然通—风;炉用《。变压器室和供电控制!。系统应就近设置
!
【 2 上》料系统应设中间给】。料仓并?应设置连续计量、】连续:加料装置
】
3【 炉顶应》配备吊挂导电电极】夹具和检修用起重装!置
! 4 电煅烧】炉冷却水应采—用软化水《并应设独《立的循环系统
【。
,
— :5 高温煅烧料和!低温煅烧《料应分?别输送分仓贮存【
—。6.3.4 【回转窑应设事—故电源或事故驱动装!置;电煅烧炉冷却水!循环系统应设事故】电源:;煅烧烟气管道及】主,要设备应设置防爆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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